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星野礼貌点头。 堂舅妈的打量肆无忌惮,多少让陆星野有点不舒服。 “陆少爷,是远扬集团的陆总吗?” 另一头的方芸的大嫂也是眼睛一亮。 “除了他还能有谁呀。” 堂舅妈一脸得意,仿佛自己能认出陆星野就小胜一筹似的。 “哎呀,陆少果然是一表人才。” 方家大嫂夸道。 “莹莹,还不快来和陆少打个招呼,你不是说你一直很崇拜陆少吗?” 方莹莹抬头看了陆星野一眼,没想到陆少长得这么好看。 原本她妈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不怎么相信,现在却不由自主心跳加速。 “陆少,你好,我叫方莹莹,是你的直系学妹,目前在帝都大学读金融专业。” “我听学校老师说过不少关于你的事迹,对你的经历一直很感兴趣。” “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和你交流一下?” 方莹莹一点也不怯场,她不如沈鹿和盛嫣然漂亮,但她自认为比较聪明,能力强。 如果她能和陆星野在一起,以后一定会成为他的助力。 原本方大嫂就有打算让小姑子给女儿介绍个优秀的男人,现在这个不就是现成的吗? 之前小姑子应下了,没行动,方大嫂还不紧张。 但听说盛家找回了盛明珠的女儿,她就开始慌了。 她早就听说陆家与盛家交情很好。 如果女儿能通过小姑子搭桥,嫁入陆家,那女儿一辈子就不用愁了。 方家是有点小权的,可如果搭上一个有钱的姑爷,也会让丈夫的事业更上一层楼。 方大嫂考虑得很周到,唯一错估的就是小姑子的想法。 方芸可不是没脑子的人,她从来就没想过给侄女莹莹介绍陆星野。 陆家和盛家关系和睦,还有之前的婚约在,哪怕鹿鹿没回到盛家,其他人可以给陆星野介绍女朋友,唯独盛家人不可以。 “你好,暂时可能不太方便。” 陆星野委婉地拒绝了。 方莹莹的笑容僵在脸上。 方大嫂笑道:“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又不是外人。” “大嫂!”方芸没想到人家都拒绝了,嫂子还缠着不放。 方大嫂故作没看懂小姑子的意思:“这不今天刚好是个机会吗?” “也让莹莹和陆少好好认识认识。” “我们家莹莹啊,很有上进心,好不容易认识个学长,让她跟着陆少学习一下。” “以后她要是有陆少五分厉害,我就心满意足了。” 方芸看出来了,大嫂这是非要让侄女往陆星野身边凑啊。 幸好,陆星野不是不识趣的人。 他和老爷子道:“盛爷爷,伯母,家中有客,我就先不打扰了。” “等下吃过午饭,我来接她。” “我爷爷也在家等她呢。”陆星野没明说陆老爷子为什么在家等沈鹿。 盛老爷子知道原因就够了。 “走什么,都这个点了,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吧。”盛老爷子才不管别人有什么小心思。 他还没死呢,就镇不住这些妖魔鬼怪了吗? “小陆也不是外人。”老爷子接下来特意看了堂侄媳妇和方大嫂一眼。 “他还是我们盛家的准孙女婿。” 什么意思? 堂舅妈和方大嫂的脸色如出一辙的难看。 特别是堂舅妈,她可早就瞄准了陆星野。 “哎哟,大伯,这陆少怎么就成咱们家孙女婿了?” “你这也没亲孙女,该不是替咱们嫣然做主的吧?” 堂舅妈就是故意这么说的,如果盛老爷子能想通沈鹿是个外姓人,联姻还是自家女儿好使,那她就不说什么了。 方大嫂那边没说话,但同样盯着小姑子。 “怎么回事?”她小声问小姑子。 方芸没开口。 老爷子淡淡地瞥了堂侄媳妇一眼:“嫣然的事,我一个堂爷爷可做不了主。” “我的孙女不就是鹿鹿吗?” “陆星野他爷爷很喜欢鹿鹿,上次就定下来了。” “不过是鹿鹿年纪小,我们约定两年之后才办订婚宴。” 盛老爷子神色冷淡,因为堂侄媳妇的话不高兴。 解释这么多,也是因为他看出还有另一个对陆星野虎视眈眈的人。 盛老爷子不免心里骂陆星野招蜂引蝶。 “啊这……鹿鹿年纪确实太小了,而且当年的婚约也是陆家和盛家的约定,鹿鹿她到底不姓盛。” “她不姓盛有什么关系?”方芸在旁边帮腔,“在我心里,鹿鹿就是咱们盛家的孩子。” “她不姓盛,但明珠姓盛!”盛老爷子声音提高。 堂舅妈萧碧玉一噎:“可是,鹿鹿年纪还小,陆少比她大好几岁呢。” 盛嫣然扯了一下她妈衣袖:“妈,您别说了。” “我觉得陆少和鹿鹿是男才女貌,大几岁也没什么。” 虽然陆星野长在了她的审美上,但盛嫣然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她可不觉得自己能入得了陆星野的眼。 另一边方大嫂气得不行。 她好不容易看中的女婿,谁知道被个乡下丫头捷足先登了。 方大嫂能高兴才怪。 就连方莹莹,看沈鹿的目光也变得耐人寻味。 “还是嫣然会说话。” 盛老爷子对盛嫣然这个堂孙女还是挺满意的。 她没有她妈那么拎不清。 “我……”萧碧玉还想说什么,被女儿塞了一块苹果进嘴里。 “妈,吃苹果!” 方大嫂那边有些怨怪小姑子。 可盛家的当家人说话,她也不敢反驳。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时不时扯着女儿和陆星野说话。 每次陆星野都三言两语挡过去了。 吃完饭,沈鹿和陆星野就要走。 “姥爷,我今儿还得赶回玉城呢,过段时间再回来看您哈。” 盛家其他人都没在家,今儿就大舅妈在。 大舅妈方芸舍不得沈鹿:“给你的围巾还没织好呢。” “大舅妈,围巾没关系,我这次也来得匆忙,主要是有点事去了一趟医院。” 沈鹿不方便多透露,大舅妈也不多问。 “你三个表哥都各有应酬出去了,你大舅也忙得脚不沾地,你二舅二舅妈回娘家了。” 方芸是想留沈鹿,既然下午就要飞回去了,她也没办法。 倒是塞给她一个大红包。 “压岁钱,早知道你今儿就回来,我该早早准备好的。” 沈鹿笑着收下:“谢谢大舅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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