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姨点头,连忙从橱柜拿出一个袋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人参,“对,人参好,这个人参是老爷子吩咐张叔送过来的,说是给您们补身子,我还想着等先生回来的时候再煲汤呢,今晚就炖了它。” 念穆看着吴姨手中的人参,拿过来看了一眼,是百年的老人参,虽然慕家不缺这些补品,但是慕老爷子的手笔还是挺大的。 早餐要做好的时候,李妮也带着孩子们下楼。 这几天她基本都没有赖床,而是保持着跟孩子同样的作息时间,孩子起床了,她便跟着起床,在一旁督促孩子们洗漱然后一起下楼。 念穆其实表示过李妮不用这么做的,想要睡到几点就几点,毕竟她知道,李妮以前很爱赖床。 但是李妮还是坚持这么做,说是提前习惯这样的生活。 念穆便知道,她要给宋北玺生孩子的念头从没有断过,自己劝不动,再说也没有意思,所以她便让李妮随意了。 念穆把早餐端在饭桌上,看见李妮跟孩子们一同下楼,松了一口气。 还好,慕少凌比他们都要晚起来。 “姐姐,早上好。”三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跟她打招呼。 “早上好啊。”念穆笑着回应他们,想起还在楼上休息的慕少凌,决定不叫他,让他再多睡会儿,反正也让吴姨把他那份早餐给温起来了,晚些再吃也没有关系,于是招呼着孩子道:“早餐做好了,快来吃,吃完就要去上课了。” “每天早上都能吃到这么丰盛的早餐,我太羡慕你们了。”李妮说着,捏了捏淘淘的脸。 “李妮阿姨,你不也在吃吗?”淘淘坐在椅子上,侧着脸不解地看着她,顺势地接过念穆递过来的包子。 “虽然我现在借住在这里,但是应该快要回去了吧。”李妮若有所思地说着,又意味深长地看着念穆。 但是念穆在忙着给孩子们递过包子,没有看到她那抹意味深长的眼神,以为道:“是宋先生找到新闻发布的线索了吗?” “不清楚,他这几天在外地出差,估计是派下属去办,但是有没有消息我还不清楚,但无论找没找到,他回来了我总要回去的,也不能整天住在这里,叨扰你啊。”李妮说着,拿起一个香气十足的包子,这个包子应该是念穆包的。 看着包子,她便想到阮白的厨艺。 阮白没发生那件事之前,厨艺十分好,她这个做好友的,经常能吃到阮白做的食物,很幸福。 那时候阮白嫌她太瘦,只要有空,就会做各种好吃的来投喂,想办法喂胖她。 只是那时候烦心事太多,她的体重没有太争气。 “有时候宋先生跑来跑去也没有办法顾及你,你到时候真的回去了,宋先生不在A市的时候,随时过来住,客房都给你留着。”念穆给孩子们递过早餐后,才坐下来吃早餐。 李妮心里一阵感动,“真的可以吗?” “当然可以,慕总跟宋先生是好朋友,之前他答应帮你,以后肯定也会帮你,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得找到那个发布那些乱七八糟事情的人。”念穆说道,这几天的报道跟论坛关于李妮的事情,有静下来的意思。 也不知道是群众吃瓜吃够了,记者也挖不到什么新料,还是说宋北玺找人把热搜给压下来。 但是无论怎么样,外面安静了,对李妮来说是好的。 只是,群众是有记忆的,宋家也一样。 他们会记得李妮之前遭遇的事情,就算这件事平复了,一旦李妮跟宋北玺有什么大新闻,这件事肯定会重新爆出来。 他们没有办法让群众彻底失忆,所以以后,李妮还是要遭受很多。 结婚,生子,这些都会一次次的激起群众现在的记忆。 念穆替她感到辛苦。 幸好,宋北玺的爱,让她变得乐观起来。 李妮顿时笑眯眯地看着吴姨,“吴姨,那我搬走后,那些被子什么的,可要帮我保留好,我随时还会搬过来住上一段时间的。” “当然会给您洗干净放好,随时等您过来住。”吴姨乐呵应道,虽然李妮过去很不堪,但是这几天相处下来,吴姨挺喜欢这个乐观,且没有架子的李妮。 吃过早餐后,慕少凌还没有醒来下楼。 念穆也没说什么,送着孩子到门口,张叔的车已经在门口等着。 走到花园的时候,湛湛眼尖看见停车场上的奔驰,他指着车说道:“昨天没有停这辆车。” 他说着,看着念穆。 念穆不得不感叹他的观察力很敏锐,果然有慕少凌的基因,只是多了一辆车,他都能察觉。 这个停车场上平时长期停着四五辆车的,多一辆跟少一辆,很难发觉。 念穆点了点头,说道:“你们的爸爸回来了。” “爸爸回来了?”淘淘跳起来,十分开心,“他在楼上吗?” “是啊,好像很累,还在休息,我怕你们会吵着他,所以没有告诉你们,先去上学吧,放学了再找你们爸爸,好吗?”念穆说道,没有告诉孩子,是她私心想让慕少凌多休息会儿。 三个孩子点头。 软软乐呵呵的在心里想着,这就是他们妈妈在心疼爸爸的证据。 送孩子们上了张叔的车后,念穆也折身回去,没有走进客厅,而是把车开走,离开了别墅。 因为马科斯表示不用他们招待,所以她要回T集团上班。 客厅。 李妮吃过早餐后,便坐在沙发上看着新闻。biqubao.com 吴姨则是收拾好,便外出采购食材,毕竟早一点,才能采购到新鲜的食材。 楼梯传来声音,李妮侧头看着慕少凌从楼梯走下,脸上没有诧异的神色。 慕少凌与她的双眼对上,双手插在口袋,没有说话。 两人就这样对视了半分钟,最后李妮懒洋洋开口道:“你的早餐应该在厨房热着。” “哦。”慕少凌正要往厨房走。 “念穆跟吴姨都没有提起你回来的事情,但是你知道我看见你为何不惊讶吗?”李妮拿起遥控,把电视关掉,站了起来看着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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