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豪门后,假千金轰动全球_第77章 干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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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明光又看了一眼亲生女儿。
  “至于思思这边,该请家教就请,不要怕花销大。”
  “在孩子身上的教育投资是必须的。”
  “思思以后考个好大学,萧家那边我们也好交代。”
  “对了,这周六晚上,我和老萧说好了两家人一起吃饭。”
  “你和呦呦也打声招呼,把她也叫上。”
  “两个孩子解除婚约的事,总要她在场。”
  林柔听到婚约的事,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好,我到时候叫上沈鹿。”
  “两个孩子之间,你别做得太明显。”
  沈明光就怕妻子太过爱憎分明。
  亲生的就可劲儿宠,不是亲生的就弃之敝履。
  他是商人,自然会利用一切资源。
  林柔也听出沈明光的意思了。
  她应下,但又维护沈思思:“思思吃了这么多苦,好不容易回家,我偏宠她一些怎么了?”
  “你是没看见,思思在乡下是遭罪,沈鹿在咱们家可是享福!”
  “她本来就该对我们心存感激,现在想用钱划清界限,那就是白眼狼!”
  如果沈鹿是个识趣的,就该把沉香枕送来家里。
  可沈鹿把着不放,说什么是老太太给她的东西,这不就是舍不得吗?
  “以后多补偿思思一些就行了。”
  沈明光不喜欢在这种小地方计较。
  “对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了吗?”虽然已经确定沈思思是自家亲生的,沈鹿才是抱错的,沈明光还是问了一句。
  林柔眼皮一跳,沈度目光看向别处。
  “我催一催老王,应该明天上午就能拿到结果。”林柔笑着道。
  沈思思也有点紧张,她会不会也不是沈家的孩子?
  沈思思心里不禁冒出这样的疑问。
  然后立马否定了!
  不会的!
  她如果不是沈家的孩子,为什么会和妈妈长得这么像呢?
  妈妈这么疼她,一看就是亲的。
  血浓于水!
  “明天我直接让秘书过去拿吧,你就不用去了。”沈明光突然道。
  林柔讪笑:“没事,我去也是一样。”
  “本来就是我求老王帮忙,如果我不亲自去拿,人家还以为我们故意高姿态……”
  林柔的解释合情合理。
  沈明光而已没有多说,算是答应了。
  沈思思回到自己的房间,给干妈打电话,说她在这边成绩跟不上,家里要给她请家教,还说亲子鉴定结果明天就出来了。
  又说了一大堆家里的事。
  她和老太太不亲近,倒是以前阴差阳错认下的干妈对她特别好,弥补了从小妈妈不再身边的遗憾。
  沈思思有什么事都爱给干妈说。
  沈思思的干妈听了女儿的话,倒也安慰她:“思思,你不用担心,你不是不够优秀,这可是从小被别人抢占了属于自己的东西。”
  “现在你已经回到沈家了,你要懂得利用你的优势。”
  “就像沈家的财产,你和你哥哥应该是一人一半,你哥哥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你要努力,不能被落下。”
  “不然,沈家的一切都是你哥哥的,你什么都得不到,不就吃亏了吗?”
  沈思思没想到干嘛还会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哥哥对我很好,而且我现在年纪小,对沈家公司的事情也不熟悉。”
  干妈在电话那头听沈思思这么说,语气一下子严厉起来。
  “思思,没做过的事情,你怎么就知道自己不能做呢?”
  “你哥哥对你好,那是理所当然的,但他本来就已经占先了,你不能什么都没有吧?”
  “你在乡下长大,如果只空有沈家千金的名头,会被人笑话的。”
  “你得成为名副其实的沈家千金,别人才会高看你一眼。”
  沈思思迷惑:“可我现在本来就是沈家千金了,还要怎么名副其实?”
  干妈循循善诱:“当然是要掌握沈氏集团的股份,只有股份,才能让你在沈家拥有话语权。”
  “就算将来你哥哥不对你好,你也能在沈家拥有一席之地。”
  “而不是仰人鼻息。”
  干妈的话让沈思思心里一跳,她不得不承认,这话让她很心动。
  掌握沈家的股份,在沈家拥有话语权,这一切都不是轻易能做到的。
  “我应该怎么做?”沈思思不禁问。
  “这也很简单,你不是说沈家这边要让沈鹿原本的未婚夫和她解除婚约,然后和你订婚吗?”
  “嗯。”沈思思想到萧宇帅气的脸庞,不禁脸红。
  这么帅的男人,以后真的就是她的了吗?
  可她不仅又想起另一张脸,比萧宇还要好看,眉宇间的清冷更是让人望尘莫及。
  那个男人出手就是两千万,只为给家中长辈买一个睡觉的枕头。
  那枕头还是她睡过的。
  如果她的未婚夫能是他,她也很满意的。
  “思思,你有在听吗?”电话那头见沈思思久久没有回应,不禁不悦。
  沈思思立即回神:“干妈,我在听呢。”
  “我是说,你在乡下长大,身份上虽然占据优势,但在其他方面就不如沈鹿了。”
  “就这么换掉沈鹿的婚约,和萧宇订婚,萧家恐怕不会轻易松口。”
  “干妈,您的意思是,我不如沈鹿优秀吗?”别人这么说也就算了,为什么连干妈也要这么说?
  沈思思不禁红了眼眶,她也希望自己能十项全能,把沈鹿比下去。
  可事实就是她不如沈鹿。
  谁让沈鹿在沈家生活了十八年呢?
  她恨当年把她和沈鹿调换了的人,如果不是被抱错,她拥有的何止这些?
  她明明可以从小生在福窝里,却阴差阳错去了乡下受苦。
  “在干妈眼里,我的思思就是最优秀的。”干妈在电话另一头安抚沈思思。
  “不过,思思,你也要记住,别人会因为你从小在乡下长大,就瞧不起你。”
  “所以,沈家如果能多给你一些嫁妆,才能堵住萧家的嘴,消除他们的不满。”
  沈思思一听,干妈说得也有道理。
  “股份,和你爸妈要,不是最好吗?”
  “你也别直接提,最好能让萧家那边提出来。”
  “思思,聪明一点,为自己打算,不要相信任何人。”
  沈思思心头一震,对,她应该为自己打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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