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们不合适。”沈鹿一本正经道! 云朵哭笑不得,却故意问:“那你觉得我们哪里不合适?” “他太老了。” 沈鹿一点不客气。 沈小叔打了个喷嚏,不知道小侄女和另一个女孩子在说自己老呢。 云朵噗嗤一下笑出声:“我就是随口一问,不过,我有个姑姑……” 沈鹿赶紧打断她:“你看他这把年纪都还没结婚,就知道他肯定挑剔得很,还是别介绍了。” 云朵也就那么一说,沈鹿不提,她当然就闭嘴了。 她把沈鹿的东西都带过来了,就连还剩个瓶底的止血喷雾都没放过。 “你检查一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弄丢了的。”云朵看着大大咧咧,其实是个做事十分认真的姑娘。 沈鹿摇头:“我对你难道还不放心吗?” 云朵十分喜欢沈鹿的个性:“你这个止血喷雾,喜欢的人非常多,我也不例外。” “听你说不能量产,外面也买不到,真是可惜了。” 云朵家里其实跟医学也有点渊源,她家是开药厂的。 公司旗下还有连锁药店,不说市值在玉城前三吧,但她家境不差就是了。 她虽然不喜欢继承家业,但不妨碍她耳濡目染也有几分商业嗅觉。 如果这个止血喷雾能够量产,势必受到市场的欢迎。 沈鹿笑而不语,不会说这东西就是她自制的。 “如果能生产出来,绝对赚个金银满钵。”云朵再次感叹。 她又看向沈鹿:“我看你医学知识丰富,能熟练帮人处理各种伤口,你不会是学医的吧?” 沈鹿:“我今年才上高三,马上要参加高考。” 云朵诧异:“那……那件事会不会对你产生影响。” 站在沈鹿的立场,沈家确实挺可恶的。 在她高三的关键时刻,把她赶出家门。 舒适的环境一下子变了,周围的人也因为沈家的态度,对她势必有所改变。 恐怕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始终如一。 这些都是影响她学习的因素。 “应该不会吧。”沈鹿说出来可能也没人相信,她其实并不希望自己是沈家的孩子。 沈明光和林柔对女儿的要求太高,无法替他们争光,甚至让他们在外面丢脸的女儿,绝对没有好下场。 她以前表现得那么优秀,在父母眼里,不也只是他们炫耀的工具吗? 沈明光提起女儿时的骄傲,在听说她成绩下降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他该怎么和其他老总吹嘘。 等他们问起来,怎么掩饰女儿成绩下滑的事实。 周围人对她的赞扬,才是他们想要的。 他们非常享受别人羡慕崇拜吹捧的感觉。 沈思思才回到沈家,可能感受还不深。 等以后她和沈家人熟悉起来就知道了。 “你要加油,考得更好,让所有人都看到你的优秀!” 云朵朝沈鹿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她刚说完,就有人叫她的名字。 沈鹿和云朵同时回头,就见一个身形挺拔的男人朝她们走过来。 看长相,和云朵有几分相似。 “朵朵。”云霁打量妹妹,“你怎么样,车祸磕到脑袋了?” 云朵坐着没动:“哥,你不说我都忘了,额头现在还疼呢。” 云霁看了妹妹一眼:“我看你一点也不疼,来医院了都不知道先处理伤口。” “我这不是忙着忙着就忘记自己受伤了吗?” “哥,你过来把我的车开来了吗?我车没事吧?”云朵看向哥哥。 “车没事,我让司机在那边等着了。” “倒是你,赶紧起来去给我处理伤口。” “你是个女孩子,就不怕破相吗?” 云朵撇撇嘴:“这么一会儿就破相了,而且如果真要破相我处理了伤口也一样。” 可云霁显然是不能忍受的。 他拉起妹妹,就去找医生了。 云朵还想和沈鹿说话,都没顾得上。 沈小叔虽然在和警.察说话,却也留意着这边的情况。 见云朵被人拉走,他就结束了和警.察叔叔的聊天,朝沈鹿走过来。 “那是云家的长子,云霁。”沈季冬一语道破云朵哥哥的身份。 沈鹿微讶:“小叔你认识人家?” “云家的根基不在玉城,在帝都,我们友谊集团与云家也算是有合作。” “没想到这么巧。” “这里没我们什么事了,先带你回家?”沈小叔看了一眼时间,此时已经凌晨两点了。 还不回去,老太太如果知道了会担心。 而且,沈鹿明天还有课。 “再等等吧,那个小女孩还没出来。” 云朵刚被拽着去处理伤口,也做口型叫沈鹿等她了。 “警方可能已经联系到了小女孩的父母,他们正在赶来的路上,后面的事已经不需要你操心了。” 沈季冬看她担心小孩,提了一句。 沈鹿朝沈季冬竖起大拇指:“还是小叔厉害。” 这么快就和人家打听到了内部消息。 她是这么说了,可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打了个呵欠,眼角有晶莹水光。biqubao.com 沈小叔感叹,谁不说沈家的七姑奶奶长得好,生下的儿子也是最好看的。 后来老三娶的媳妇,是帝都人,他们没见过几次,却也知道十分漂亮。 沈思思长得也不错,但比起父母还有奶奶来,就普通太多了。 也不怪七姑姑从小对这个孙女就不太热络,是看着长相就不是沈家人啊。 他甚至怀疑七姑姑会不会知道沈思思不是沈家的孩子。 但她一直没有拆穿,也没有试图去寻找真相,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沈鹿舍不得走,沈季冬也只能陪着她坐在椅子上等。 没一会儿,沈鹿小脑袋就一点一点的,打起瞌睡来。 沈季冬无奈,只能一只手拖着她的脑袋,以防没有依托,她磕到头。 那头云朵被哥哥强行拉着做完ct回来,就看到这一幕。 云霁带着妹妹过来和沈季冬打招呼。 他也认出了沈季冬。 “沈总。”云霁已经听妹妹碎碎念了沈鹿的身世。 再看到沈总之后,他心说,沈鹿可没有妹妹想象中的那么可怜。 沈明光那个沈家,在玉城确实能排得号。 但拥有友谊集团这个沈家,一点也不比沈明光一家差。 甚至,可能更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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