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谢谢姥爷了。” 沈鹿从善如流,收下见面礼的同时改口。 她表现得十分自然,大家不但没有觉得她功利,还觉得小姑娘率真可爱。 “这是舅妈给你的。” 大舅妈方芸也把自己准备好的见面礼送过去。 “打开看看,你喜不喜欢。”方芸笑意温和。 刚才大家都没让沈鹿打开老爷子送的礼物,是知道老爷子送的东西贵重,小姑娘自己看就行了。 如果他们问了,难免老爷子会多想。 上了年纪的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后辈过问他钱财的去向。 他想给谁,就让他给谁。 盛家的人都挺厉害,还真不缺那点。 方芸自己送的就不一样了。 还是想知道小姑娘到底喜欢什么。 这次的礼物不喜欢,那下次就不能准备同类型的礼物了。 沈鹿依言打开礼物。 是一套cloud的珠宝,cloud的青春系列,适合所有尊贵的少女。 这一套与它的花嫁系列齐名,这一整套,价值在999万,寓意青春永驻。 花嫁系列则是1001万,寓意千里挑一。 沈鹿知道,是因为珍妮曾经看到花嫁系列还有青春系列,把花嫁系列和sunny的纪念款套装一起搭配。 这为sunny增加了销量不说,据说还给cloud带来了热度。 两家隔空合作,后来真的建立了合作关系。biqubao.com “大舅妈,这会不会太贵重了?”沈鹿真觉得大舅妈出手未免太大方了一点。 因为时间匆忙,她都没来得及给其他长辈准备礼物。 可大舅妈出手就是千万级别,她该说不愧是大家族的太太吗? 若是让林柔给她买上百万的珠宝首饰,林柔可能都要气疯。 沈鹿以前的珠宝每年都在更新。 但真正在她手里的很少。 多数是给她佩戴之后,就被林柔收起来了。 美其名曰:“你年纪小,自己拿着容易丢,妈妈给你收起来,等你以后出嫁,这些都是你的。” 沈鹿以前倒是不介意,这是她妈,难道还真能要她的东西吗? 而且首饰本来也是父母置办的,她无所谓。 现在想来,林柔恐怕从来没想过把那些首饰给她,只是暂时给她充当门面。 不得不说,养母看着温柔实际上有八百个心眼子。 “自家的东西,主要看你喜欢,谈不上什么贵不贵重。” “你要是不喜欢,这珠宝就跟石头没什么区别。” 沈鹿:“……我想,九百九十九万的石头,没谁会不喜欢吧?” “你喜欢就好。”大舅妈是真的开心。 这礼物不是随便谁都能送的,给沈鹿,她心甘情愿,谁让这是小姑子的女儿呢。 她嫁进来和小姑子关系处得极好,她是既把小姑子当女儿又当妹妹一样。 看沈鹿的眼神也越发慈爱。 盛青岩和盛青舟对珠宝都没什么概念,但这套价值九百九十九万,他们都不知道,沈鹿竟然知道。 以玉城沈家的家境,恐怕不会舍得给她买百万级别的珠宝吧? 更何况这一套近千万了。 “刚才大舅妈说这是自家的东西?”沈鹿可没去管别人想什么,她就是好奇。 “嗯,这是我自创的品牌,说起来,还是你妈妈鼓励我自己创业。” “她说女人不能没有自己的事业,不能一味地依附男人。” “我那时候刚生了双胞胎,正处于人生的迷茫阶段,你妈妈确实点醒了我。” 盛家不缺钱,方芸如果想过豪门阔太的生活,完全不用自己辛苦创业。 可她觉得盛明珠说得也很有道理。 依附他人,绝对没有自己掌控金钱和权利更舒心。 不管创立cloud的初衷是什么,它确实也让方芸有了底气。 “cloud的首席设计师,不会就是大舅妈本人吧?”沈鹿突然就想到了这个可能。 方芸没有隐瞒:“对,我以前就是学珠宝设计的。” 沈鹿星星眼:“大舅妈也太厉害了,您设计的每一个系列都好漂亮,完全能抓住消费者的爱美之心!” “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大舅妈嘴上这么谦虚,心里却乐开了花。 果然女儿就是要比儿子嘴甜。 盛大舅不甘妻子一个人被夸,他立马也拿出了自己准备的见面礼。 “鹿鹿,你一个人来帝都还没有地方住吧?” “你可以过来住老宅,陪陪你姥爷,但以后肯定需要一个私人空间。” “这套房是大舅舅给你准备的见面礼。” “你签下字,等下我让人去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 “房子在帝都大学和华清大学中间的位置。” “不管你将来念哪个大学,都可以住,都比较方便。” 沈鹿:“……”谢谢大舅舅,您考虑得真周到。 连她不一定选择帝都大学这一点都考虑到了。 “大舅妈和您是一家,她已经送了我这么贵重的见面礼了,这房子就不用了吧?” 沈鹿是真受宠若惊。 大舅舅家俩儿子呢,她可不想引起以后表嫂们的讨厌。 “我给的是我给的,你大舅给的是他的心意,收下吧。”方芸表态。 “鹿鹿不用客气,咱们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盛青岩也道:“收下吧,我和你二哥三哥都有。” 他们成年的时候,他爸都送了一套房。 “对,收下,你大舅舅可不缺这一套房。”盛老爷子也劝外孙女。 盛家大舅做的就是地产这一块儿,送一套房对于他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沈鹿来了个现场签字。 盛老爷子看了沈鹿的字迹,还满意点头:“不错,字写得很好,有我的风范!” 其他人都闷不做声,沈鹿眼尖,瞥见了盛青舟在努力憋笑。 老爷子的字哪里写得好了? 也就把自己的签名写得龙飞凤舞,其他都不行。 其他人没拆穿老爷子字写得难看这件事。 “该轮到我了是吧?”盛明路开口,还自我介绍,“鹿鹿,我是你二舅。” 沈鹿乖巧叫人:“二舅好。” 盛明楼看了弟弟一眼:还挺鸡贼! “这是给你的,你驾照考了吗?以后来帝都上大学总要有辆车代步。”盛明路给了一串车钥匙。 沈鹿定睛一看,这车,代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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