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金冬梅,心中还揣着巨大的震撼,一时间不知道说点啥。 “我话说完了,湘柔和迎夏姐歇着吧,我先去干活了。”白玉兰说完,就收拾了桌子,去了后院。 金冬梅也连忙去帮忙。 刘春秀得到了“皇后娘娘”的保证,自然想要讨好,也赶紧去了。 只有何天香还坐着,她有些不确定地对许迎夏和秦湘柔问道,“两位姐姐,意思是,我也可以是吗?” 许迎夏脸臊得通红。 倒是耿直的秦湘柔,直言道,“只要大柱愿意,有啥不行的,不过,你跟谢广发离婚了吗?” “没结婚。” 何天香一句话,让两女有些意外。 “没结婚是啥意思?”许迎夏好奇道。 何天香脱口而出道,“只是摆了酒,没领结婚证,他妈怕我分家产,就不让领,只是给钱花。” “好妹妹,那还有啥担心的?哎哟......嘶,有点痛。”秦湘柔动作太大了一点,顿时就感觉有些拉扯的疼痛。 何天香也不管许迎夏在这里,想到啥就说啥,“湘柔姐,你可真是大胆,昨晚上都跑出来了。” 这一句话,让许迎夏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那有啥,开心嘛。”秦湘柔半点不以为意,眉梢眼角里还挂着回味。 许迎夏心里痒,轻轻对何天香问道,“你瞧见了?” 一个钩下去,何天香就直接咬上了,点点头道,“对呀,我也没睡着,就听见声音咋越来越近。” “然后就起身去瞧,就发现湘柔姐在门口,我就出去了。” 许迎夏双眼露出渴盼的神色,示意何天香继续说,她没想到这丫头挺爱看这事。 见何天香不懂自己眼神,索性急不可耐地催促,面子也不要了。 “然后呢?” “然后就瞧见他俩了呗,湘柔姐在前面,大柱要不是比她高,还真瞧不见他在身后。” “说呀,继续说呀。” 听着这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秦湘柔脸上倒是挺美挺傲,她是争强好胜的性子。 输给白玉兰她认了,输给许迎夏打死都不能认。 就等着何天香说,甚至还想补充细节呢。 何天香眼神挪到了秦湘柔身上,艰难地说道,“没想到,湘柔姐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巨硕。” “甩得,我眼睛都花了。” 许迎夏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虽然还瘸着,但显然是馋了。 “哦对了,那里也修得很好,只留了小拇指那么丁点,剩下的全修掉了。” “真是好看又性感,关键是,能看清进出的情况,不对......” 何天香说着说着,似乎反应过来什么。 认真又天真地对着秦湘柔问道,“湘柔姐,你是故意抬起来的吧,就想让我看,就馋我对不?” 秦湘柔傲娇又妩媚地昂头道,“傻丫头,现在才知道?那你告诉姐,姐美不?” 何天香还真点头道,“比我的好看,又美又肥,颜色也很好,我好像是听大柱说。” “快要箍死他了。” 这一句话说完。 何天香自己都受不住了。 “两位姐姐,我回一趟屋。” “等下,你扶一下我,我也得回屋。”许迎夏赶紧把何天香叫住。 没想到,秦湘柔也拉住她。 大家都是女人,当然是心如明镜一般。 三人搀扶着,一路往屋里走。 没想到秦湘柔直言道,“直接去我屋吧,上次盛怀茹送的东西还没试穿完呢。” “都是崭新的,送给你俩。” 何天香还真点头道,“嗯,我喜欢紫色的,有蕾丝的吗?” “多呢,保管你满意。” 沉默几秒,许迎夏道,“我穿黑的吧,还没试过一根绳那种。” 女人们屋里屋外忙着。 李大柱也没闲着。 在自家地里,把红薯的种子撒了下去。 只是他上次从种子商店里买来的。 没买啥奇奇怪怪的经济作物。 就直接买的最简单的红薯、玉米、番茄等等。 目的很简单。 先做实验。 成功之后,再全村推广。 丰润硕大的基础农作物的成功,是最能震撼村民心灵的。 弄蓝莓、虫草、灵芝啥的。 李大柱也不是没想过。 只是这些玩意儿村民懂的不多,压根不会跟种。 更何况,没销路! 种了卖给谁去? 所以,从最简单的农作物开始,最有说服力。 撒下种子,浇足了水。 李大柱便开始吟诵《农经》的篇章。 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真气像是开了闸一样,飞速地流逝。 比起跟跟秦湘柔三人在一起的时候,流得还快。 眼前光秃秃的地里。 忽然。 绿藤暴涨,紧接着,便迅速地经历了开花结果。 “呼!” 李大柱长出一口气,瘫软地坐在地里,疲惫不堪,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伸手摸着地里红薯藤,心里却是开心极了。 休息了片刻。 李大柱迫不及待地挖出了一根红薯。 形状规整,果实硕大,放在手里沉甸甸的。 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泥土,一口咬下去。 甘甜多汁! 脆爽滑嫩! 这甜度,太爆表了!口感也很好,纤维很细,这是红薯吗?李大柱左看右看,确定手里的玩意儿就是红薯。 再挖一根出来,比手里这个还硕大,还甘甜,一口咬下去,汁水喷溅。 真是跟湘柔姐不相上下了。 好红薯! 李大柱心里感叹。 满脸都是收获的喜悦。 他相信,自己这种红薯,放在镇上县里,那就是降维打击。 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薯。biqubao.com 不过转念一想。 如果每一块地,都要自己如此耗费真气,那岂不是要累死? 乡亲们是发家致富了,自己得去见阎王了。 不行。 得找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出来。 休息了一会,把两根红薯扔进了背篓里,李大柱决定先上一趟山,去看看有没有菌子搞一点。 他的计划里。 用菌子当敲门砖,然后顺带把基础作物推销出去。 因为只是卖菌子,没办法显出自己的能耐,哪怕的的确确是自己用了《农经》培养出来。 可乡亲们不懂,也不认,他们就认一锄头一锄头从地理刨出来的玩意儿。 从山上捡的,那都是老天爷恩赐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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