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双宝慕少你老婆跑了_第427章 真是服了阮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阿曼德着迷的望着温婉恬静的阮白,对她越看越喜欢。
  虽然他是一个外国人,有着典型深邃的英伦轮廓,但他对欧洲的女性面孔却不感冒,哪怕她们再怎样绝美,他生性偏爱东方面孔。
  尤其,他最爱阮白这样脸蛋娇美细致,气质温婉动人的东方美人,这一点随了他的父亲。
  望着阮白对自己毫无兴趣的样子,阿曼德并不着急。
  他知道,俘获一个女人的芳心,不是一时半刻的事。
  何况,他并不是一个登徒子,他是真的想追求她。
  见她们几个女人有意将自己撂在一边,阿曼德故意扯开了话题,彬彬有礼的说:“阮白,我刚来中国没多久,中文还不是太好……我一直都想取个中文名字,但总想不到合适的,你能帮我取个中文名吗?”
  周小素跟李妮剥着瓜子,在一旁津津有味的看着阿曼德跟阮白搭讪。
  哈哈,她们的总裁大人有情敌了!
  看来她们家小白真是魅力无边!
  这个刚来的热情如骄阳般的帅哥,好像对阮白一见钟情,还说要追求她,不知道她们的总裁大人知道后,会是什么精彩的反应?
  阿曼德这么绅士向自己询问中文名字的意见,并没有继续纠缠自己不放,阮白也不好意思直接推诿。
  她只能问:“你喜欢什么样的中文名字?”
  阿曼德夸张的摊手:“喔,华夏文化太过于博大精深,那些方块字看得我头晕眼花,每一个字的含义都不同,甚至一个汉字,还可能包括好几个意思,我真的不知道要取什么名字好。”
  周小素眼睛瞪着阿曼德,她嘴巴里含着的瓜子,都忘了嗑皮:“我擦,博大精深和头晕眼花这样的成语你都说出来了?阿曼德,你还说你中文不太好,也太谦虚了吧?”
  李妮从果盘中拿起一小块西瓜,边吃边说:“阿曼德,你这泡妞的套路也太俗气了……中文这么溜,自己取个中文名不就行了?要不,我给你取个也行,嗯……叫商鞅或者刘瑾都行,你觉得怎么样?”
  “噗——”周小素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阿曼德疑惑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她们都在笑什么。
  他只能硬着头皮问:“商鞅,刘瑾这两个名字很好笑吗?为什么你们都笑的这么的莫名奇妙?”
  周小素用手拍了拍胸口,捋顺了自己的气息,这才好心的跟他解释:“商鞅啊,是我国古代一个名臣,他通过变法让一个国家由弱变强,逐渐的富裕了起来,但最后他却死得很惨,是五马分尸而死的……
  哦,估计你不了解五马分尸是什么刑法。就是用五匹马或者五匹牛,拉扯罪犯的头和四肢,生生的将他的肢体扯的支离破碎……”
  阿曼德:“……”
  想到周小素描述的那个血腥的画面,他差点一个没忍住将肚子里的酒给吐出来。
  阿曼德赶紧喝了一杯开水压压惊:“那刘瑾呢?不会这个人也是被那个五马分尸的吧?”
  阮白轻柔的声音缓缓响起:“刘瑾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太监,他专权乱政,利用权势,肆意贪污,甚至还想谋权篡位,最后被皇帝凌迟处死。你知道什么是凌迟处死吗?这是华夏最残忍的一种死刑,需要在罪犯的身体上,切割整整3357刀才行,多一刀或者少一刀,施刑的人都会受到苛刻的处罚。刘瑾当时就被刽子手割了整整三天,共3357刀,而且行刑完毕以后,那些曾被他迫害过的家庭纷纷赶到现场,将从刘瑾身上割下来的肉条捡回家煮了吃,以泻心头只恨……”
  “呕……”阿曼德听完阮白的阐述,最终还是一个没忍住,直接抱着一旁的垃圾桶狂吐了起来。
  周小素和李妮在一旁捂嘴窃笑,阮白则淡定的剥开一颗红艳艳的荔枝,填到嘴巴里,嗯,汁多味美,好吃!
  但现在怀孕中,她也不敢多吃,怕会上火。
  阿曼德对着垃圾桶,干呕了足足有三分钟。
  他用湿巾仔细的擦了擦嘴巴,有气无力的盯着那三个,看起来颇为幸灾乐祸的女人。
  阿曼德不禁抱怨道:“喂,你们有点同情心好不好?这样欢乐美妙的夜晚,怎么能讲这么恶心的东西?难道你们华夏就没有好一点涵义的名字吗?比如,威武的皇帝,或者将军类型的?”
  阮白不紧不慢的说:“有,当然有!我们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不知道衍生出了多少威武的英雄人物。你的英文名字Armand,寓意为军人和霸气的英雄。我们华夏也有一个第一勇士,他是一个朝代的开国元勋,当然也是皇帝的辅政大臣,就类似你们英格兰的公爵,他就像你们亚瑟王的兰斯洛特一样有名,你想用他的名字吗?”
  听阮白说完,阿曼德立即兴奋的睁大了一双迷人的蓝眸,他眸子晶亮:“啊,兰斯洛特是伟大的亚瑟王最出色最忠心的圆桌骑士,他不仅英俊潇洒,还骁勇善战,是我们大不列颠的狮子……难道,你们华夏也有这样一号的人物?快给我说说看,他叫什么名字?”
  阮白对他露出谜之微笑,差点迷得阿曼德七荤八素:“呃,这个英雄的名字,叫鳌拜!”
  阿曼德激动的一拍桌子:“好,我以后的中文名字就叫鳌拜了!”
  “哈哈哈……”周小素和李妮指着阮白,又指了指阿曼德,俩人笑的几乎捂住了肚子。
  阿曼德再次狐疑的抿唇:“怎么了?阮白给我起的中文名字难道不好吗?鳌拜可是你们华夏的大英雄,也是我心中的偶像,你们为什么要笑?”
  周小素强忍着笑意:“没有,鳌拜这个名字果然霸气,很适合你啊……阿曼德,以后我们就叫你鳌拜了!”
  李妮因为憋着笑,脸蛋都涨的有些通红。
  她也真是服了阮白这小脑袋瓜,忽悠起人来真是滴水不露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404/73456684.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