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少凌方才在想其他的事,注意力没集中在陪孩子玩乐上,但他知道,在女儿跟前等,一定能看到阮白。 阮白过来了,眼神闪烁的看了看慕少凌,然后蹲下,抹了抹小家伙脸上的眼泪。 软软又趴在阮白身上。 阮白把孩子抱起来哄,转身时,对视上慕少凌复杂的眼神,不得不多嘴的说一句:“如果不会陪孩子玩,可以去忙别的事情。” 这两个孩子,跟她的孩子差不多一样大。 阮白想象不到,自己的孩子此时此刻是否也被她的爸爸这样对待。 慕少凌表情沉着的站在一旁,看着女儿跟阮白有些相似的脸,失神的来了一句:“是谁给你的资格教我怎么做爸爸?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孩子的妈。” “……” 阮白飘忽的看了男人一眼。 晚饭的时候。 两个老爷子上座,张娅莉也在,慕少凌坐在右侧第一个位置,而他的两个孩子,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黏着阮白坐下来。 很不给他们爸爸面子。 慕湛白费力地伸手夹了一块排骨,筷子抖着,好不容易放到了阮白的碗里。 “小白阿姨,你吃……”小家伙笑嘻嘻的,活像儿子对妈妈。 慕少凌众叛亲离的自己夹了块排骨,搁在碗里,却没有吃。 “少凌——”慕老爷子这时态度不好的叫了大孙子一声。 慕少凌虽然快三十岁了,但在爷爷面前,永远是孙子的身份,长辈的这声呵斥,他知道什么意思。 阮白担心的事情来了。 慕少凌夹起一块排骨,放在阮白碗里,甚至再夹另一块的时候,还细心的为她提取了骨头,只留烧的味道极好的肉。 “谢谢。”在爷爷面前,阮白也要装得没事一样。 果然,阮老头看到孙女跟孙女婿和好如初,笑着举杯跟慕老爷子碰杯去了。 阮白碗里的米饭分给了软软和湛湛许多,保姆眼尖的赶紧抢过阮白的饭碗,给填了一整碗的米饭。 “不用那么多,我吃不完。”阮白阻止道。 “没事,能吃多少吃多少,吃不完我吃。”慕少凌适时开口,尽显他身为男人应尽的体贴。 保姆把饭碗递过来,笑着说:“阮小姐,这米饭很香,你多吃些。” 阮白再次说了一声谢谢,接过饭碗。 有些夫妻关系的男女,其中一方也未必愿意吃对方剩下的米饭,会很介意,但也有不嫌弃对方,愿意吃的。 慕少凌跟她的关系,远远没有到那个程度。 阮白觉得自己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慕少凌现在这样做,是否作戏作的太过了? 如果她真的剩了米饭,他真的要吃? 阮白不太饿,但最后也把米饭吃完了,不想让对方难堪。高高在上的老板,豪门公子哥,怎么可能真的处理她的剩饭? 直接倒掉还差不多。 席间,张娅莉除了说几句漂亮话,再没说其他。 阮白想的是,怎么减少爷爷跟慕家爷爷的接触,这两个老人家接触下去,那她和慕少凌……太尴尬了。 从少女时期开始喜欢上他,再到魂牵梦萦的想起,到前几日美好的“结合”到一起,最终又迎来两人晴天霹雳的同父异母关系。阮白需要一个时间去适应,逼迫自己从这段关系中走出来,彻底的转变他的样貌。 如果做不到把他看成同父异母的“哥哥”,就只能尽量让他成为路人。 或许很难做到,毕竟他的定位在她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但相信总有办法…… 饭后,慕老爷子带顾老头上楼,并且告诉阮白,“爷爷孤独,你爷爷也是,我们两个老头能下棋,能喝茶,所以爷爷决定留你爷爷在这多住些日子。” 阮白不同意,“不行,这太麻烦您了。” 在她应该跟慕少凌减少接触的时候,怎么还能让爷爷住在这里?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说这话,小白你就是太见外了,瞧不起爷爷……”慕老爷子堵得阮白一个小辈的,哑口无言。 而坐在沙发上的男人,也是一言不发,棱角分明的五官上平静如常,仿佛对这件事丝毫不关心,只端起茶杯,浅啜了口茶水。 张娅莉也说:“老爷子好不容易碰到下棋能下到一起去的人,就在这多待些日子吧。” 阮白看着张娅莉那虚假的面容,心里泛起一阵恶心。 “少凌,去开车,你送小白回家。”慕老爷子吩咐道。 阮白不想跟慕少凌单独相处,拿起包说:“我用打车软件叫个车就好,他应该很忙。”biqubao.com 慕少凌却拿了车钥匙,没听到阮白的话一般,直接去了车库取车。 老爷子精明又苍老的双眼眯了眯,看吧,他就猜测孙子和孙媳妇的关系还没完全融洽,必须留住顾老头住几天才行。 …… 另一边,李宗下班后就回了房间。 李妮在门外叫他:“吃饭了,渣男!” 王娜骂道:“死丫头,怎么跟你哥说话的?!” 李宗嘴上叼着烟,浅蓝色衬衫的袖子挽起在胳膊肘处,眯着眼睛盯着电脑屏幕的对话框,手指敲击:“我没她照片,但我们一个公司,明天我趁她不注意拍几张她的身材照给你们?” 网友A:“开什么玩笑大兄弟,那是你女朋友,你没她照片?” 李宗:“我前女友,以前太忙也没时间出去玩,很少给她拍照,但她很清纯很漂亮。” 网友B:“明天你拍几张发群里,如果我对她身材满意,我就跟你交换,把我媳妇给你玩一次,你前女友你骗出来给我玩一次,行吧?” 李宗抽着烟,往烟灰缸里弹了弹烟灰,犹豫半晌,才回复道:“没问题,就这么说定了。” 网友B:“第一次出来玩的都你这样,顾忌这个顾忌那个,等你爽过一次,你就知道这种奇妙的感觉了,保准你上瘾,下次没准儿你得求着我们上你老婆和前女友,戴绿帽子会上瘾的啊!” 李妮这时推门进来,她哥瞧见她就立马把笔记本合上了。 李妮敏感的问:“鬼鬼祟祟的,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呢?” “在做一个设计方案,你看了,抄袭我的怎么办?”李宗平静的开着玩笑,收起笔记本,锁进电脑包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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