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说这件事是我做的,不是妈妈,您只是为了我。” 沈思思懂事极了。 这话听得林柔心疼。 “思思,妈妈虽然是为了你才会这么做的,但并不需要你去承担责任。” “你哥哥说得对,如果你站出来,以后你在学校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们会排挤你的。” 林柔心里明白,现在她和女儿做的事都被揭发出来了,原本她们占理的也变成不占理了。 现在别人不会提沈家对沈鹿的养育之恩,只会说沈家对一个养女赶尽杀绝。 养女成绩好有什么错呢? 为什么又要养女放弃竞赛资格,还要买水军抹黑她? “我不怕。”沈思思摇摇头,“为了妈妈,我愿意的。” 林柔寻思着,这件事确实可以推到思思头上。 可到时候思思就会被人非议。 “思思,你先别着急,妈妈先找她聊一聊。” “还是我去吧。”沈思思知道,家里最疼她的人就是妈妈林柔。 所以她必须哄好林柔,只有林柔站在她这边,她才会是沈家千金。 如果妈妈也不爱她了,她在沈家可能也没比之前在乡下好多少。 沈思思承认,自己在乡下的日子并不难过。 因为沈奶奶在沈家村的地位很高,家家户户对待她的态度都特别好。 从小到大,村子里的小朋友们都是让着她的。 她没受过什么委屈,除了奶奶不会做饭,需要她自己做。 她也不是非得自己做,二伯娘是很愿意帮忙做饭的,可她觉得经常麻烦二伯娘也不好。 她自己学会做饭也不用看人脸色,想吃什么做什么。 二伯娘做饭,老让她不要挑食,这也得吃,那也得吃,这让沈思思十分不喜。 其他时候,后来在外面上学,她的衣服都是奶奶或者外面的人买了带回来,生活费给得也是充足的。 只是沈思思觉得有比自己更困难的同学,她就喜欢借别人钱,或者请别人吃饭。 奶奶可能是发现她把自己的生活费花在了别人身上吧,给她的钱反而比以前少了。 到后面上高中,别的同学才一直认为她家境普通。 但绝对不是贫穷,因为老太太从未少过她的衣食。 饶是如此,在她看来老太太在乡下,也比不上泼天富贵的沈家啊。 所以阴差阳错和大哥沈度相遇,沈度又找到她,说怀疑她才是自己的亲妹妹时,沈思思是有心动的。 她配合沈度去做了亲子鉴定。 得到了令人高兴的结果。 沈思思承认自己内心雀跃,她迫不及待想要摆脱乡下人的身份,成为沈家千金。 一开始她还担心沈家无法接纳自己,后来发现妈妈很喜欢她,为了她甚至赶走了养女沈鹿。 沈家人和沈鹿有十八年的感情,万一他们更看重沈鹿呢? 沈思思自己先忧虑上了,才会处处都想要超过沈鹿一头。 “妈妈,对不起,是我给您添麻烦了。”想起这段时间自己钻牛角尖,沈思思十分后悔。 “傻丫头,你是我的女儿,为了你,妈妈愿意和全世界为敌。” 沈思思十分感动,依偎在妈妈怀里。 母女俩倒是母慈女孝,但沈明光回到家却是一肚子气。 公司因为母女俩损失了名声,股东们找到他发牢马蚤,他安抚一天了。 回来看到林柔和沈思思,他心里的火气就止不住。 “爸爸。” 沈思思察觉到沈明光回来了,脸色还有点难看,她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声。 沈明光沉着脸“嗯”了一声。 林柔也发现丈夫神色不对。 她柔声道:“老沈,公司的事都处理好了吗?” “这一次是我给公司添麻烦了,我也是一时鬼迷心窍。” “想到鹿鹿被我们养了十八年,却一点情面都不给,我心里就有气。” “再加上思思这些天并不好过,我担心女儿。” “鹿鹿在我们家过了十八年本该属于思思的生活,就是她欠思思的。” “怎么就不能让着思思一点呢?” 林柔一顿抱怨,沈明光的脸色越发难看。 “够了!”沈明光吼了一声。 林柔终于察觉到了不对。 “明光,你生气了?” 沈明光冷笑:“我能不生气吗?” “之前我就说过了,你们不该那么着急把人赶出家门。” “连夜把人送到乡下去,你说是为了思思,我也信了。” “但现在看来,是你内心不舒服吧?” “精心培养了十八年的女儿是抱错的,所以你心里不平衡,觉得亏待了亲生女儿。” “就要报复到养女身上。” “鹿鹿和我们的关系本来可以维持得很好,我们家养了她十八年,怎么也有情分在。” “但这些情分都被你们给作没了。” “上一次的事情,给的教训还不够?” “李茉莉现在都还没出来,她爸妈去找鹿鹿,鹿鹿都没松口。” “你们是想成为下一个李茉莉是吧?” 沈明光对沈思思还顾忌着点,骂都只是骂林柔。 可沈思思听着那些话也心里难受。 因为她知道,爸爸是不好说她,才只骂了妈妈一人。 “爸,您不要怪妈妈,都是我的错。” 沈思思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沈明光就把矛头指向她了:“你也是,你嫉妒鹿鹿,我能够理解。” “但你因为嫉妒她,连自己都没法好好学习,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沈思思没想到沈明光这么说,她抬头看沈明光,一脸委屈:“爸爸,不是这样的,我就是不想被姐姐比下去。” “明明我才是沈家的女儿,可我连一个假千金都比不上,我不想让别人看笑话。” 沈明光看着这个女儿:“你不如鹿鹿,你要认清自己。” “但即便你再不如她,你也是我们沈家的千金。” “就这一点,哪怕她未来的成就再高,都比不上你。” “因为你的出身就已经决定了你未来的高度。” “你如果只盯着她,才会一事无成。” 林柔皱着眉头,看女儿眼睛通红,心疼无比:“明光,你也不要这样说思思啊。” “她只是被沈鹿侵占了十八年的生活,如果她从小在沈家长大,怎么可能比沈鹿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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