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微笑:“陆先生不是想找黄元礼的徒弟?” “难道?”陆星野锐利的眸子直视沈鹿,“沈小姐就是黄老先生的徒弟?” 沈鹿嘴里的秦奶奶和黄老先生是邻居,那她如果有天赋,被黄老先生收为徒弟,好像也没什么不可能。 就连沈老太太,好像也不太惊讶。 好像觉得孙女有这个本事,是理所当然。 沈鹿没有卖关子:“我是跟着老师学了一段时间中医,不过我可能学艺不精……” 她这是给陆星野打预防针呢。 然后又补充了一句:“但你也别担心,我记忆力好,配一副风湿壮骨酒还是没问题的。” 陆星野:“……好,那就多谢沈小姐了!” 沈鹿觉得他高兴得太早了:“我要先替病人把脉,才能配药酒,这样配出来才更有针对性。” 陆星野表示没问题:“明天沈小姐有空吗?” 老爷子在酒店,明天接人去酒店给老爷子把脉就行了。 沈鹿看向老太太,老太太点头:“家里没什么事,你去吧。” 沈鹿这才和陆星野确定明天回城。 她还注意到陆星野时不时用手按着太阳穴。 “陆先生是头疼吗?” 陆星野皱眉:“有一点。” 他头疼很多年了,而且疼痛会让他狂躁,这个时候,最好让他一个人安静地待着。 否则,别人容易遭殃! 这是陆星野不愿意暴露在外的隐疾。 “可能是没休息好。”陆星野又看向沈老太太,“沈奶奶,我们可以借宿一晚吗?” “明天正好可以带沈小姐一起回城。” 若是换做别人,沈老太太才不愿意麻烦呢。 但这是故人的孙子,到底要给几分面子。 “好,我去给你们收拾住处。” 当然,老太太家里住不下这么多人。 保镖和管家阿忠都去了沈二伯家。 沈鹿去帮老太太一起铺床,但她发现自己并不擅长这个。 还不如陆星野利索。 后来就成了老太太和沈鹿站着,看陆星野自己铺床。 铺好之后,老太太和沈鹿也就出去了。m.biqubao.com “小鹿,我看陆家小子脸色不太好,橱柜里有花旗参,你给他泡一杯送过去。” “好的,奶奶。” 沈鹿对家里的东西熟悉很快,找到花旗参就给陆星野泡了一杯。 她敲门的时候,陆星野已经洗漱完回房间躺下了。 他头疼,如今靠在床头,动都不能动,修长漂亮的手抓着床沿,青筋暴起。 “陆先生,睡了吗?” 是沈鹿的声音。 陆星野皱眉:“沈小姐有什么事吗?” “是奶奶看陆先生脸色太差,让我泡了一杯花旗参茶过来。” “你如果不方便就算了。”沈鹿可没什么耐心。 陆星野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穿了拖鞋去开门。 插销打开的声音被沈鹿听见了,她撇了撇嘴。 这位陆先生挺有安全意识啊。 家里就她和奶奶两个人,难道谁还会破门而入欺负他吗? 还这么快就把门反锁了。 “沈小姐?”陆星野打开门的时候,沈鹿脸上的表情都没来得及收敛。 他看到沈鹿的怪模样,也愣了一下。 “喏,喝一点再睡吧。” 沈鹿快速变脸,把茶递到陆星野手里:“这茶我泡得不浓,可以抗疲劳,也能增强免疫力,还能有助于睡眠。” “谢谢沈小姐。”陆星野接过茶碗。 “那你早点休息。”沈鹿十分干脆地走掉了。 陆星野看着她的背影,为刚才脑子里冒出的想法羞愧一秒。 在沈鹿敲门送茶的一瞬,陆星野是有过不好的猜测的。 不过,是误会最好。 他也不想得罪老爷子的故人,和一个自称是黄老先生徒弟的小姑娘。 另一头林柔他们回到家里,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想到错失了两千万,被沈鹿打了脸,林柔心里不舒服极了。 沈明光应酬到半夜才回家。 他洗漱完了往床上一躺,一股酒味儿扑面而来,让林柔更睡不着了。 她皱了皱眉:“怎么喝了这么多?” “还不是为了那个项目。”沈明光揉了揉太阳穴,喝太多了,他头痛。 “你们今天去乡下了吗?把沈鹿接回来了吧?” 沈明光一问,林柔神色一僵:“我给忘了!” 她这才想起,下乡不止是替思思搬东西,送谢礼。 丈夫还交代,让她先把沈鹿带回来。 沈明光不悦:“怎么回事?” 他昨天听说儿子连夜把沈鹿送回乡下,就不高兴。 这亲子鉴定还没做呢,迫不及待地把人赶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家多不待见沈鹿呢。 外界会说沈家凉薄,养了十八年的女儿,说扔就扔。 “不是我不愿意接她回来,这事,说来话长!” “我今儿在乡下吃了一肚子气!” 林柔说起她和儿女今天的遭遇。 “你不知道,那沈家村的人,根本没把思思当自己人,他们这么快就接纳了沈鹿,那个老太婆还把沈鹿封为什么少族长。” “他们村就是封建落后!” “还有沈鹿在宴席上救人,大出风头。” “更可气的是,那老太婆家里有个沉香枕,原本是思思从小睡到大的。” “结果思思想带走,她们还不让,反而给了沈鹿。” “……” 林柔把在村口遇到陆星野的事也一并说了,还有沉香枕的价值。 “你说那位陆少爷,来自帝都?” 沈明光陷入沉思。 “是啊,好像叫陆星野,我就听他自我介绍了。” 林柔隐瞒了沉香枕是她最开始嫌弃不要的,沈明光的关注点本来也不在这上面。 “陆星野?帝都远扬集团的总裁?” 沈明光一下子激动起来。 远扬集团非常有钱,是帝都首富! 如果远扬集团能与他们合作,给他们注资,那项目上,他们就完全不用愁了! 林柔:“我不知道是不是,但那位少爷,戴的腕表是百达翡丽,开的是劳斯莱斯。” “肯定是了!”沈明光坐起来,又躺下,“明天我亲自去接呦呦!” 林柔皱眉:“做亲子鉴定吗?打电话通知她一声就行了。” 难道沈鹿还敢不来吗? “嗯,顺便打听一下陆总的消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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