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洁在一旁煽风点火,她最关心的,还是任天宇的老婆。 “我不用你教!” 站在原地气得喘了好一会,任莎莎把香烟用高跟鞋踩灭,掏出了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喂,是我,帮我查一个人,白泉村的李大柱,嗯,尽快!” 老娘倒是想看看,你有多大能耐! ...... 回村的路上。 赵德丰还有些惴惴不安,他知道李大柱是神医,是神仙,是能人,但也只是局限在村里。 出了村,谁认? 现在得罪了大人物,他害怕了。 李大柱心里无比轻松,跟着何天香学习驾驶技术,他感觉开车这个技能是很重要的。 所以,最近只要跟何天香出门,就进行学习。 何天香一板一眼地教着,高跟鞋扔在一边,裸着丝袜脚踩刹车和油门。 教着教着,包臀裙就缩了上去。 “李同学,你要看着下面,别乱看。”何天香语气一本正经,眼神却带着深深的挑逗。 浅肉色的丝袜,李大柱知道有啥好处了。 就是看得清楚明白。 修剪得非常好,其它的地方剃得干干净净,就留下了一个俏皮而性感的小小的一条。 惹人心弦。 “等一下,嘶,勒脚趾了,我靠边停一下。” 何天香说着,将车靠在了路边。 并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在主驾上,抬起了靠着李大柱那边的一条腿。 堂而皇之地就开始调整脚趾的丝袜。 中门大开。 清晰可见。 一线天呀! 传说中的极品。 颜色和形状,都非常的漂亮。 李大柱甚至略微有些愣神。 “大柱!哦,不不不,大仙,李神仙,我有些害怕呀!”赵德丰撑不住了,总算是找了一个由头说出了口。 “你个死人,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人家出钱出力得罪人,把女儿给你完整地带回来了,还给你买了几身行头,你两盆泼出去的水都没对你这么好,你还担心啥?” 宋婶子气得一顿大骂,她一门心思就想把女儿嫁给李大柱,要是年轻二十岁,女儿扭捏,她自己就上了。 这一趟下来,李大柱花了不少钱,不比她两个嫁出去的女儿强? 李大柱赶紧回神,仔细地问了一番。 听赵德丰说完,他哈哈大笑道,“赵叔,你把心放在肚子里,有我在,不用怕。” “整个太平镇还有比那个什么豹哥更横的人?豹哥我都能收拾,更何况是一个女人。” 听李大柱说完这话,赵德丰感觉自己好了不少,还是遭了媳妇好几个白眼。 “对了,芋洁,你身体里的毒素还没彻底清除干净,最近就先留在村子里吧,等身体好些了,再回学校念书行不?” 李大柱关切地对赵芋洁道。 虽然通过泄阴的方式排出了绝大部分的毒素,但是百草枯这玩意儿毕竟凶猛。 累积在身体里太久了,势必会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 “嗯,我们的假期挺长的,应该可以在村里待一段时间。”赵芋洁偷瞟了一眼李大柱,赶紧又把头低下了。 回想起之前的那场治疗,她忍不住夹了一下腿。 有些润了。 宋婶子早就在等这句话了,连忙接茬道,“大柱呀,您看这样成不成,我家那个老房子啊,又破又烂,离得又远。” “万一芋洁有个情况,也是难办,能不能让她最近就先住李家大院,那边房间多,应该没住满吧?” 李大柱觉得宋婶子这个提议还真是不错,连忙说道,“婶子,还是你考虑得周到。” “六层小楼,房间多得是,就看芋洁的想法了。” 赵芋洁低着头,没吭声,只是点了点头。 这么快就要搬过去一起住了,想着也许,还会经历那样的治疗。 羞,难当的羞。 “她应了,没问题,那就这样吧!”宋婶子连忙笑着,把这件事坐实了下来。 一步步,她觉着,自己女儿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学历有学历。 只要住在一起,日久生情,这件事迟早能成。 “那行,咱们这就回村咯,李同学,看清楚了吗?”何天香对李大柱询问道。 精巧细长,带着闪闪亮美甲的手指,轻微往两边一拨。 水晶晶。 亮闪闪。 李大柱感觉魂都颤了一下,真是丰润的女人呐。 何天香微微一笑,她可没白玉兰她们那些情调,什么残酒吃了,悄悄地在后排给看看。 不会,不懂。 直接就这样拨开两片给看,不是挺好吗? 回到村里。 女人们帮忙收拾赵芋洁的东西搬去李家大院。 看着人丁越发兴旺的院子。 白玉兰笑容也越发浓烈了。 除了死心塌地,认定李大柱的女人们开心不已外。 金冬梅、邹淑仪、祁紫涵和何天香是各种滋味。 尤其是刘春秀。 都快急死了。 她年纪是这个院子里最大的。 身份也只最尴尬的。 自己女儿处处跟李大柱不对付。 自己曾经是这个院子里的女主人。 自己的死鬼前夫一而再再而三地陷害李大柱差点把他整死。 越想越是愁。 好不容易拉拢了黄晓丽。 让她帮忙做个局,成了自己和李大柱的美事,把自己的身份坐实了。 也能跟白玉兰等人姐姐妹妹地称呼,亲昵无间地生活。 可。 一直还没消息。 看着白玉兰等人乐呵呵地帮赵芋洁搬进来,也没有想要帮忙的心气。 心里滋味复杂极了。 她知道,李大柱很厉害,很猛,很勇,很能干。 怕是这院里的女人一起上,也能一个晚上都被李大柱收拾得服服帖帖,第二天所有人都下不了床。 所以,她觉得院里人越多,自己身份越不尴尬。 可偏偏。 最近进来的都是年轻貌美的姑娘。 邹淑仪腿长肤白,俏皮可爱,美貌清新。 赵芋洁说话清脆,甜美可人,胸大股翘。 就连成功钻了空子的吕艳艳,听说,那天都滋了白玉兰一脸的水。 可见是个有“本事”有“特异”,能让男人获得更大快乐的人。 哎! 越想,越是觉得焦虑。 “呱呱~” 手机响了一下,刘春秀赶紧拿了起来,定睛一瞧,果然就是黄晓丽发来的消息。 上面写着:春秀姐,你过来吧,大柱来还我手机了,他就在我这里,我留他一会。 刘春秀心中一喜,整个人气色都提上来了几分,连忙躲开了众人,就朝黄晓丽家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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