三叔想留下来的想法得到张小瑜的同意后,就赶忙和薛大娘嘀嘀咕咕的离开。不用说,这又是商量着怎么说服薛仁贵呢。 第二天,张小瑜来的渭水河边的马头。 看到张小瑜过来,刘小宝这厮是太兴奋了。 “大哥,看我们练的怎么样?” 听到刘小宝这话,张小瑜能说什么?夸赞一通呗。 看看船上的那帮人,哪里有水手的样子。一个个东倒西歪嬉皮笑脸的,一看就是街溜子。 这帮小子还没经历过大海上暴风雨的洗礼,哪里知道大海的可怕之处。 “不错,练的不错。告诉兄弟们,过几日就可以出发了,我们去征服大海。” 听到张小瑜这话,刘小宝太兴奋了。从过年前就开始在这渭水河里撒欢,这都两个月了,早就腻了。天天眼巴巴的就等着出发呢,一直不见张小瑜下命令。 手下的兄弟可没少过来催促,自己能怎么样?老大不发话,谁敢啊? 刘小宝也能理解手下的这帮兄弟,天天穷哈哈的,过年都没意思。谁不想早点出去赚大钱啊。 主要是牛逼已经吹出去了,说自己要跟着老大出去发财了。恭维声不知道听了多少,年后的吃请也吃了不少。现在都要出正月了,你还没有出发,这天天出门都躲着人家。 “大哥你就放心吧,兄弟们时刻准备着呢。大哥,我们是不是得整个口号啊?你学问大,给我们整两句响亮的口号,让我们也装装逼不是。” 听到刘小宝这话,张小瑜就纳闷了,整啥口号啊?! 看到张小瑜纳闷,刘小宝继续说道: “大哥,你是不知道,我们天天在这河畔训练,周边的人没少过来看热闹。有的人吧,那嘴不好,就冷嘲热讽的。所以,我觉得我们启航时,如果有响亮的口号一边喊着一边出发,那样弟兄们也有面子不是。” 还没等张小瑜开口,天天也待在船上训练的张小瑞就开口说道: “大哥,你也别费那脑筋了。我觉得你的成名之作十八摸就不错,到时候我们出发时兄弟们就一起一边唱着一边出发,绝对拉风。那岸边的大姑娘小媳妇还不得疯了啊。” 张小瑞说完还不忘来了两句,听到张小瑞这声音,立马就围了一帮人过来。从这就能看出,十八摸确实受欢迎。 张小瑜:“……………” 成名之作?!十八摸?! 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当初咱也就是为了吸引禄东赞那厮才整出来的,现在竟然传遍了。 你传就传吧,怎么还能给整成咱的成名之作呢?! 这得给他们整点东西了,不然这帮光棍汉到时候还真能干这事。 给他们整点什么呢?对啊,郑老师的《水手》再合适不过了。 想到这,张小瑜就开口说道: “小瑞,你小子天天都想些什么呢?那玩意能上的了台面吗?你天天学点好的,别尽学那些没用的。” “大哥,除非你给从新整个,不然我们还就要这个了。大家伙都喜欢这个,大家说是不是啊?” 听到张小瑞这起哄声,众流氓就沸腾了。那场面,比过年都高兴。 也就张小瑞是自己家兄弟,张小瑜不放在心上。换个人试试?还敢这么和咱说话?这胆子得多肥啊?! “你小子就别起哄了,小宝,把兄弟们当中最机灵的给找过来。我给你们整个新歌,保证你们喜欢。” “大哥,不用找了。最机灵的都在这了。” 听到刘小宝这话,张小瑜就纳闷了。都在这了?这么巧?! 看到张小瑜不相信,刘小宝就开口说道: “大哥,你想啊。你都来了,只要是机灵的,谁不过来拍马屁啊?!” 卧槽,刘小宝这厮长能耐了。这话说的咱无力反驳。 想到这,张小瑜就用他们五音不全的公鸭嗓子把《水手》给唱了一遍。 还别说,围着自己的这帮人还真是机灵人。听张小瑜唱了一遍,然后又跟着张小瑜一起唱了两遍,就马马虎虎能完整的给唱了出来。 这首歌可是为这种船上讨生活人量身打造的,一帮人太喜欢了。 看到刘小宝情不自禁的和一帮人高声嗨歌,张小瑜也没打搅他,自己转身离开。 时间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着,离出发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武媚不但把生意上的事给安排好了,就连自己的金银细软,衣服被褥也收拾妥当。 连忙于生意的武媚都搞定了,其他各人就更不用说了。 张小瑜这些天可是忙的不行,天天吃请,为自己践行的人络绎不绝。 这天,也就是计划出发的前一天,武媚一大早就找到张小瑜。 “老爷,我们明天就出发了,你得去见见陛下。” 现在张小瑜哪里会想着去见李世民啊,天天应酬都来不及。 “不去,见他干嘛?” “老爷,我这几天也打听了。岭南那虽然是大唐的国土,可是林士弘就是土皇帝。我估摸着,我们刚到,他就会给我们一个下马威。虽然老爷你的爵位还在,可是毕竟是发配之人。他林家又是地头蛇,岂会让我们好受?!” 嘿,果然是女皇啊。天天不但要忙着生意上的事,还要考虑这些。 听到武媚这话,张小瑜就笑了。 “你就放心吧,他林士弘如果客气一点也就算了,如果不客气,那就灭了。他不就有十来万军队吗?一帮乌合之众。我御林军一万人足矣。” 听到张小瑜这话,武媚是太着急了。 “老爷,我就是怕这个。他林士弘再不是东西,那也是朝廷命官。陛下都要给他面子,你怎敢去惹他?!” 看到武媚着急的样子,张小瑜就把武媚给拉到一边,小声的对武媚说道: “实话告诉你,别说他林士弘了。现在就是陛下,我一样不买账。我这次出去,着实是个机会。你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吗?把我惹急了,我直接到外面整个岛屿,把你们都接过去,咱们不回来了。” 听到张小瑜这话,武媚震惊了。 找个岛屿?!全家人都去?不回来了? 这是要立国的节奏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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