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寿啦:我苟在小酒馆氪命成圣_第42章 新的账房,新的小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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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是李秀。
  记忆中,许诺有好长时间都不曾看到他了。
  “掌柜的,我又来了。”李秀咧嘴笑着。
  他已经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个头高高的,足足有1.8,在古代这种平均身高不过1.6的年代,他已经算是巨人了。
  “别再叫我掌柜了,我现在已经不是掌柜了。”经过这段时间,许诺已经适应了自己小厮的身份,他一身灰色的小厮服,和狗蛋一样。
  许诺指了指范老童生:“这位是平安酒馆的新掌柜,范先生。”
  李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范先生,听说您这酒馆要招聘账房,我来试试。”
  范老童生撩了下长衫,点头道:“坐吧。”
  李秀听话的坐到了柜台旁。
  范老童生瞥了眼许诺:“诺哥儿,对于招人我也没什么经验,还是你来吧。”
  许诺也不客气,范老童生对这些一窍不通,这段时间都是他负责招聘:“账房最重要的技能就是算账,我考你几个问题吧,你听好了,第一个问题。”
  许诺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道:“一百个和尚分一百个馒头,大和尚一人分三个,小和尚三人分一个,正好分完,请问,大小和尚各有几个?”
  李秀闭着眼寻思片刻,脱口而出道:“大和尚有25人,小和尚有75人。”
  不愧是名字带秀的。
  许诺赞许的点了点头,在古代这种算术极端低下的时代,能够一口道出这个问题的答案,水平相对已经算是极高了。
  随后许诺又连续问了好几个问题,李秀都能很快答出来,其演算速度甚至比范老童生还快,让范老童生都忍不住暗暗赞许。
  “就他了。”连续十个问题之后,范老童生当即拍板,录用了李秀。
  “诺哥,以后咱们就是同僚了呢。”李秀自来熟的抱住了许诺的肩膀。
  “没大没小。”许诺没好气的瞪了眼。
  李秀尴尬一笑,连忙收了手,又走过去揽住了狗蛋的肩膀:“狗蛋哥,以前我来打酒,你对我很不友好,以后我是账房,你是小厮,你可要小心喽。”
  狗蛋一巴掌拍在了他的手背上,他讪讪一笑,不得已松了手。
  范老童生撩了撩长衫:“李秀,你以后是住在酒馆,还是每天回家住?”
  “当然是住在酒馆了,回家多麻烦。”
  “那好,你就和狗蛋住一屋吧。”
  狗蛋:“.…..”
  她悄悄瞥了眼许诺,见许诺没什么反应,她也没说什么,默默的接受了这个提议。
  “诺哥,几年没见,你怎么看起来都没怎么变化,还跟20岁的年轻小伙似地,怎么保养的,说说,说说呗。”李秀玩闹似地蹭着许诺。
  说的我好像有多老似地。
  许诺没好气翻了个白眼:“不操心人就不会变老,哪需要特意保养呢。”
  不过李秀这句话倒也给他提了个醒,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也到了管理自己面容的时候了。
  此时酒馆已经集齐了掌柜,账房,厨子,酿酒师,虽然还缺一个打杂,但酒馆已经有了营业的资本,过了元宵节,酒馆正式开门营业。
  酒招子、酒馆名字什么都没变,只是多了两个人。
  狗蛋和李秀住一屋,许诺被安排和阿宾住一屋,但他不喜欢和别人一块住,所以就找了个借口,住到了黄字一号房。
  范老童生也没有反对,反正酒馆的住客也不多,闲着也是闲着。
  许诺平时的工作就是酿酒,一个月一两银子,工作很轻松,闲来无聊的时候他就去大堂帮狗蛋打打杂,比当掌柜的时候过的还舒服。
  很快,许诺就爱上了这样的感觉。
  白天酿酒,练字,唱曲,打杂,晚上修炼七杀锻体术,日子轻快而充实。
  眨眼间到了万象3年2月初二。
  这天深夜,许诺正呆在房间中修炼七杀锻体术。
  【境界提升】
  许诺打开面板。
  【姓名:许诺(30岁)】
  【禀赋:长生不死(寿元无尽,不死不灭)】
  【劫运:37点(命+)】
  【境界:洗髓境(后天五境)】
  【技能:嗜血剑法(已圆满),雷火屠龙变(第一层)…】
  “终于到洗髓境了!”看着面板上大大的洗髓境三个字,许诺也不禁一阵唏嘘。
  太难了,他这和人家的深蓝加点可比不了,biubiubiu就加上去了,而他却必须一步一步的修炼,自打上次进阶到易筋境,这都多少年了,终于突破了!
  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喜悦,许诺施展开雷火屠龙变。
  在雷火屠龙变的加持下,他的实力直接就攀升到了洗髓境中期。
  “再加上嗜血剑法,不知道我现在有没有和玄冥老人一战之力呢?”
  沉吟之际,许诺的注意力已经落到了自己的年龄上。
  “30岁…”
  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我太年轻了。”
  翌日一早,许诺给自己画了个妆,让自己变成了普通人24岁左右的模样。
  他刚易好了容,狗蛋就跑了过来。
  “掌柜的,我受不了李秀了。”狗蛋小脸上噙满了郁闷。
  “怎么,女儿身被他发现了?”许诺皱起眉头。
  “没。”狗蛋摇着头,她一脸烦闷:“主要是那小子睡觉不老实,半夜里磨牙也就算了,还老是放屁,也不知道他吃了什么,搞的屋里都臭烘烘,太难受了。”
  许诺哑然失笑:“也不是什么大毛病,将就着吧,实在不行你就搬出来,住到别的地方吧,反正咱这房间多得是。”
  “范先生能同意么?”
  “没事,我去跟他说一声就行了。”
  “嗯嗯~”狗蛋小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听说狗蛋要搬走,李秀很不爽,强烈要求狗蛋留下,按他的话说,好东西必须得有人分享,而狗蛋就是命中的那个人。
  狗蛋懒得理她,毅然决然的搬到了黄字二号房。biqubao.com
  李秀感觉一个人比较孤单,于是他就搬到了阿宾的房间,搞的阿宾也是很无语,多了个人,晚上都不好意思练手艺了。
  经过一番吵吵,最终李秀和阿宾住在了一块,狗蛋又回了她原来的房间,范老童生不住在酒馆,他家离酒馆也不远,每天来回上班,也很方便。
  这天中午,金三姐来到了酒馆,她俏脸上噙满了伤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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