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回去,除非,你想在我那边休息。”慕少凌说道,拿着洗漱用品走进卧室的浴室,与念穆的洗漱用品放在一起。 念穆看着他的动作,便知道他是要搬过来的意思。 要是被李妮看见…… 慕少凌从浴室走出来,说道:“还愣在这里做什么?下楼吃早饭。” “啊,哦……”念穆走出卧室,下意识往客房的方向看了一眼,李妮没走出来。 她连忙下楼。 李妮跟孩子们已经坐在饭厅的椅子上。 淘淘看见她,又见她身后跟着慕少凌,笑眯眯调侃道:“爸爸跟姐姐都是大懒虫,赖床。” 念穆的脸红了红,虽然孩子嘴上说的话,没有那重意思,但是她听着,却是感觉被人调侃了。 还是被一个小孩子调侃了。 清了清嗓子,她坐在椅子上。 慕少凌则是坐在他的身边,对于孩子的话,他没有反驳,的确,是故意赖床了。 因为抱着念穆睡,很舒服。 这么多年,他都没有抱过老婆睡,现在抱着,赖会儿床,不过分。 软软听着弟弟这么说,抬头,轻轻敲了敲他的头,“爸爸跟姐姐那是工作累了,所以多休息了会儿,跟你这个大懒虫不一样。” 淘淘挥着肉乎乎的手抗议,“我好久没有赖床了!” “那你还是小懒猪。”软软笑眯眯的,把一杯豆浆递到他的面前,“小懒猪,喝豆浆,快点长高。” “爸爸,姐姐欺负人。”淘淘假装委屈的模样,看向慕少凌。 “她是在教育你。”慕少凌眼中闪过一抹笑,但依旧板着脸说道,也只有屋内的大人才能看得出,他这是在逗弄孩子。 淘淘以为他是认真的,嘟哝着嘴抗议道:“爸爸就偏爱姐姐,不喜欢我了,呜呜呜,我真是可怜。” “好啦,赶紧吃早餐,吃完早餐要去上学呢。”念穆看着孩子闹腾,无奈摇头,只好哄着他。 得到念穆的哄慰,淘淘点了点头,肉乎乎的手握住念穆的手,“还好有姐姐疼我,哼。” 念穆笑着,给他夹了一个白菜肉包子。 李妮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他们的对话,就算现在阮白从国外回来,坐在这饭桌边,她也会觉得,念穆跟他们才是一家人。 而阮白跟她一样,是一个毫不相关的局外人。 吃过饭后,两辆车停在门口。 其中一辆是张叔开过来的,是专门送孩子上学,而另外一辆车,则是慕少凌安排的,负责送念穆去上班的。 至于他,还没打算去上班。 念穆站在门口,听着慕少凌介绍道:“这是成武,这段时间,他会负责接送你上下班,不用担心会麻烦他,只要用车,直接通知他,这段时间他不会又其他工作,只负责跟着你。” 成武是朔风挑选出来的人,并且通过了他魔鬼式的训练,身手了得,车技也是在朔风挑选的人里面数一数二的。 让他去保护念穆,他是放心的。 “好,麻烦了。”念穆对成武笑了笑。 成武打开后座的车门,“念女士,请上车。” “谢谢。”念穆正准备上车,又看了慕少凌一眼,她问道:“慕总,您要一起吗?” “我还有别的事情,先不回公司。”慕少凌说道。 念穆点头,弯身上车。 慕少凌上前,亲自帮她把车门关上,然后叮嘱着成武,“要是发生什么事情,直接通知朔风。” “是,老板。”成武虽然是朔风的人,但是却是慕少凌的下属。 橙武开车离开后,慕少凌开着车,来到名门大酒店。 他没有去马科斯的套房,毕竟马科斯的套房跟曼斯特的套房是在同一个楼层,他要往下一层走。 因为朔风他们在曼斯特套房所在的楼下,开了另外一间套房,这里的监听信号最强,同时也不会引起曼斯特的怀疑。 他直接掏出房卡刷门进入。 朔风听见开门声,站起来,看见是慕少凌走进来,便打招呼道:“老大,你来了。” “怎么样?”慕少凌问道,起床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自己的手机有未读消息。 是凌晨发过来的,因为不是什么特别急的消息,所以朔风没有打扰他休息。 “有收获,通过监听我们知道了帮曼斯特做事的人叫梁彪,通过调查,梁彪是新兴社团的创建人,这个社团在两年前成立,跟本地那些只会打打杀杀的社团不太一样,他们社团的据点单一,基本上都是为那些外国人服务。”朔风介绍道。 青雨也从厨房走出来,手里还端着一盘水果,“还有,新兴社团里面的人,基本上都是有学历的,除了个别的打手以外,其他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大学本科毕业,精通外语,所以跟外国人交流起来基本上没有障碍,他们所谓的业务路线,也因此比其他社团要高得多,虽然没有什么地盘,但是这两年的财务报表却是很好,因为那些有需要的外国人认为他们的事情给别人知道就会多一份危险,所以他们喜欢选择跟新兴来合作,至少不用找其他翻译。” 她昨晚闲着无聊,就更加深入的调查梁彪跟他社团的情况,一不小心,把对方的财务报表都给调查出来。 “这个梁彪什么来头?”慕少凌又问道,对于社团这些,他之前不太在意。 毕竟当地的社团,也不会惹慕家,而且,他也不需要社团来支持自己。 “是个暴发户的儿子,之前呢,他爹是做建筑的,后面中大奖了,就有钱了,到处去投资,不得不说,他爹的眼光不错,投资也能赚到钱,就把他送到美国去接受教育,回来后,他也没有跟他爹一起投资,而是要了一笔钱,弄了这么一个社团,然后招纳那种,有知识,也有力气的人,来做他社团的人,现在A市作为国内首个国际贸易大都市,他这个举动,也赚了不少外国人的钱,我接着查下去,发现他们的运作,也跟其他社团有很大的区别,表面上安分守己的,所以没有警察找他麻烦。”青雨说完,吃了一块水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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