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傍晚,天还没黑,程咬金他们三人组还有李绩就赶了过来。 几个老家伙最近可是一直为兵源发愁,现在听说有现成的,还是训练过的兵,哪里会不上心。 几个老家伙也不客气,来了就直接选人。都是带兵打一辈子仗的人了,眼光都不差。 尉迟恭和程咬金因为争抢好苗子,差点没打起来。 一个时辰后,七万叛军只剩下三万歪瓜裂枣在西北风中凌乱。 以前可都是叛军的,现在不一样了,被分为三六九等了,没被挑选走的,心里难受着呢。 人选完,程咬金他们这才过来和张小瑜客套。 许久未见,自然是要喝酒的。 至于酒从哪来,这个张小瑜是不用操心的。 有程老魔在,还能没有酒?! 让张小瑜意外的是,程咬金他们喝酒前竟然轮流过去每人先敬屈突通一杯酒。 等程咬金他们在张小瑜的中军大帐里落座后,李绩悠悠的说道: “小瑜,你可别小看了屈突通,他可是猛将。要不是因为他是前隋投降过来的,他应该和我们平起平坐的。陛下很是赏识他,你没难为他吧?” 张小瑜:“………………” “派人打他,慰问他府上的女眷算不算难为他?” 李绩:“…………………” “得,算我没说。你例外,陛下不会怪你的。” “李叔叔,那什么,你家,我大姐,他和我兄弟席君买怎么样了?” “你不提还好,你一提我就来气。本来商量的好好的,等年后,让席君买回来长安城完婚,陛下都同意了。可是席君买这王八蛋太不是东西,竟然把我闺女给拐走了。你说他去北边大草原上任就上任呗,他带我闺女去干嘛?还没成亲啊,我不要脸面的吗?” 张小瑜:“…………………” 嘿,老席牛逼,不愧是御林军的人。 “李叔叔,你也别多想。可能我姐就是想看大草原了,她过去就是旅游的。而且我兄弟我知道,不会乱来的。他们肯定不会睡在一个帐篷里,就算睡在一个帐篷里也不可能睡在同一张床上。就算睡在同一张床上,中间肯定会划条线的,而且还会约法三章,过线是畜生。” “屁,席君买那王八蛋已经过线了。” 张小瑜:“…………………” 玛德,你要是聊这个,那咱可就不困了。 听到李绩这话,不但张小瑜来劲了,就是程咬金他们也顿时眼前一亮,来劲了。 “啥?!已经过线了?李叔叔,你细细说来。” “哎,家门不幸啊,也不怕你们笑话。就跟你们说实话了,反正也瞒不住了。前几天你姐来了一封信,说是有喜了,已经三个月了。” 张小瑜:“………………” 卧槽,老席够速度的啊。 “李叔叔,恭喜恭喜,这嫁妆还没出,就能抱外孙。李叔叔,你这赚大发了,得请客宵夜。” 李绩:“…………………” 看到李绩一脸不快,程咬金大言不惭的说道: “老李,你就别气愤了。想当初你跟嫂子不也是这样来的吗?这都是一代传一代传下来的,别当回事。” 李绩:“………………” 这特么的能一样吗?那会是占人家便宜,现在是自己家姑娘被占便宜了。 “老魔,你特么的别站着说话不嫌腰疼。也就是小瑜本分,当初没有把你闺女怎么样,不然,哼哼,我就不信你还能笑出来?!” 程咬金:“………………” “屁,这都算啥?你以为这小子是什么好人吗?当初和我家小妹才见两次面,这小子就动手动脚的,我说什么了吗?我什么都没说。大家都是男人,都可以理解。从另一方面也说明咱闺女有魅力,女婿正常。这小子当时要是不这样,老子肯定反对这门婚事。玛德,总不能让闺女嫁过去守活寡吧?!” 张小瑜:“…………………” 这么好的老丈人上哪去找啊。 听到程咬金这话,秦叔宝和尉迟恭他们也都一个劲的劝李绩。 “老李,可以了,别生气了。你闺女去一个人,回来就一家三口回来,这赚大发了。要是风风光光的嫁人了,最后没生孩子,那才有你哭的。” “就是,老李,这是好事。我有一老伙计嫁闺女,都嫁几年了,愣是没生孩子。天天有人戳我那侄女的脊梁骨说是不会下蛋的母鸡,这话多难听啊。” 秦叔宝和尉迟恭说完,程咬金也开口说道: “老李,你就偷着乐吧。多好的事啊,要是席君买那厮不碰你闺女,那就惨了。辛辛苦苦养大的闺女,顺利的嫁人了。以为能夫妻和气,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呢,结果,闺女在人家天天守活寡。哎,没那能力,娶那么多干嘛啊?这不是糟践人吗?畜生啊。” 程咬金刚说完,李绩也开口说道: “老魔,听你这么一说,我心里好受多了。还好我姑爷不是畜生,没有让我闺女守活寡。不然………就惨喽。” 听到几个老家伙一直说下三路的话题,张小瑜非常的想插嘴,等李绩说完,张小瑜终于逮住了机会开口说道: “几位,哪里会有你们说的那种人。娶媳妇回家就是为了生孩子的啊,要不然还当祖奶奶供着啊?这不是傻吗?” 程咬金:“………………” 尉迟恭:“………………” 秦叔宝:“………………” 李绩:“…………………” 你特么的是不是傻?! “对了,老魔,你家小妹也出嫁好几年了吧?生了几个孩子了啊?是外孙还是外孙女?你也太不够意思了,竟然不请我喝满月酒?!我们还是兄弟吗?” 张小瑜:“………………” 沃日,这话锋不对劲啊。 听到李绩问这话,程咬金哭着脸说道: “哎,别提了,一个还没生呢。” “啊,这多多少年了啊?还没生?这别人不得戳脊梁骨啊。” “谁说不是呢,玛德,老子也算是大唐响当当的人物。千挑万选的,竟然选了个没卵蛋的废物做女婿。辛苦养大的闺女天天守活寡,造孽啊。” “老魔,你还有这样的废物女婿吗?你女婿是谁?” 尉迟恭问完,四个老家伙就直愣愣的看着张小瑜。 张小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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