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薛仁贵和张小瑜过来,郑白就热情的介绍道: “南国公,这几位都是我兄弟。各位弟弟,这是南国公。以后南国公会大力发展琉求,到时候我们兄弟就跟着南国公好好干。南国公做事大气,亏不了大家的。” 听到郑白这话,几个中年人连忙向张小瑜施礼。 张小瑜回礼后,众人这才落座。 “南国公,这几位都是老朽儿子,以后就跟着南国公了,还望南国公好好管教。” “大爷这么多儿子呢,恭喜大爷,大爷儿孙满堂,人丁兴旺,羡煞旁人啊。” 听到张小瑜这话。正道笑呵呵的说道: “不瞒南国公,当时前隋失去对琉求的控制后,老朽是回国无门,天天想家啊。后来老朽突发奇想,既然回不了家,为什么不创造一个家呢。这不,就在这落地生根了。每当我想家想的厉害了,就生个儿子,就这样,直接生了这么多。” 沃日,你大爷终归是你大爷啊,郑老头牛逼。 两圈酒喝过,张小瑜放下酒杯,疑惑的问道: “大爷,陈编有三十万军队?!” “有的,准确的说是有三十万人。我当初也是跟着陈棱打帅打过仗的人,对于军队也熟悉。那个陈编哪里会打什么仗,他就是海盗出身,就一小土匪,能成什么气候。他名义上有三十万军队,其实就是三十万人。平日里大家都该种地的种地,该打猎的打猎。等到农闲时期,陈扁才把大家给召集起来操练一番。他真正有战力的就是他当海盗时期的那几百个老兄弟。” 听到这,张小瑜就放心不少。这特么的就是全民皆兵的策略啊,都是老百姓,天天要干活,一年才训练那么几天,能有什么战斗力。 刚开始听说陈编有三十万大军,张小瑜还是很担心的。自己虽然有十万大军,可是有九万都是新兵,连火枪都没有。 要是对上人家三十万正规军,虽然也不怵人家,可是都用大刀片子,肯定有死伤啊。 这下好了,都是平头百姓,哪里会真心的替陈扁卖命。只要自己的一万御林军老兵扛着火枪一个冲锋下来,对方肯定溃不成军。 想到这,张小瑜继续问道: “大爷,陈编是海盗出身,他是怎么当上琉求王的?” “这说来就话长了,当初陈棱将军杀了琉求王后,琉求就是前隋的领土了。后来隋朝灭亡了,琉求就成了无主之地。大家心里都清楚,不管老家那边是谁当了皇帝,这琉求都会被老家派人过来重新管辖的。所以,琉求就经历了一段无官员管理的日子。当时那叫一个黑暗啊,天天打打杀杀的。反正也没官府管辖,大家都凭本事生活,不知道冤死多少人呢。” 说到这,郑道又是一顿的摇头叹息。 “后来琉求出现了一伙海盗,就是陈编他们。他们心狠手辣,就把琉求的那些个刺头给打服了。大家也过够了那种没有王法的日子,谁也不希望自己平白无故的就被别人给砍了。有人管着也挺好,就这样,陈编控制了琉求。还自封是琉求王,我呸,他何德何能也能做琉求王。我们大家天天都盼着王师能够早点过来收腹琉求,这不,总算给盼来了。” 嘿,这个陈编的琉求王位是这么来的啊。这特么的也太简单了,几百人就能称王?!玛德,真是走狗屎运了。 突然,张小瑜想到自己下广州时,遇到过一伙海盗,莫非就是陈编的人?! 想到这,张小瑜就问道: “大爷,那陈编还干海盗吗?” 听到张小瑜提起海盗,郑道就来劲了。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 “南国公,要说海盗啊,这可有的说了。陈编做海盗时有结拜兄妹。他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哥哥李废,下面还有个妹妹蔡鉴。这三个王八蛋可把我害惨了。这三个王八蛋也是我们炎黄子孙,可是害起我们来那是一点也不手软。现在陈编已经不再参与海盗的事,海盗那一块都是老大李废在负责。至于三妹蔡鉴,这个女人来无影去无踪。谁也不知道她在哪,不过,不是在琉求就是在琉求北边他们的海盗基地。” 听到这,张小瑜震惊了。 “他们还有海盗基地?!” “可不是嘛,这帮人精明着呢,知道狡兔三窟的道理。” 听到这,张小瑜也明白了个大概。 无非就是有三个混得还可以的海盗横行于琉求附近。后来隋朝灭亡,这伙海盗的老二陈编瞅准时机占领了琉求,自封为琉求王。 老大李废在琉求的北边小岛上建立了老窝,自己下广东时遇到的海盗多半是这李废的手下。 老三蔡鉴,没有特别的老窝?不是待在老大那边就是待在老二这边。 这么看来,这个陈编和李废还是有联系的。想要拿下琉求,一定要先收拾了这个陈编。至于李废,那得等刘小宝开船过来才成。 “大爷,陈编平时都有多少军队镇守他的王宫?他们开始集结三十万军队都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陈编平日里正常有三五万军队,里面的主力还是他当海盗时的那几百个兄弟。其他的都是他后来新招的人。都是一帮地痞无赖,平日里这帮人耀武扬威的,看着很像那么回事。尤其是等到秋收后,集体大团练时。他们更是嘚瑟,三十万人呢,都听他们的,能不兴奋吗。” 现在只是春夏交接之际,还不是他们大团练是时节。现在陈编的王宫那边只有三五万人,自己有十万人,那岂不是轻而易举就能给拿下了。 这事得快,万万拖不得。要是让陈编知道琉求来了十万军队,他不得马上集合他化整为零的队伍啊。 虽然他的那些杂牌军没啥用,可是那都是当地的老百姓了。都是正当年的壮劳力,琉求的发展离不开他们。 所以,想要打败陈编拿下琉求,就得速战速决。越快越好,最好明天就去收拾他们。 想到这,张小瑜就有了主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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