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老爷子打量着沈季冬:“看来,沈家的孩子,都不是池中之物啊。” 当年的沈淑秋能拐骗他的明珠,这个沈季冬,也不遑多让! 他对沈家越发好奇了,这该再去找一下老陆才是。 沈家村是陆远当年下乡插队的地方,以陆家的能耐,给他安排了那么个地方插队,肯定那个地方也有独特之处。 “盛老爷子过奖了。” 沈季冬原本还有几分不羁,在盛老爷子面前全部收敛了,表现得斯文有礼。 看起来和大家族培养出来的继承人也没有区别。 盛老爷子就搞不懂了。 既然沈家这么有底蕴,沈淑秋干嘛装成个穷学生? 沈淑秋:那不叫装,他们全村人都这么朴素! 有钱不自知的朴素。 “沈家老太太的心意,我收到了。” “让沈总费心了。” 盛老爷子语气不咸不淡。 沈季冬深知要伏低做小。 就当给三哥娶一回媳妇吧? 当年三哥娶媳妇的时候没来老丈人家,他这是替兄弟受罪来了。 “老爷子,您叫我季冬,或者沈四就行了。” “你好歹是友谊集团的沈总,不用这样。”盛老爷子笑意不达眼底。 还是十分疏离。 这是对一个拐走自家女儿的男人的怨气。 “我在友谊集团是沈总,在您面前,只是一个小辈。” “是小鹿的小叔。” 盛老爷子眼皮抖了抖,这人倒是提醒了他。 “听说,鹿鹿住在你那里?” 盛老爷子对此是不满意的。 沈家又不是没钱,不能给他外孙女在学校外面买一套房吗? 让她寄人篱下算怎么回事? 而且这沈季冬看着也是成年人,虽然没结婚,但万一带女人回家过夜,鹿鹿撞见了得多尴尬啊? “是,鹿鹿和老太太之前暂住在我那里。” “鹿鹿想去住校,申请了还没通过。” “让她一个人住在外面,我们又不放心。” 他听出人家不高兴了,这么解释。 之前确实想到了给小鹿在学校对面准备一套公寓。 但沈鹿说她想住校,他们当然就尊重沈鹿的意见了。 申请住校没申请下来,房子已经给她准备好了。 下学期,就让她搬到学校对面的公寓里。 “她一个人住,确实不行,老太太不去陪读吗?”盛老爷子说起陪读,倒有几分跃跃欲试。 老太太如果不去,他可就去了啊! 他还没给孩子们陪读过呢。 沈季冬不太明白盛老爷子是什么意思。 您这把岁数,难道还想去陪读? 沈季冬只好说:“小鹿是个独立的孩子,在学习方面从不让人操心。” “我也不清楚姑姑会不会去陪读。” 这件事,多少是有点商量余地的。 盛老爷子闻言点头:“鹿鹿虽然天赋好,但她的生活得有人照料。” “光请保姆,我不太放心。” “谁知道现在的保姆,负不负责任,有没有害人之心?” 沈季冬:“……您说得有道理。” “这事,还要看小鹿自己的意思。” 他觉得小鹿可能不愿意请一尊大佛去镇着。 盛老爷子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鹿鹿如果不愿意,谁去陪读都不行。 “好。”盛老爷子松口,“中午留下来吃个便饭吧。” “你给鹿鹿说了来帝都的事吗?” 如果外孙女知道,应该不会跟老师们一起回去吧? “给她打电话了。” “我订了晚上的机票,带小鹿一起回玉城。” 盛老爷子看他一眼:“你姑姑是怕鹿鹿留在帝都过年,才特意派了你来吧?” 沈季冬微笑:“怎么会?” 这盛家的老爷子也不简单,一眼就识破了姑姑的意图。 “哼!”盛老爷子当然不信他的鬼话。 沈鹿回到学校,宿舍只剩下胡文文一个人了。 看到沈鹿回来,她非常高兴。 “鹿鹿,还好你回来了,我一个人在宿舍住着都害怕。” 昨晚就是她一个人睡的,胡文文翻来覆去睡不着,半夜还起来写了两张试卷。 没办法,不做题她也睡不着,还不如学习。 沈鹿看到她的黑眼圈:“对不起哦,昨晚在亲戚家住,没办法回宿舍。” “咱们老师说好是九点出发对吧?” 快要到集合时间了,沈鹿的东西是之前就收拾好的,只需要拎走就行。 没收完的,胡文文都帮她收拾起来了。 “文文,谢谢你啊。” “不客气,你还给我带早餐呢。” 胡文文吃着沈鹿带的早餐,很开心。 “鹿鹿,你人真的很好,我以前在班上也没什么朋友,我性格内向,大家都觉得我是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 沈鹿坐在椅子上:“你是没和人玩儿熟,话少一点,这没什么的。” “高中一心扑在学习上也没什么,等到了大学,应该就会好一些了。” “听说到了大学,几乎每个学生都会参加社团活动。” “你可以借着这个机会锻炼一下自己。” 胡文文也比较期待自己的大学生活。 等她吃完早餐,两人推着箱子下楼。 男生们已经在宿舍楼下等着了。 不得不说这一届的男生人还不错,自己收拾好了,行李拿下楼,还知道来帮女生的忙。 带队的老师也十分欣慰。 魏明明因为要回去了,整个人都蔫吧蔫吧的,他昨天和其他几个去看了升国旗。 昨天再外面玩了一天,今天起个大早,实在有些难为他了。 陈诺还算精神,彭佳也还好。 人齐了之后,大家一起到校门口。 带队老师在校门口等他们。 “老师,我可能要晚一点回去,我小叔来帝都了,我晚点和他一起走。” 沈鹿原本决定和老师一起,这会儿突然改变主意,当然也要征得老师的同意。 “你小叔人呢?” 老师有些担心,这不会是借口吧? “我让他给您打个电话可以吗?” 老师点点头,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沈鹿给沈季冬打电话,然后递给老师。 “刘老师,你好,我是沈鹿的小叔沈季冬。” 两人就沈鹿和大部.队分开行动的事,很快就达成了共识。 沈季冬说他会带沈鹿回去,马上就有人来接沈鹿,刘老师也不好说等人来了,他们再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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