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人。 所以沈鹿从来不怕沈雪娇。 反而笑眯眯道:“我当然知道自己不是沈家的女儿,不是萧宇的未婚妻了,这不还有沈思思吗?” “我看沈思思和萧宇才是天定的缘分,连吃饭都能碰上。” 什么? 沈雪娇猛地看向另一个人,虽然只见过一面,但她知道这就是大伯家被抱错的女儿沈思思! “你怎么也在?” 沈思思一脸无辜:“是雪娇妹妹吗?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为什么不能在?” “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哥哥请王叔叔吃饭呢。” 她下意识往林柔身后一躲,像是被沈雪娇吓到。 林柔皱眉看着这个嚣张跋扈的侄女,又看了看被她吼的亲女儿。 还有刚才沈鹿提到的萧宇。 “雪娇,你吼思思做什么?她和我们一起吃饭,难道不应该?” “还有萧宇,你怎么和雪娇在一起?” 有一点沈雪娇说得对,沈鹿既然不是沈家的女儿了,自然不可能维系和萧宇的婚约。 那萧宇就该是自家思思的! 思思到底在乡下长大,要想找个好男人也不容易。 林柔也担心很多门当户对的家庭会嫌弃思思。 萧宇就不一样了。 萧宇本来就该是思思的未婚夫! 现在只需要让一切回到正轨! 看来,他们还得请萧家父母一起吃顿饭,把婚约换人的事敲定下来! “伯母,我和朋友们一起吃个饭,刚好雪娇也在。” 萧宇这解释,完全撇清了他和沈雪娇的关系。 很明显,沈雪娇不是萧家属意的儿媳妇,萧宇也知道沈雪娇喜欢他。 “这样啊。”林柔心里有数了,不禁有些鄙夷沈雪娇这个侄女。 她想抢姐姐的未婚夫,也不看看够不够资格。 林柔把女儿往前一推:“思思,这是你萧宇哥哥。” “萧宇,这是思思,那天太混乱,也没来得及介绍你们认识。” 沈思思看着萧宇,乖巧问候:“萧宇哥哥好。” 萧宇看着眼前的女孩子,她和沈鹿截然不同。 沈鹿漂亮若朝阳,从小到大都很优秀,所以她不会向人低头,大小姐气场十足。 沈思思却柔弱似兰花,长得只能算是清秀惹人怜爱。 但她看着乖巧听话,只要不太笨拙,确实是很多人理想中的妻子。 “思思妹妹真是像极了伯母,站在一起活脱脱的一对姐妹花。” 林柔被逗笑:“你这孩子,嘴怎么跟抹了蜜似的。” 萧宇笑道:“我只是说了实话。” “这几天家里有事,改天我们邀请你爸妈一起吃个饭。” “雪娇这孩子说话不好听,但她说的有一点在理。” 萧宇一副洗耳恭听的态度。 “呦呦和思思被抱错,这婚约,怕是也要改一改。” “我会回家与父母商量的。”萧宇没有直接做决定。 这件事,理亏的在沈家。 萧家自然可以拿乔。 而且,换一个人,萧家其实是吃亏的。 沈思思从小在乡下长大,教育背景与沈鹿可大不相同。 林柔觉得萧宇这小子不大实诚,还需要与父母商量吗? 孩子抱错了换回来,婚约错了,不是也应该改过来吗? 沈雪娇是不喜欢这个大伯母的,总觉得她太端着。 这会儿听见大伯母说要把婚约换给沈思思,忍不住戳了戳沈鹿。 “你看,你的未婚夫马上就没了。” 沈鹿白她一眼:“没了就没了,我又不稀罕。”biqubao.com 沈雪娇却不相信。 萧家有钱,萧宇还长得好看,品行尚佳。 玉城的富家千金们,有几个不想和萧宇结婚的? 可偏偏就被沈鹿捷足先登了。 原本以为等他们完成学业之后就会结婚,可沈家突然又出了真假千金的丑闻。 现在好了,萧宇哥这么优秀的男人,竟然便宜了一个乡下长大的沈思思。 “你真不稀罕?”沈雪娇可不相信。 沈鹿笑道:“你倒是稀罕,但我看林阿姨防得紧呢。” 沈雪娇脸色一暗,她当然知道,林柔有亲生女儿,是绝对不可能便宜了她的。 “呦呦,你与你奶奶去哪里,我让司机送你们。” 沈明光听见沈鹿和沈雪娇的嘀咕了。 如果他们家没女儿,让萧宇和雪娇订婚也不是不行。 但有思思在,雪娇就不可能成为萧宇的未婚妻了。 就算他同意,萧家那边也不会满意。 “我们……”沈鹿刚想找个借口,就见她等的人到了。 “沈叔叔,我们的车到了,就先走了。” 沈明光一看那车,只是一辆凯迪拉克,车身看起来脏兮兮的,上面全是泥点子。 车窗滑下去,露出一个戴着头巾的黄毛年轻人。 沈明光下意识皱眉:“呦呦,开车的是你朋友?” 沈鹿不明所以:“对。” “你一向乖巧懂事,不要因为人生中一点小波折就自暴自弃,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如果钱不够花,就跟我和你阿姨说,我们把你当成亲生女儿养大,自然舍不得你吃苦。” 沈鹿想笑,沈明光这话说的,像是对她很大方。 可以前林柔是严格控制她的零花钱的。 她不缺吃穿用的,唯独手里的零花钱,每个月并不算多。 林柔说女孩子身上钱放多了不安全,也怕她学坏。 现在她和沈思思被换回来,沈度更是不准她带走沈家的任何东西。 “谢谢沈叔叔。”沈鹿先是客气,再辩解,“他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他是我的朋友。” 沈明光不悦,这个女儿是越来越不听话了。 沈度也看见了来接沈鹿的人,他沉着脸:“爸,您就别管她了,她现在翅膀硬了!” “您说什么她都不会听的。” 沈鹿觉得沈度这怒意莫名其妙,她也不管了,朝几人摆手,带着奶奶就走。 “吴来,今儿怎么是你过来接我们,邱天呢?” 上了车,沈鹿才问。 “邱天今天接了个活儿,忙得脚不沾地,就派我过来了。” “六六姐,我给你丢脸了?” 他可是一群小伙伴里长得最帅的! “没有,长脸着呢!”沈鹿想起沈明光铁青的脸,心情反倒很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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