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卿最是护短。 尤其,她失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早就将林宁视若亲生,如今看到养女的眼睛里噙着委屈的泪珠,欲落未落的的样子,这让她心疼的不得了。 她抱着林宁,温和的说:“女儿,受了什么委屈,告诉妈妈。” 林宁想到慕少凌对自己绝情的样子,想向周卿抱怨几句。 但是,她又怕这样会造成母亲对慕少凌的偏见,所以,只好硬生生的将那些话给吞下。 她眸子闪烁了一下,声音有些呜咽:“妈妈,少凌他……他好像不喜欢我,而且,那个阮白根本不是个省油的灯。今天在慕家,她故意让我出丑,给我设陷阱。仗着自己有一点小聪明,在慕爷爷面前卖弄才华,现在就连慕爷爷对她的印象,都有了偏颇,而对我就冷淡了很多……妈妈,我真的特别喜欢慕少凌。他是我生平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林宁趴在周卿的肩膀上,温热的泪,顺着脸颊落下。 周卿看到女儿为情所伤的悲苦模样,爱怜的用纸巾,擦干了她的泪。 她递给林宁一杯温热的水,安慰道:“宁宁,好孩子……你不要哭,既然你喜欢慕少凌,妈妈就会尽可能的帮你促成。” 林宁握着水杯,可怜兮兮的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明知道他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依然爱他。而这种爱,并没有因他对我的冷淡而消弭,反而就像是锅里的热水一样,越来越沸腾,我觉得我无药可救了……” 周卿看到女儿一提到慕少凌,就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身为过来人的她,自然知道宁宁这是弥足深陷了。 周卿虽然心疼,却不得不摆正心态的说:“喜欢一个人本没有什么错,何况慕少凌并未跟阮白结婚,但若他已经认定了阮白,不是随便玩玩的,那我们也不好硬掺合进去,我的女儿这么优秀,破坏别人感情的第三者我们不屑做……” 一开始,周卿其实并未将阮白这样的小角色放在眼里。 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养女无论是家世,相貌,还是事业,都比阮白出色的多,她相信自己的名媛女儿,能轻易的俘获自己心爱的男人。 可没想到,她到底低估了阮白。 在周卿的眼中,林宁懂事,善良,知书达理,而那个阮白,她桀骜,倔强,家世比普通人家还不如,怎么可能真的嫁进慕家。 林宁闭上眼睛,掩住了眸底的复杂精光。 慕少凌是她人生中遇到的唯一惊喜,可这个惊喜,如今却变成一把凌厉的锋刃,刺的她心口流血,更是无情的屠戮着自己的精神。 可尽管如此,她还是舍不得放手。 她可以不要一切,但是却唯独不能舍弃那个男人! …… 一转眼,临近春节。 集团的员工陆续都已放假,可是慕少凌这个时候却罕见的病倒了。 他这段时间确实是太累了。 每天一大早,他就赶去公司,基本上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差不多二十四小时都在公司。 再加上,最近T集团旗下的分公司,出现的纵火案事件,为了完美的善后,他更是每天忙得昏天暗日。 年后不久,便是纵火女犯董晶晶被审判的日子。 他答应了孙安国,一定会让董晶晶被判死刑。 君子一言千金,必须说到做到。 慕少凌联系了京都那边认识的一些权力高层,和他们电话密探了一番以后,他急匆匆的在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处理了一些董事会的股权变更。biqubao.com 接着,他又跟国外的合作商,召开了两个视频会议,稳住了两起价值上亿的案子。 等到下午的时候,双胞胎突然吃坏了肚子,难受的脸色苍白,他只能先跟阮白一起,把宝宝们送到医院。等他们病情稳定以后,松了口气,已经到了傍晚。 傍晚的时候,慕少凌一向健康的身体,终于撑不住了,他发烧了。 过度劳累的结果。 其实,早起工作的时候,慕少凌就觉得鼻塞,喉咙疼,感觉自己很不对劲,但是他觉得自己能扛过去,并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到晚上,变得这么严重。 他的喉咙像是火烤火燎似的疼,身上也莫名的发冷发热,冷热交替的滋味实在是难熬。 尤其是脑袋,他头疼的几乎要炸裂,身体更像是灌了千斤重的混泥土一般,沉重的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阮白坐在床边,为烧的满脸通红的慕少凌掖被角,心疼的眼眶都红了,这个男人向来身强力壮,她什么时候,都没见过他如此虚弱的模样。 他工作实在是太拼了,就算是铁打的身体,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阮白抽出温度计。 上面的高温吓了她一大跳,她的声音都是颤的:“三十九度七,竟然烧的这么严重!你先躺好,我已经给司曜打过电话了,他现在就在赶来的路上……” “没事,只是普通感冒而已,不用太担心了。”慕少凌反过来安慰阮白。 发烧而已。 在他眼中不算什么。 阮白皱着好看的眉心,去为他倒一杯热水。然后,她又到洗手间,浸润了一块冷毛巾,叠起来,轻柔的敷在了他发烧的额头上。 暂时先为他物理降温。 慕少凌昏沉中倒也很配合,嗅着阮白身上散发出来的自然好闻的馨香味道,他身体的不适,似乎都被缓解了不少。 “少凌,你先喝点热水吧。”阮白用尽吃奶的力气,将慕少凌的身体搀靠在床头。 她用自己纤细的身体当他的依靠,将冷的差不多的温水,缓缓的喂入了男人干涸疼痛的喉咙中。 “慢一点,别呛着了……”阮白动作极温柔,像是照顾小孩一样对他。 混混沌沌中,慕少凌只觉得,阮白温柔的嗓音恰似天籁,而她关切的行为,更是让他心底划过暖流。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关怀备至,拥有阮白这样温柔体贴的女人,实在是他的幸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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