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我回房间睡觉了。” 沈鹿见沈季冬听进去了,也就不再多说。 沈季冬朝她摆手,他已经知道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了。 必须把各地的商场都巡查一遍。 张志强还不知道,因为他在友谊商场引起了大地震,各地商场负责人都被考核了一遍。 有那不过关的,直接换掉,能者居上。 沈鹿第二天因为要上学,起了个大早。 她以为自己起得算早了,没想到老太太已经起了。 小叔挽着袖子在做早餐,老太太在一边打下手。 沈海棠一辈子都不会做饭,让她做出来的早餐,那味道就真的很一般。 沈季冬也知道这一点,根本不敢让老太太碰。 他打好了豆浆,给三人一人倒了一杯,又一人煮了一个鸡蛋,再弄了做了一个卷饼。 卷饼里面有土豆丝,小咸菜,味道相当不错。 沈鹿没想到小叔这么全能,如果珍妮真把人追到手,那可以大饱口福了。 “小鹿,你的书都在乡下没带回来,你上课怎么办?” 沈老太太这才想起孙女之前被沈度丢回乡下,她就是背了一书包的书。 “没关系,我可以先借同学的。” 沈季冬听了,建议:“我让司机开车回乡下去帮你拿吧。” 沈鹿想说不用麻烦,但沈老太太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那就谢谢小叔了。”沈鹿发现了,老太太使唤起人来,比她坦然多了。 不愧是那个年代的大小姐! 南山国际学校是八点准时上课,沈鹿不止没带书,也没带校服,她就这么穿着常服出门。 她想起来了,自己并没有收拾校服,只拿了几件常服离开。 校服当时被保姆洗了,还晾着,就忘了收。 沈季冬开车送沈鹿到达学校的时候,已经七点五十五分了。 这是路上塞车的结果。 不过,五分钟抵达班级,对于沈鹿来说也不是难事。 她几乎是最后一个到达的,和老师一前一后进入教室。 “报告!” 沈鹿的声音响起,全班同学都朝她看过来。 而老师也有点惊讶:“沈鹿,怎么今天来得这么晚?” 沈鹿解释:“路上塞车。” “沈鹿坐的什么车啊?公交车吗?” “听说她被沈家赶出来了,是鸠占鹊巢的假千金,肯定只能坐公交来上学了,难怪差点迟到。” “她不是被赶回乡下了吗?怎么还能来上学?要转学了吧?” 大家的声音可不小。 以前因为沈家的关系,不少同学都捧着她,又因为沈鹿本人优秀,几乎没人当面说她坏话。 可现在,不少人在嘲笑她。 还有人看了昨天友谊商场的女生的直播:“你们不知道吧,昨天沈鹿带着她那个亲奶奶去逛商场,被人家保安赶出来了。” “真的吗?为什么会被赶出来?” “听说是买不起衣服,在店里闹事。” “啧啧,她以为她还是沈家千金呢?” 沈鹿听见了,她没什么反应,但老师听到学生们说话越来越难听,忍不住制止:“安静!” “马上开始上课了,不许讲话,还有,不造谣不传谣,希望同学们能团结友好。” “不管沈鹿现在是谁,她在学校的身份只有一个,就是你们的同学!” 老师其实是喜欢沈鹿的,毕竟她那么优秀,哪怕她不是沈家千金又如何?biqubao.com 以沈鹿的成绩,高考状元都能去争一争,她的未来一片光明! “嘁~” 大家虽然给老师面子,没再大声喧哗,但还是有些同学不屑。 沈鹿如果不是沈家千金,她根本进不了南山国际学校,就没有和他们做同学的资格。 谁还会卖她面子? 沈鹿看了一眼那个“嘁~”的同学,是个女生,平时还挺巴结她,虽然背后说过她坏话。 沈鹿不爱搭理这种人,但她的眼神仿佛带着杀气,女生缩了缩脖子。 然后又觉得自己太不争气了。 沈鹿都不是沈家千金了,自己还怕她干什么? 于是,女生又瞪了回来。 可谁知道沈鹿已经没在看她了。 因为此时门口多了两个人。 沈度,和沈思思! “老师你好,我替我妹妹办理了转学手续,现在她是你们班上的学生了。” 沈度把沈思思转学到南山,也是全家商量好的决定。 原本沈明光还想说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再说,但林柔和沈度都迫不及待。 林柔认为多耽误一天就是让沈鹿占用一天属于沈思思的人生。 沈思思才该是人人艳羡的公主,自然该上整个玉城最好的高中。 虽然沈思思凭着自己的能力也考到了城里,但她那所学校比起南山国际学校就差多了。 本来现在高三,沈思思应该越早适应越好。 不然她跟不上,岂不是考不上好大学? 虽然沈家也能出钱让孩子出国留学,但他们的计划是在大学之后再出国深造。 所以现在林柔还是希望沈思思能考上好大学,为沈家增光。 沈思思的出现,又让教室里一片沸腾。 “卧槽,真假千金修罗场就要来了吗?” “真千金比起假千金气场略不足啊,长得好像也不如沈鹿好看。”有人小声嘀咕。 刚刚嘲讽沈鹿的女生立即转头:“你胡说什么,真千金一看就天真善良,哪里是沈鹿这个假千金能比的?” “我说李茉莉,你发表你的看法,我也能发表我的看法,你凶什么凶?” “你不会以为,你是女生,我就该让着你吧?” 说话的男生叫田浩哲,外号叫田鼠,长得微胖,看起来很有喜感。 李茉莉气得双手叉腰:“我可没叫你让着我,我看你们这些男生就是肤浅,只知道看脸。” “果然一辈子都只能做人家的舔狗!” 李茉莉这话典型的带人身攻击了。 田浩哲脸都绿了。 他倒不是喜欢沈鹿,喜欢的反而是二班的一个女生。 那女生长得跟芭比娃娃似的,可惜她不喜欢田浩哲。 每次都是田浩哲给人家送吃送喝,也没见人家对他怎么样。 “李茉莉,还好意思说我呢,你不就是嫉妒沈鹿长得漂亮,成绩又好,以前家境还比你好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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