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需要保密,保密级别太高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 如果雷震的身份是公开的,绝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麻烦,但问题是他的身份还必须保密。 这是上面要求的,也是他想为之的。 倘若全部公开了,他还怎么混黑社会,还怎么去做个狂枭、天枭? 一辈子打工是不可能的,雷震的目的很明确,借助所有能借助的力量,枭狂一世。 “你……” 赵智清面色微变。 他知道雷震是特种部队教官,也知道魔都盘老爷子三位对他的评价,却不清楚竟然是这样的。 亲自打造现代特种作战体系,还要构建全新的情报体系…… 这不是他赵智清能知道的秘密,哪怕家里老父亲再厉害,爷爷再是名将,但自己在野从商。 但不妨碍认识到这里面的分量究竟有多重,倘若随便处理,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有本事杀了我们——”秦王扯着喉咙高声道:“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有种就来呀!” “啪!” 雷震给他一巴掌。 “人家又没说要杀你,你叫个什么劲?” “我装逼。” 满分回答,没有毛病。 反正秦王看清楚了,赵智清就不敢动他们,别看枪多,但是人家掌控南岭王家族呀。 又不是做事不考虑后果的愣头青,能在南岭王这里装个逼,回到胡同就有牛逼吹了。 就在赵智清琢磨对策时候,三辆一模一样的防弹加长轿车驶进来。 看到这三辆车,山庄的所有工作人员全部转过去躬身点头。 赵智清也赶紧小跑过去,乖乖的站在旁边。 随着车门打开,数名戴着墨镜的黑西装率先走出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彼此的站位,把最前面一辆车严密保护起来。 黑衫! 雷震一眼认出这是黑衫。 一名老人从车里走出来,穿着身唐装,脚上踩着舒适的千层底布鞋,手里握着一根拐杖。 虽然得有七十来岁了,但脸色很红润,看起来精神也非常不错。 面相含威,但更多的还是令人亲近的和蔼。 这就是南岭王! “父亲!” 赵智清躬身,快步上前伸手搀扶。 “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南岭王狠狠给了儿子一巴掌。 “好一个驯狗场!” “我们家的脸都让你丢完了!” 老爷子怒不可遏,本来略显浑浊的眼睛,变得如鹰一般。 他不知道自家庄园有这么个驯狗场,但凡知道,必然不会允许其存在。 因为他是南岭王,因为他们是南岭王家族。 都已经达到这个程度了,绝不允许羽毛沾染任何污点,否则真的愧对列祖列宗。 “父亲,我错了。”赵智清认错。 “带回去,准备家法。”南岭王发话。 听到这话,赵智清满脸恐惧,但又不敢说什么,只能乖乖的被带走。 好一个南岭王! 雷震在心中伸出大拇指,由衷的佩服这位老爷子。 他相信驯狗场的事对方的确不知情,因为人家真的没必要搞这些玩意。 那么多年传承下来的家族,稳稳的坐镇南岭,绝不是玩脏手段能达到的。 德高望重对这种家族来说只是基础。 “放下枪。” 随着南岭王发话,所有指向雷震两人的枪放下。 他拄着拐杖一步步走过来,看看雷震,又打量打量秦王,突然抬起拐杖抽过来。 “啪!” 先抽到秦王身上。 “打你有意见吗?” “我……” 秦王眨眨眼,顿时泄气。 他不敢有意见,只能庆幸不是爷爷抽自己。 “啪!” 拐杖又抽到雷震身上。 “打你有意见吗?” “哈哈,没。”雷震笑道:“您老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但是得悠着点,您腿脚几十年的枪伤了。” 他不躲不避,任由岭南抽自己。 因为抽这一下,意味着这件事过去了。 本想让人家难做,没想到还是岭南王厉害,一拐棍就全部搞定,弄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该炸就炸,劫持个女娃干啥的?抽的就是你这一点!”岭南王训道:“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就得敞敞亮亮。我要是你,直接把这庄园给炸喽!” 这老爷子果然文人风骨,武人胆魄。 岭南王是打过仗,而且打过不少仗,脾气也是很火爆,只是年岁大了,更倾向于文韵墨香。 “老爷子,我下次再炸。” “还有下次?” “没了,哈哈。” 雷震陪着笑脸,主动上前搀扶岭南王。 “老爷子,我这也是没法子,安阳侯是您干儿子,所以有不到之处,还请您见谅。” “唉……” 南岭王叹口气。 不管怎么说,安阳侯都是他的干儿子,这件事自己儿子也知道。 “你们小辈的事自己解决。” “我老了,管不了这么多。” 这番话的意思很明确,你随便跟安阳侯争斗吧,我老了,已经管不了了。 侧面则是对干儿子的失望。 雷震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多深,但明白南岭王是准备放弃了。 亲儿子都要家法处置了,干儿子又算什么? “留他一命就好。”南岭王轻声道:“也算是我对得起他父亲了。” “老爷子,那您杀了我吧。”雷震直接了当道:“只要我活着,安阳侯必须死!” 南岭王瞅着雷震,没想到这个年轻人敢直接顶自己。 “哈哈哈……” 大笑声突然从他口中发出。 “雷震,咱们进屋,你跟我好好说说特种作战体系。” “我知道你为咱们国家特种部队做出了这么个体系,但具体什么样还不清楚。” “想要屹立于民族之林,拳头就得硬!” “……” 这就是为什么雷震不跟赵智清谈,因为对方没有太多的概念,但是南岭王有。 这种真正从战场中爬出来的,哪怕离开很久了,心中的情怀都不一样。 而且更清楚雷震这种人对国家意味着什么。 这可是特种作战的全套体系,领先世界几十年,这种人才是国家的宝贝。 得捧在手里,含在嘴里。 所以南岭王才是这个态度,也出乎了雷震的预料。 但不管怎样,对待南岭王必须得尊重,雷震从开始拜帖就在这样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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