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这句话,说透了人性。 拼死拼活,多少人为了这一刻? 德里克自认没有这么肤浅,也见过北地贵族对自己的追捧。 可给了北地贵族机会后,他发现自己还是想的有点简单了。 如果说洛克王国有贵族梦,那德里克就是贵族梦的最佳主角。 从一个小骑士逆袭成为王国伯爵,即将加冕公爵桂冠,这种震撼可想而知。 在这个王侯将相真的有种的世界,小小的打破一些规则的德里克,成为了很多贵族后裔的偶像。 尤其是在北地,更是受到了疯狂追捧。 自认为是奥古斯塔伯爵自己人的北地贵族,无不表现出极大的热情。 不管立场如何,都要来拜见一下。 甚至有疯狂的粉丝,骑着战马跟在大部队后面,迎送奥古斯塔伯爵。 一路招摇,德里克一开始还想着要不要低调一点,可后来就放弃了。 算了,招摇就招摇吧,正好让其他人掂量掂量,招惹自己的下场。 走走停停,德里克在费雷拉家族领地停留了三天,亲人之间难得聚会一次。 不过随着德里克发迹,很多费雷拉家族的旁系都混的不错,很多人都有宫廷爵位在身,所以费雷拉家族领地已经少了很多人。 然后,进入了蒙塔行省。 拜访的贵族逐渐减少,这里陆续开始出现王都贵族的领地。 在梅尔根修道院,他又停下来两天,好好的跟故人交流一番。 然后,德里克真正意义上跨入了洛克王国的核心地带。 越过时不时的北地山脉,步入了大平原地区。 王国粮仓,中部行省,封建贵族的地盘。 以王都贵族为代表的封建贵族,跟北地贵族有着明显的区别。 这里武备明显减少,贵族们更积极的参与政治。 中部地区的贵族,遍布王国各地任职,占据了更多的资源。 一座座城堡,成为分割平原的节点。 这里的城市,规模也普遍更大。 贵族更多,粮食产量更高,可根据德里克的观察,农夫的生活反而没有北地好。 “果然,野蛮的统治虽然压榨的很厉害,可健全的制度下,压榨的更加狠。” 自诩文明的中部贵族,下手可比他们口中的北地蛮子们狠多了。 可这些德里克管不了,他老实的约束着队伍前进。 当然,也没有不长眼的找他麻烦。 中部贵族瞧不起北地贵族,可不会当面找打。 被收拾的次数多了,怎么也吸取了一些教训。 沿路的税卡,集体瞎眼了。 本来北地来的商队,他们肯定要狠狠敲诈一波,可这一次……算了算了,北地的兄弟们也不容易。 终于,德里克逼近了王都区域。 这座号称南部明珠的城市,连带着附近的几座城池,都属于王室的直属领地。 仅有少量的贵族,拥有一部分土地。 很不巧,利奥波德公爵仅有的一小块封地也在这里。 当然,那已经是百年前的事情了,落魄的公爵家族,不仅没有能力收回这块土地,恐怕大多数人都已经忘记了有这回事了。 不过德里克可没有忘记,他特意派人去看了一眼,果然被不长眼的人占了。 “伯爵,我打听清楚了,利奥波德这块封地,现在是一位宫廷男爵的庄园。 近百年前,这块土地就荒废了,现有的庄园跟以前的庄园没有任何关系。”维鲁特汇报。 这种事情,还是维鲁特用起来顺手,换成西蒙恐怕已经杀进去了。 “这是特意留着试探我的啊!”德里克笑了,并不是很高明的手段,不过很有用。 看看德里克的反应,就能让王都贵族判断出很多东西。 甚至也没隐瞒的意思,德里克要是看不出来,就别怪大家阴你。 看出来了,正好请你表个态。 是跟老伯爵一样蛮横,还是稍微低头。 至于说彻底低头,还真没人做这个梦。 德里克都懒得问这个替死鬼接受庄园的时间了。m.biqubao.com “先别管他,等我见过国王再说。” 德里克一点都不同情对方,既然在王都贵族圈子里混,一点眼力劲都没有,活该做替死鬼。 可以想象,这座庄园入手的价格肯定不贵,你贪便宜没有问题,可连底细都弄不清楚,你不当替罪羊谁当? 当务之急,还是面见路易斯二世。 既然选择来了王都,当然要拿到最大的利益,否则岂不是白来了。 大部队当然进不了城,向近卫军团报备过后,直接获得了一块空白营地。 看的出来,王都这边早有准备,营地收拾过一遍,甚至连基础的粮食和物资都有备着。 德里克感到惊讶,王室也太大方了。 还是维鲁特道破真相:“这是我们北地伯爵的特殊优待,每次来王都,王室都会准备好营地和物资。” 维鲁特非常自豪,这种特殊待遇看起来不起眼,可却是北地贵族的荣耀体现。 别管你们中部贵族怎么看不起我们这些乡巴佬,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准备好物资等我们来? 拳头既地位,利剑铸尊严。 北地贵族的骄傲,是一代代打出来的。 还在神圣联合王国时期,北地贵族就已经声名鹊起,这些年更是如此。 只有出了北地,才能感觉到北地骑士的威名。 德里克也是第一次感觉到,貌似……似乎这个头衔的威力比自己想象的要大。 而奥古斯塔伯爵住进了军营这个消息,也很快被王都内大大小小的贵族知晓。 “一群蛮子。” 有人不屑,身为贵族还厮混在军营里,简直是丢了体面。 路易斯二世却早就料到了,从德里克崛起的每一件事来看,都是强硬到骨子里的北地贵族代表。 “看来,有的热闹可瞧了。” 北地贵族的特殊待遇,可是路易斯二世亲自安排了。 每一次王庭会意,北地贵族威风八面,可也打压了国内其他贵族势力。 任凭北地骑士怎么跳,也不可避免成为他手中的一把利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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