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知道,自己跟那些大贵族子弟比,什么都没有。 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打造一个正面的人设。 知恩必报!豪爽大方! 你别管我是什么出身,这种冤大头朋友你喜不喜欢? 喜欢?喜欢还不帮一把,到时候自然回报就来了。 塞萨尔此时的心情就像是坐了飞机,直冲云霄。 他是想过施恩图报,可没想过回报来的这么快,来的这么猛。 他艰难的拒绝,可是德里克表现的比他还激动。 甚至一副你不要就是看不起我,你不收就是跟我过不去的架势。 你说气氛都到这里了,他能拒绝吗? 当然不能,塞萨尔晕乎乎的牵着战马走出了德里克的营地。 一直等回到军营中间,他才回过神来。 “德里克,德里克。 好大方的家伙,看来没交错这个朋友。” 投桃报李,拿人手短,他当然要做些什么。 于是,当天下午德里克就看到了一批优质兵员来报到。 作为登记官,哪还有塞萨尔更清楚第二军团的构成的? 这些骑士家庭或者商人家庭出身的家伙,根本没什么背景,带着几个精心挑选的士兵,就加入了第二军团。 背景清白,看起来精神,至少不是歪瓜裂枣,而且有一定的教育基础,足以保证服从性。 这绝对是最优质的兵员和底层军官。 甚至马可还被特意跟德里克分开,毕竟后者是费雷拉家族嫡长子,德里克独自在外厮混,说不定就有什么龌蹉。 作为德里克的朋友,那肯定要出手帮一把。 整个第二军团因此快速的完成了调整,按照规矩还有佩雷斯伯爵派来的传令官。 德里克的三角旗高高挂起,从此以后就是这支千人队的主宰者。 随后他也毫不客气的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造,保留了一支百人队,剩下的跟新加入的士兵打乱。 一些自带兵员加入的骑士和商人出身的士兵,他按照惯例授予十夫长甚至旗队长的职务。 不过十夫长手下必须插入一个伍长,旗队长手下肯定有十夫长是自己人。 通过这种手段,他能够尽快的掌握这支千人队。 而且有数据面板在,他相信很快就能更进一步掌握军队。 作为掌握着绝对权力的千夫长,随意弄死几个人太容易了。 晚上,德里克安排了一次小小的聚餐,除了自己手下本来的人手,又多了一大批低级军官。 想阿德里安就带领整整一个百人队,担任德里克的护旗官。 可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换成他自己,奋斗一辈子可能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阿德里安更加确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一顿饭,无法让所有人归心,不过也能增加一些了解。 德里克一一认识了新手下,并且对他们直言:“军队不是过家家,或许有人学习过一些军事知识,不过却不足以胜任更多的责任 行军布阵、统帅士兵,甚至是后勤管理,都有很多门道。 我出身军事贵族,骑士生涯服役于佩雷斯骑士团,自认为比各位多一些经验,接下来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否则等到了战场上,延误战机,可别怪我不讲情面。” 有大义名分,又在众目睽睽下展现过实力,甚至有背景和军事经历。 或许有人对德里克出任千夫长感觉到不满意,可在座的这些绝对没资格不满意。 塞萨尔给他省了很多麻烦,这些是真正优秀的兵员。 德里克觉得那一匹战马送的值。 第二天,第二军团逶迤而行,分批出发。 虽然一万人听起来不多,可是对这个时代来说,已经是庞大的军队了。 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和能力驾驭这么庞大的军队。 哪怕是行军,也不是一窝蜂的往前走。 队列,批次,前后。 德里克作为新人,没有任何任务,老老实实赶路就行。 而佩雷斯伯爵的直属军队,还要担负起开路的前锋职责。 一些有王国职务的正规军官,更是分配了不少任务。 而临时征召的军队,还需要学习。 也不怪其他人看不起这种临时编制,差的确实很远。 不过千夫长一级的都是有经验的军官,倒是没有出乱子,剩下的也管不了那么多。 慢慢吞吞的走了五天,距离铁壁城被围15天了。 这一天,马蹄声阵阵,整个第二军团都有些骚乱。 德里克骑着马找了个高处查看,佩雷拉伯爵毫无动静,等骑兵路过第十千人队,他看到了熟悉的标志。 “是佩雷拉骑士团!” 熟悉的鹰头旗,曾经每天都能看到。 他之前还在好奇,为什么没有看到佩雷拉骑士团,没想到现在来了。 看规模,扩大了一倍,而且队列整齐,并不是胡乱拉来的士兵。 “骑士侍从,还有服役过的骑士。” 德里克马上想明白了,每年类似自己这样的退役骑士和骑士侍从其实不少,佩雷拉伯爵养不起那么多人。 不过日积月累,伯爵倒贴钱也要帮助周围的贵族和商人培养骑士,可不是大善人。 这种需要用人的时候,一道征召令,马上就有大量曾经的服役骑士和骑士侍从加入佩雷拉骑士团。 自带马匹和武器,这些完成了骑士训练,又在外独自生存的骑士,战斗力并不低。 整合起来,就是一支强大的骑士团。 佩雷拉骑士团一到,经过初步整合的北部行省第二军团马上加速。 这些日子,各个千夫长也不是吃干饭的,全都初步控制了军队。 刚刚加入的士兵和农夫,也适应了军队的节奏。 骤然提速,并没有引起混乱,甚至看起来井井有条。 如果再找机会打几场战,北部行省第二军团也就基本上形成了战斗力。 “不愧是久经战阵的老将。” 德里克学到了,这一切都是佩雷拉伯爵的手笔。 看似没什么大动作,实际上通过微小的调整,已经完成了整合。 当然,这也是佩雷拉伯爵有一支合格的军官团,换一个宫廷贵族过来,怕是连人头都还没有认清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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