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贵婿(黑西游:业障缠身,打爆诸天神佛)_第七百一十四章 出大事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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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有人盯着自己的货物,摊主就美滋滋的冲张小瑜他们说道:
  “各位,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效劳的吗?”
  此时的张小瑜哪里会和摊主闲扯了,直接冲摊主说道:
  “把那个酒坛子拿给我看看。”
  看到自己的货被盯上了,摊主就拿起那个酒坛子一边递给张小瑜一边坏笑着说道:
  “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圣坛是我们拜占庭帝国皇家贡品。我花了大力气才得到的,你们如果想要就一万贯。”
  张小瑜哪里会理会这个啊,就接过酒坛子看着。那图案,那釉质,那造型…………
  太熟悉了,这就是自己送给李老二的东西。
  下定论后,张小瑜就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家伙。
  典型的西欧中年男人,一头稀稀疏疏的黄发,还是卷的。深深的眼眶里藏着两个蓝色的眼睛,让人一看就想给挖出来。
  “你说这是你们拜占庭的圣坛?!”
  “没错,正是我们神圣罗马的皇家圣坛。不瞒你说,我们公主都用过,收你一万贯不贵吧?”
  看着对方一副吃定自己的表情,张小瑜忍着怒火继续说道:
  “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老实交代。这酒坛是从哪里得到的?”
  听到张小瑜这话,摊主就不乐意了。
  “这是我们拜占庭皇家圣坛,怎么到你嘴里就成了酒坛子了?!买不起就别动,赶紧把圣坛还给我…………”
  这小子还没说完,张小瑜就冲窝阔力喊着:
  “大力,去,把他的后槽牙给打出来。”
  看到人高马大的窝阔力过来,那小子顿时就害怕了。
  等窝阔力一个巴掌打下去,那小子的半边脸就肿了起来。
  还没等窝阔力打第二下,那小子就跪地求饶。
  “我说,我全说。这坛子是我在海上捡到的。就在狼牙修和琉求之间的海面上,我当时正坐船往广州赶过来,看到海面上漂着这个坛子,就顺手给捞上来了。这坛子花纹优美,釉质也好,就带着过来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看着半边脸被窝阔力打的跟馒头似的,张小瑜就丢给那小子一贯钱财。
  “这酒坛子在大唐最多就几十文钱。剩下的拿去看看医生吧。”
  张小瑜说完就抱着酒坛子转身带着众人离开。
  一路上张小瑜都在想着自己送给李老二的酒坛子怎么能在大海里漂着呢,还漂了那么远。
  刚刚那小子说是在狼牙修和琉求之间的海面上捞到的。狼牙修就是后世的马来西亚,这就说明这酒坛子已经漂过了广州地界了。
  这可是自己特意为李老二定制的特供酒坛子啊,那绝对是上品瓷器。别说老百姓了,就那些国公爷也都摆在了案头观赏的啊,现在怎么能漂到大海里呢?
  这时武媚提醒道:
  “老爷,这酒坛子还有木塞呢,是不是里面有东西啊?”
  听到这话,张小瑜就拔开木塞。
  虽然木塞子很紧,可是酒坛子里面还是浸入了些许海水。
  倒出海水,里面还有东西。因为坛口太小,里面的东西也出不来。
  此时张小瑜突然想到当初自己告诉程处默他们如果想自己了,可以用漂流瓶给自己传信的事。
  想到这,张小瑜没有犹豫,直接把酒坛子摔在地上,摔了个稀巴烂。
  看着一贯钱买的酒坛子被张小瑜给摔碎,众人还是很诧异的。
  张小瑜从酒坛碎片中找到了一团皱巴巴的碎布。打开一看,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只能看到依稀有歪歪扭扭的字迹,但是字迹是什么意思再也看不清了。
  这时碎布里的玉佩也赫然出现。
  看到玉佩,程小妹惊呼的喊着:
  “这是我哥的玉佩,他从一出生就带着,怎么会在这酒坛子里呢?”
  听到程小妹这话,张小瑜就断定这酒坛子一定是程处默扔到海里给自己报信的。
  出事了,一定是东征军出事了。不然以程处默的性格,不会干这事的。
  给自己送信玩可以,但是把自己从小就随身携带的玉佩也放进坛子里,这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出事了,陛下的东征军出事了。”
  听到张小瑜这没头脑的话,众人全当场懵逼。
  看到众人懵逼,张小瑜就把自己跟程处默说用漂流瓶送信的事说了一遍。
  听到张小瑜这话,众人心都揪到了嗓子眼,这肯定是出事了。
  尤其是豫章和长乐还有程小妹更是着急,随军出征的人中就有自己家的老头子啊。
  此时的张小瑜立刻决定,必须马上北上。不管北边出现了什么问题,自己都一定得去看看。
  当下张小瑜就吩咐着说道:
  “现在情况紧急,我来不及多做解释了。程处默能把他贴身玉佩放在酒坛子里给我报信,这就足以说明陛下的东征军肯定出事了。不管如何,我都要前往北方一看究竟,不然心不会安的。现在大家认真听我说,我们分头行动。薛仁贵,你现在立刻前往马头集结五千御林军做好随时出征的准备。你告诉刘小宝,让他的五千水手也做好准备,还有,船上的粮食在明天天亮之前必须卸完,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听到张小瑜这话,薛仁贵又问道:
  “大哥,需要带着新兵吗?”
  “不用,新兵还没有形成战斗力。又没有火枪,去了也没用。有一万做御林军和五千水手就行。你先卸完粮食的船,把新军再带两万去琉求,把五千御林军老兵替换下来。你连夜出发,到了琉求带着五千御林军老兵在海上等着,明天我一早就出发,我们在海上汇合,一起北上。北边已经很冷了,让兄弟们把棉衣都带着。”
  听到张小瑜这话,薛仁贵也不耽搁,快马加鞭的往广州马头赶去。
  薛仁贵走后,张小瑜又对狄仁杰说道:
  “狄仁杰。你赶紧去安排我们出发物资的事。吃的,用的,淡水,都要准备。还有棉衣,现在北方已经快进去大雪封山的时节。陛下出征时是春暖花开时节,棉衣肯定没有带够,你给准备好,明天一早我就出发。”
  听到张小瑜这话,狄仁杰也快马加鞭的赶往广州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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