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正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突然觉得自己后背上像是有什么东西。 它有些不耐烦的甩了甩头。这没大没小的鸡,又跑到它身上来狐假虎威! 都破坏了它威风凛凛的出场! 富贵一脸不悦地把来福甩了下去,然后抬爪子给了它一巴掌。 来福受了一掌,踉跄了一下,下意识想要用鸡喙啄它反击,但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收回了攻击。 没办法,它已经答应了男主人,要做这傻狗的小弟了。就算再不服气,面上也得敬着。毕竟衣食父母得罪不得。 于是老老实实的落在一旁,跟兔爷一样,站到了它身后。 富贵满意的“哼”了一声。 不远处的南归雁看着它们拟人化的表情和动作,眯起了眼睛。 这三只奇怪的动物,看起来不太一般啊!身量大就算了,脑子好像也挺聪明。 富贵收拾好了自家小弟,就准备收拾这帮坏人。 它闻得清清楚楚,那个在别墅区放炮的就出现在过这里,还待了好久。所以这些一定就是他的同伙。 富贵伸了个懒腰,刚才吃了不少好东西,是时候动一动了! 它威风凛凛的环顾了一圈四周的人,低沉的吼了一声。 跪拜吧,小垃圾们! 眼见这大白狗摆出了一副要攻击的姿态,周围的人立马把南归雁护在中间。阿勇更是谨慎的端起了枪。 只有年纪尚小的李君一点都不紧张,坐在妈妈身旁一脸新奇地看向三小只。 原本正准备把他们全都咬死的富贵,看到了阿勇和南归雁举起来的枪,立马停下了脚步。 对方有枪啊?! 那不行。 主人教过它,这玩意它整不过。 富贵立马识时务的端起了一个讨好的笑。 “嗷嗷嗷嗷!” 别紧张嘛!人家跟你们开玩笑呢! 阿勇看着摇着尾巴,一脸奴颜婢膝的狗子,愣住了:“姐,它这是啥意思?” 南归雁眯起眼睛,思考了一会儿,试探着叫了一声:“坐!” 富贵心里怒骂:把本大王当成宠物了? 但还是反应极快的坐了下去,顺便挤出了一个更灿烂的笑容。 华国有一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咱不逞一时之气。 阿勇更吃惊了:“姐!它居然听你的!” 然后又有些嫌弃道:“就是怎么笑得跟鬼子身边的汉奸似的??” 富贵不悦的看了他一眼。 愚蠢的人类!怎么说话呢?! 阿勇更惊奇了:“姐!姐!你看它那眼神!它能听懂我说话!” 富贵身后的大公鸡来福,昂着脑袋白了他一眼。 少见多怪! 兔爷则一直没有什么反应,像一个忠实的保镖一般,站在富贵身后。 南归雁举着手里的枪,并没有放下,眼睛一直打量着三小只。 看它们的样子都异常聪明、通晓人性。而且好像这只鸡和这只兔子,都是以这大胖狗为尊的。 南归雁想了想,又指挥道:“趴下!” 富贵乖乖的趴了下去。 然后在心里默默记下。这是第二次了。 早晚都要找回来! 心里骂着,脸上却嘿嘿嘿的笑得更殷勤了。 阿勇看着感觉新奇,也跟着吆喝了一声:“起!跑一圈!” 富贵对着他翻了个白眼,没有理会,然后继续趴在地上,对着南归雁摇了两下尾巴。 它观察得一清二楚,别看这个男人手上也有枪,但他是以这个女人为尊的。 不止他,这里所有人都是以这个女人为尊,从座位上就能看得出来。而且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是以她为中心,等着她号令。 富贵想着,让本狗讨好坏人已经够委屈的了,还想谁都来对它发号施令一下子? 没门。 只要把这个女人搞定就可以了,其他人不用理会。等他们放松警惕,通通咬死。 南姐说了,危机时刻,可以为了活命不择手段,不需要考虑身为狗大王的威严。 想到这,它对着南归雁笑得更灿烂了。 阿勇看着它的样子,有些嫌弃。 这狗怎么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丝猥琐? 他看着富贵,又说了一遍:“起!跑一圈!” 富贵依旧不动。 阿勇:“姐,这狗智商也不算太高。只能听懂坐和趴,让起来跑一圈就听不明白。” 南归雁看着富贵沉默半晌,也说了一声:“起!” 富贵立马从地上起来。 南归雁见状,心情不错的勾起唇:“跑一圈!” 富贵很快围着大厅的空地跑了一圈。 你有枪,你牛批,等我南姐看见你,把你打成蜂窝煤。 在场众人哗然。 “这狗不是听不懂,而是只听帮主的!” “还得是我们雁子姐啊!连狗都知道听雁子姐的!” “就是,咱们帮主的气势在那摆着呢!这只狗肯定是被帮主的威严所折服了!” 就连被富贵忽视了的阿勇都很高兴:“行!还挺识时务!” 然后对身旁的南归雁说:“姐,我就说你不一般吧!连这畜生都知道您厉害!” 富贵对他凶巴巴的龇了一下牙。说谁畜生呢! 我是你祖宗! 它这么一凶,跟头暴躁的母狮子似的,把阿勇吓得下意识后退了一大步。 南归雁听着众人的追捧,再看着独独对她一脸恭敬的凶狗,忍不住扬起嘴角。 不得不说,富贵很会拿捏人心。 要是它对着所有人都一脸的讨好,绝对会被这些邪恶的人类围起来欺负,端上桌做成狗肉汤饭。 但它要是对所有人都张牙舞爪、一脸凶相,偏偏就捧着他们的老大,那反而会受到重视。 人都希望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 就像高傲冷漠的学霸校草对谁都不假辞色,偏偏只对你一个人温柔以待; 辜负了全世界的渣男只对你一个人情根深种、死心塌地,为你赴汤蹈火; 又或者凶残的大老虎咬死了无数人,偏偏在你面前低下头颅,像个小猫咪一样被你撸头。 谁能受得了啊?biqubao.com 反正南归雁是很吃这一套。 被富贵这么哄了几下,连自己被吃掉的那些高级食材都不计较了。忍不住笑着招呼富贵:“乖狗!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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