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豪门后,假千金轰动全球_第144章 李茉莉父母找上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鹿鹿这孩子,在数学上还是有点天赋的,这次晋级还得了第一名。”
  儿子是学渣的合作伙伴:“……那沈小姐真的很厉害了。”
  他回去就问问蠢儿子,有没有听说过那什么数学奥林匹克!
  “也不是特别厉害,她读高三,其实我们做家长的都希望她能轻松一点。”
  “家里又不缺钱,她随便学个什么都可以。”
  “可这孩子就是不听……”
  沈季冬深谙凡尔赛文学。
  合作伙伴咬牙切齿,偏偏拿这家伙一点办法没有。
  谁让他们往年也在沈季冬面前炫耀老婆儿子热炕头的生活呢?
  每个合作伙伴见了沈季冬,都会劝他早点结婚,问他看见别人家的儿女眼不眼热。
  现在好了,这家伙有个侄女都炫耀起来了。
  这侄女,他们以前没听说过。
  这个友谊集团,不止老板藏得深,这继承人也藏得深啊。
  不过,沈季冬领着继承人出来炫耀,是什么意思?
  真是他亲侄女吗?
  友谊集团要大力培养继承人了,以后沈季冬怎么办?
  等沈鹿去洗手间的时候,合作伙伴就问沈季冬了。
  “我说,你这个小侄女这么厉害,就不怕她成长起来,你没了用武之地吗?”
  沈季冬瞥了合作伙伴一眼。
  合作伙伴举起手:“我这可不是挑拨离间啊,我真是为了你好,你看她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优秀了。”
  沈季冬淡淡一笑:“她越优秀,证明友谊集团走得越远。”
  “我高兴还来不及,有什么可担心的?”
  “老赵啊,我不是你,如果能卸下友谊集团的包袱,我早就卸下了。”
  “是我当时比其他兄弟傻,才会负责友谊集团。”
  “那你其他兄弟干什么了?”老赵是真有点好奇。
  沈季冬这个名字,说是排行最末的,老幺。
  他上头还有三个兄弟,虽然都是堂兄弟,但帮家族打理产业,听着就比亲兄弟还亲。
  “有的去国外开辟战场了,有的在乡下种田,有的不知所踪……”
  “反正就我这活儿最苦,最累。”
  老赵看他一连埋怨,忍住想打人的冲动:“你这还叫最苦最累?”
  他想起自己想接管老爸的生意,那可是和亲兄弟们互相厮杀。
  虽然大部分都是私生子,但老赵想接管家族生意,那真是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
  亲兄弟背后捅刀,私生子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也就是他运气好,侥幸坐上这个位置,也要时刻小心被兄弟们拉下来。
  哪里像沈季冬,他竟然是捡漏了没人要的。
  “你说你有个兄弟,宁愿在乡下种田也不愿意管理友谊集团?”
  老赵怎么听都觉得这是天方夜谭。
  什么人这么蠢?
  “你以为管理集团很容易吗?任务重,责任大。”
  “在乡下,我们村子,那多清闲啊。”
  沈季冬嘴上这么说,其实真要让他回家种地,他又忍受不了乡下的清闲。
  那种日子,偶尔度假还行,真要让他一直待着,在家抠脚,他是不愿意的。
  就像姑姑说过,他天生就是属于商场的。
  “那有机会我一定要去你们村看看,那可是个人杰地灵的宝地。”
  沈季冬笑着举起酒杯:“有机会一定。”
  至于说这个有机会是什么时候,谁知道呢?biqubao.com
  沈鹿回来,看到沈季冬和老赵相谈甚欢,推杯换盏,完全不知道他们背后讨论她呢。
  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
  她对友谊集团又没有兴趣。
  晚上沈鹿跟着沈季冬离开帝都,大舅妈和二舅妈对她十分不舍。
  “鹿鹿,你年后可要来帝都啊,我们一家人都会想你的。”
  大舅妈拉着沈鹿的手:“给你织的毛衣,你年后肯定能穿上。”
  “谢谢大舅妈。”
  二舅妈塞了一包零食给沈鹿:“路上饿了吃。”
  “谢谢二舅妈。”
  两人没去机场送人,老爷子也没去。
  “你年后有空就来,没空就算了,以学习为重。”
  “我们也可以去看你。”
  “说起来,我和你奶奶,还没见过面呢。”
  沈鹿:“……您不是不想见她老人家吗?”
  盛老爷子:“瞎说什么大实话?”
  这丫头,怪实诚的!
  沈鹿笑眯眯的:“那我就先走了,姥爷,大舅妈,二舅妈……再见。”
  家里人多,一口气喊完都费劲。
  机场就只有三个哥哥了,帮沈鹿拎行李送她。
  沈鹿来的时候就一个小箱子,回去都三个了。
  沈季冬也意外盛家人的热情。
  照理说,盛家这样的顶级豪门,亲情可能有,但是不多。
  但在盛家半天,他发现所有人都很喜欢沈鹿,小姑娘简直就是团宠的待遇。
  不过,小姑娘确实也值得被人喜欢。
  回到玉城,沈鹿依旧和小叔回家住。
  半夜也不可能回乡下了。
  只能明天再回去。
  在小叔家里,沈鹿一觉睡到了天亮。
  马上就要开始补课,沈鹿都没时间回乡下,而沈小叔这边也忙。
  因为SUNNY的负责人来玉城了。
  说是昨晚就到了,因为他不在,公司虽然安排了人接待,到底没他老总在。
  沈季冬约了珍妮,白天参观友谊商场,晚上吃饭。
  沈鹿没去,她要补课。
  也就每天下午两节课,其实对于沈鹿来说真的不难。
  倒是彭佳,被安排与沈鹿一起补课,他十分积极。
  等补课结束,沈鹿意外见到了李茉莉的家人。
  如果不是他们自我介绍,沈鹿真不知道这是李茉莉的家人。
  李茉莉的母亲看到沈鹿,情绪十分激动,还是李父拉住了她。
  “你是沈鹿同学吧?”
  李父没给女儿开过家长会,他其实不认识沈鹿。
  但沈鹿很漂亮,补课的学生也只有一男一女,很容易就辨认出来了。
  “我是沈鹿,请问你是?”
  “我是李茉莉的爸爸。”
  他又拉着妻子介绍:“这是茉莉的妈妈。”
  “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李茉莉的妈妈听见这句话瞬间怒了:“你还问我们找你有什么事?是你把我们女儿送进看守.所的,你自己不清楚吗?”
  沈鹿冷静道:“抱歉,我不是很清楚。”
  “我当时在冬令营参加集训,后面的事情我都委托给律师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7_167716/73241711.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