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念穆睁眼醒过来,摸了摸眼角。 果然,上面还有泪水残留着。 昨天视频过后,她靠着药物入睡,一个晚上,都在做噩梦,梦里,她被困锁在一个牢笼里,看着外面,看到她的小女儿念念被阿贝普各种折磨着。 她在梦里呐喊着不要,喊着慕少凌的名字,想让他救救他们的孩子。 但是无论怎么呼唤,梦里慕少凌没有出现,只有她的悲惨呼唤,还有念念的尖声哭泣。 念穆握着拳头捂住了胸口的位置,一个晚上梦里的折磨,让她这里现在还疼着。 “小念念……”她低声呼唤着,打开相册,找到孩子的照片,照片里孩子的笑容天真无邪,紧紧刺痛着她的心脏。 念穆看了好会儿,才把手机收起,今天是她回T集团正式报到的第一天,不能迟到。 洗漱过后,她给自己做了一份简单的早餐,吃过后换上职业装,便下楼。 走出小区,正打算走向打车的地方,却看见李宗痞里痞气地走过来。 念穆停下脚步,看着他,没有躲,因为像李宗这样不知好歹的男人,她是躲不掉的。 李宗见她站在那里等着自己,心里窃喜,快步上前,关心道:“念教授,你今天要去上班啊?” 念穆看着李宗,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站着的几个小混混,估摸着他们是跟李宗一起混社会的。 “麻烦你让开,我有事。”她冷漠道。 “刚才你不是停下来等我吗?怎么又让我离开呢?”李宗见着她,自然没打算轻易让她离开,前天在李妮家看见她,心里便一直痒痒的,查到她住在这里,就蹲守了。 没想到,昨天居然没蹲到。 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今天终于蹲到了,一直以来他见到的都是念穆穿便装的模样,今天看到她穿职业装的模样,心中更痒,心里的歪念更重。 念穆冷漠地看着他,看见他那双肆意打量自己的眼睛,有冲动,想要把它挖下来。 李宗见她不说话,心里想着念穆跟其他女人不一样,他刚才用错了招数,于是询问道:“我只是开个玩笑,你别生气,你是要上班是吧,不用打车,我就有车,我送你?” 念穆看了一眼停在路边的摩托车,冷漠道:“不用,我自己打车。” “这打车多不方便,你别看我的是摩托车,但是方便啊,现在上班高峰期,坐我的车,保证顺创无阻。”李宗说道。 念穆懒得跟他废话,直接往前。 李宗跟在她的身后,“念教授,真的,我保证准时把你送到目的地,而且我的车技可好了。” 念穆没再说话,假装没听到他说的那样。 经过几个小混混身边的时候,他们异口同声地对着念穆喊道:“嫂子早上好。” 念穆停下脚步,对于这种烦人的骚扰,她抗拒得很,一记眼刀子刮向几个人,她说道:“要再胡乱叫,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她快步走到计程车打车点,恰巧有一辆空车,她上车直接离开。 几个小混混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不禁调侃道:“大哥,你真的追到这个妞了吗?我怎么看着她很不好惹?” 他们在社会混的,什么女人没见过?但是眼光这么锋利的女人,他们倒是第一次见。 刚刚他们在喊着她做嫂子的时候,那抹眼光,好像要杀了他们一样,吓得他们一哆嗦,差点见不着明天的太阳。 李宗也没有得到念穆的好脸色,尴尬的很,于是把这口闷气洒在他们身上,“你们懂什么,她这是害羞!” 其中一个小混混说道:“大哥,你就老实说吧,你还没把大嫂追到手里,我们不会嘲笑你的。” “你们懂什么,像这种带着刺的玫瑰才吸引人,不管如何,我一定会把她弄到手里,到时候我有好日子过了,你们也有好日子过!”李宗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液,暗暗发誓。 其中一个小混混贼兮兮地笑着问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大嫂也跟我们分享吗?” “你作死吗?”另外一个小混混拍了拍他的头,“这个女人大哥这么宝贝,你也敢打她主意?” “我怎么知道啊,以前大哥的女人都会给我们分享的啊?”被敲了一巴掌的小混混无辜说道。 “这个不可以,我以后还想享受好日子,你们别打这个主意!”李宗恶狠狠地警告着他们不要对念穆有歪念。 以前的那些女人,他都是随便玩玩的,腻了,给他们无所谓。 但是念穆不一样…… 李宗看着念穆离开的方向,低声说道:“她将会是我的女人,到时候她只会是你们的大嫂,没有其他身份,还有,等我搞定她,你们还怕没有女人?你们大嫂,是个有钱又有本事的女人!” “知道了,大哥,我们就是随便说说,绝对不敢打大嫂的主意。”说错话的混混连忙道歉。 李宗冷漠地看着他,坐在摩托车上。 “大哥,今天要去哪里玩?”一个混混见状,立刻问道。 李宗白了他一眼,说道:“我现在要去医院看我妈,你们,先散了,有事我会通知你们的。” 几个人闻言,起哄一声,立刻散了。 李宗骑着摩托车往医院那边去,他虽然更想要玩乐,但是没有钱,又怎么玩乐呢? 他现在还没把念穆搞到手里,所以只有讨好王娜,做一个表面的乖儿子,才有钱花。 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拥堵着,李宗干脆绕了小路,从小路出来的瞬间,她猛然刹车。 因为小路到大路的路口,一台大奔正停在那里。 车门打开着,里面坐着一个男人,正是宋北野。 想到他之前说的话,李宗瑟瑟发抖,一边是宋北玺,一边是宋北野,哪边他都不能得罪。 宋北玺的话在耳边响起,李宗以为,自己只要躲着,就无事,但是现在,却被宋北野堵在这里,他完蛋了…… 看着车上的男人,他唯唯诺诺地下了车,扬着恭维的笑容问道:“宋二少,好巧啊,您怎么在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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