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拎着壶酒来到后院,在他惯常的那个小石墩上坐了下来。 他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今晚的月亮不是很圆,透着几分朦胧的味道。 他记得金三姐离开平安镇的那天晚上,月亮就是这个样子的。 “也不知道三姐现在怎么样了。” 也不知道咋回事,他最近总会不经意的想到一些往事和故人,算起来金三姐今年也快50岁了,如果还活着的话。 许诺这些年一直很好奇,她一个弱女子,独自漂泊在外,能不能活到现在? “一轮明月笑西厢,二八佳人莺莺红娘,三请张生来赴宴,四顾五人跳粉墙…”许诺默默的唱着笑西厢,默默的为金三姐祈祷。 他在后院整整坐了一夜,不知不觉间酒都喝了两壶。 接下来几天,李秀一直住在了酒馆,他晚上睡觉,白天还是睡觉,偶尔也会拉着许诺他们一块拼酒,他酒量很好,阿宾、杜宇、范老童生三个加起来也喝不过他。 一直到第五天的傍晚时分,许诺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正打算按照范老童生的吩咐提前关门打烊,却见一辆马车停在了酒馆门口。 从马车上走下来一个满脸雀斑痘痘的苗条男子,不是狗蛋还有谁,她比之前看起来更有气质了,那双大眼睛中包含了沧桑感。 狗蛋下了马车,径奔酒馆,她走到许诺身边,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了脚步,一双眼睛猛然落到了许诺身上。 “不会被这丫头认出来了吧?”许诺心中打鼓,他不动声色的低着头。 狗蛋上下打量了眼许诺,刚刚有那么一瞬间,她从这个小二身上似乎感受到了一种气息,那是掌柜的身上独有的气息,她说不上来是什么,但她就是能感觉到。 “怪了!”狗蛋揉了揉眉心,狐疑的打量着许诺,看了半天也找不出和掌柜的有丝毫相似的地方,似乎意识到一直盯着不太礼貌,她小脸一红:“小二哥,我找人。” 还好! 许诺松了口气,他以前经常听人说,人与人之间是有心灵感应的,尤其是经常在一起生活的人,心灵感应更强,夫妻相就是心灵感应最直观的体现。 他刚还以为狗蛋对他产生了心灵感应呢,他假装不认识狗蛋,询问起了狗蛋要找谁。 范老童生听到动静早已经迎了出来,连忙将狗蛋请进了酒馆。 “范叔,那小子在酒馆吧?”狗蛋也不客气,直接去了后院。 “在呢在呢,大官人都在这呆了好几天,我昨儿还在想,您要是再不来,我就去一趟京城呢。”范老童生高兴的脸上的褶子都快被抹平了。 狗蛋跟着范老童生来到了小屋。 李秀似乎听到狗蛋来了,他前一刻还在津津有味的吃着茴香豆呢,下一刻立马就钻到了被子里,蒙起了头,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模样。 狗蛋走到他床边坐了下来,拍了拍他的屁股:“官人,别耍小孩子脾气了,跟我回去,还有一大堆事等着你去处理呢。” 李秀躲在被窝里动也不动。 狗蛋咬了咬嘴唇:“行了行了,是我不对,我不该凶你,给你赔礼还不行么。” “我不,我就不。”李秀一脸傲娇:“我已经决定了,以后要练极乐宝鉴,你以后想用那个理由凶我也凶不到了。” 狗蛋哭笑不得:“范叔他们都在这看着呢,你这样成何体统?” “看就看呗,又不是没被看过。”李秀丝毫不以为意。 狗蛋气的牙痒痒,换做以前,她早一巴掌扇到李秀脑袋上了,但是现在,李秀贵为九五之尊,她不得不顾忌李秀的面子。 “官人,你忘了当初怎么答应掌柜的了?”狗蛋不得已,只能搬出了许诺:“掌柜的虽然表面看起来无情,但他内心其实很有情,他肯定也希望你能够带领大虞国走向繁荣,带领大虞国的黎明百姓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你甭想拿诺哥压我,我不听,我就是不听。”李秀躲在被窝里,就是不起来。 没想到你小子是这样的人。 许诺全程憋着笑。 狗蛋怒了,一巴掌扇在他的脑袋上:“你到底回不回去?” 李秀麻利的爬了起来,他一脸委屈巴巴的模样:“诺哥,你在天之灵都看到了吧,狗蛋她欺负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狗蛋都被气笑了,她揪起李秀的耳朵将他给揪了起来,拉上了马车。 眼见狗蛋两人要离开,范老童生犹豫了下,脱口问出了酒馆的未来。 狗蛋似乎早有准备,她眸中浮现出几分伤感:“我已经想好了,等朝廷的政令下来,就会让人把酒馆转回到掌柜的名下,也算是我对他的一个念想吧,范叔你看着经营就好。” 狗蛋不经意的看了眼许诺,登上马车离开了酒馆。 目视马车消失在夜色中,范老童生老脸上噙着几分感慨,他考了一辈子科举,就是想和皇帝走的近一点,可惜一直没能实现这个梦想,没想到老了老了,竟能和当今圣上和皇后谈笑风生了。 “造化啊!”范老童生兴奋的哼起了小曲,但他也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拜许诺所赐。 范老童生离开之后,许诺掩上酒馆的门,随便弄了点晚饭填填肚子,便回了房间。 卧室中还依稀能闻到某种酸爽的味道,他打开窗户透了透风,直到把屋里的怪味降下去,他才关好窗户,掩上房门,将小紫给放了出来。 “唧唧唧唧~”被关了两天,小紫似乎有些郁闷,它之前每次出来都会挠挠许诺的手掌心以示亲切,但是这次它直接在许诺的手掌心咬了一口。 “自己找吃的去吧。”许诺没好气的将它弹了下去。 小紫立即跳了下去,就在屋里四处找起了小虫子。 许诺正准备躺在床上眯一会,眼角余光却是看到,在李秀那张床上,有着一本金色书籍。 “那小子居然没把极乐宝鉴带走,到底什么内容呀?” 想到之前李秀说的那些话,他突然生出了几分兴致,他下了床,将极乐宝鉴拿了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361/73020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