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后,做母亲的椅子会牵挂着,周卿也不例外。 只是林宁要她操心的地方有太多。 以前林宁在娱乐圈的时候,周卿便不断动用自己在圈内的资源,给她寻求更多更好的发展,为的是,让她不要像大部分明星一样,为了资源,自甘堕落。 只是,林宁还是走歪了,为了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不择手段做了那么多事情。 到后面,甚至为了报复,还给她下药。 回想起这些,周卿便觉得,嘴里的苦,永远比不上心里的苦。 “太太,药真的很苦吗?”保姆见她的眉头拧起,担心问道。 “没事。”药在舌下融化过后,周卿喝了一大杯水。 保姆端来糖果,询问她,“太太,要不吃点糖吧,这样嘴巴能甜一点。” 周卿摇了摇头,看了一眼窗外,雪停了,她问道:“还有多少天才过年?” “太太,过完这周,下周四就是过年了。”保姆回答道。 “这么快啊,家里过年用的年货跟吃食,都还没买吧?”周卿看着保姆。 “还没呢,您需要买的话,给我清单,我去采购回来便是。”保姆说道,周卿的身体不好的时候,一直都是她来做采购。 以往周卿会记住日子,把清单给她,提前让她去准备。 周卿笑了笑,站起来说道:“以往我身体不好,所以这些才要麻烦你去准备,现在我身体好了,可以自己去买,说来,也该去采购了,要是再晚一些,年轻人放假了,商场超市人多的是。” “太太,外面冷,您还是不要来回奔波折腾了。”保姆体贴她。 “不碍事,今天晚上家里就不要做饭了,老林有重要会议不会回来吃饭,你随我一同去,在外面吃。”周卿说道,打算亲自去采购。 她因为身体的缘故,好多年没有亲自采购。 到了过年的时候,林文正也因为她身体的原因,回避了很多亲戚过来探访。 因为那会儿她身体内的毒素在作祟,要是人多,她便感觉呼吸困难,心情也会变的烦躁不安。 “好,那我去把您的大衣拿下来。”保姆说道,往楼上走去。 周卿看着窗外,思绪飘远。 也不知道阮白在国外过的好不好,这过年的,她也真的能狠下心来,不顾丈夫跟孩子,也不顾她跟林文正,依旧在国外留学。 说到底都是她的女儿,此刻却变得跟陌生人无异。 不过是失忆而已,周卿都能接受她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但是阮白,却不能接受自己过去的一片空白,而离开…… 保姆拿着大衣下楼,帮周卿穿上后,便说道:“太太,司机已经在门口等着。” “好。”周卿捂紧身上的衣服,又把衣架上的围巾拿上,戴上保证够温暖后,才走出别墅。 现在家里已经有林宁一个病人,她可不能再生病了。 保姆跟在她的身边,两人一同坐在车上,来到市中心的大型商场。 “我们先去采购,等会儿你再过来提东西吧。”周卿对着司机说道,便下了车。 保姆跟在她的身边,两人先是来到服装区。 “太太,您要买衣服吗?”保姆问道。 周卿点了点头,径自走向服装店,“这不是要过年吗?过年就该穿新衣服,我得给老林还有宁宁买几套。” 保姆不明白为何要给林宁买,毕竟医生也说了,林宁现在的情况,过年还是得住院的,她提醒道:“太太,二小姐过年还得住医院呢,也穿不了别的衣服。” 周卿愣了愣,才想起这么回事。 林宁住在医院,是要穿病患服的。 “那我给她买两件外套吧,虽然说在医院只能穿病患服,但过年,还是得穿新衣服的,不是吗?”周卿说着,先往女装区走去。 “也是。”保姆在心里感叹,周卿对林宁真好。 她在林家工作十多年,林宁做过的那些事情她自然知晓。 做了那么多坏事,甚至还能下毒害人,周卿对林宁依旧当初那样,她这个做母亲的,真伟大。 完全没有因为林宁是收养回来的,而区别对待。 可惜了,林宁还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周卿挑选了两件外套,一件是粉红色的,另外一件是大红色的,“这件大红色的,就让宁宁在大年初一穿吧,红红火火的,这颜色看着精神,也希望她能快些好起来。” 保姆看着导购手里两件昂贵的大衣,不禁感叹道:“太太,您对二小姐真好。” “我是她的母亲,怎么可能对她不好?要是小白也在国内,就好了。”周卿叹息一声,她想要一家团聚的心愿,总是那么困难。 保姆知道她又在想阮白了,连忙拿起另外一件外套说道:“太太,您给先生买,给小姐买,但也别忘记给自己买啊。” “我不用,上次啊,少凌给我带来两件新的外套,都是国外的大牌,说是小白给我买了寄回来的。”周卿笑着摇头。 “那不行,买衣服嘛,得给自己买才有意思,我看这件跟您的气质就很搭。”保姆说着,“您去试试吧?” 一旁的导购自然不会错过赚提成的机会,附和道:“是呀太太,这件衣服是当季的新款,刚到店没两天,跟您的气质太搭了,穿上一定很好看,而且过年的,这颜色也喜庆。” 周卿看着外套,心里也是喜欢,于是拿着外套去试衣间试着。 很合适,她便买了。 接着,她跟保姆走到男装区,打算给林文正挑选几件衣服。 林文正的衣服平时都是她挑的,加上今年他重新回到政府工作,所以过年的时候,肯定会有很多人过来拜年。 周卿心想着,这过年穿的衣服,一定要合适。 “阿姨?”李妮刚走进男装部,便看见周卿的身影,她尝试叫唤一声。 周卿回过头,看见是李妮,笑了笑,说道:“李妮,你也来买衣服啊……” “是啊,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吗,今年北玺忙,所以我过来看看,给他挑几件过年的新衣服。”李妮笑了笑,走上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404/73463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