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回来!” 沈度气不打一处来。 “她已经不是我们沈家的人了,你惦记人家,人家也未必惦记你。” 因为被沈鹿气到,他把气撒在沈雪娇身上。 口气自然不好。 沈雪娇翻了个白眼:“她惦记不惦记我,都无所谓,惦记你们就行了啊。” “毕竟沈鹿在沈家养了十八年,她对你们还是有感情的。” “不过,我觉得可能她也是被你们伤了心吧。” “不然怎么过年都不回来?” “不是我说你,堂哥,你就不该半夜把人家赶回乡下,哪有你这么办事的?” 沈雪娇不怕沈度,还故意嘲讽。 “你现在还说起你堂哥来了?”林柔听不得沈雪娇说儿子的不是。 “你堂哥也是为了思思。” “思思才是我们沈家的千金,她回来,不把沈鹿送走,会让思思不开心的。” “沈家又不缺沈鹿一口饭吃。”沈雪娇撇嘴。 “沈家当然不缺这一口饭,可她已经吃了我沈家十八年的饭。” “思思呢?” 林柔拉着女儿的手:“思思在乡下受了十八年的苦,这又找谁说理去?” 沈雪娇不以为意:“人家乡下也没饿着你女儿啊。” “说得像沈思思十八年没吃饭似的。” “雪娇!”沈二婶立马招呼自家女儿。 这个时候和林柔对着干做什么? “你大伯母说什么,你听着就是了,顶嘴干什么?” “妈!”沈雪娇不高兴,这是亲妈,到底站谁一边啊? 沈二婶白了女儿一眼。 她还能站在哪一边? 他们二房是依附大房过日子的。 不讨好林柔,还处处跟她对着干,有什么好处吗? 再说了,沈鹿都不是沈家人了,女儿还向着她干什么? 私底下沈二婶拉了女儿问话:“你今天怎么回事?” “老替沈鹿说话干什么?” “你平时不是很讨厌她吗?” 沈雪娇翻了个白眼:“我是讨厌她,但我更不喜欢沈思思。” “你没见她回来,大伯母把她当个宝贝,闹得家宅不宁。” 沈二婶倒是没察觉有什么不对。 “你大伯母是看女儿在外面吃了不少苦,所以想弥补她。” 沈雪娇不以为意:“弥补她就给她买车买房呀,光欺负沈鹿算什么?” “您看大伯母做的那叫什么事儿?” “我们学校的老师都看不下去!” “人家沈鹿成绩好,参加了竞赛,选上了冬令营,她竟然也不想让人家去。” “沈思思是得了红眼病吗?” “还说什么抑郁症,我看她就是见不得沈鹿好。” “你信不信,沈鹿要是被冬令营刷下来,沈思思的抑郁症立马就能好?” 沈雪娇这丫头,真是有什么说什么,那叫一个犀利。 沈二婶也觉得女儿分析得有那么一点道理。 “行了,不管她们母女俩怎么作,只要不影响咱们家拿分红就行了。” 沈雪娇一跺脚:“妈,你们有没有点志气啊,就只想拿分红,不想当家做主吗?” 沈二婶白了女儿一眼:“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个志向啊?” “不过你爸那水平,管理公司是肯定不行的。” “我们不争不抢,得到的反而更多。” “我劝你也不要犯傻。” 沈雪娇:“……”我跟你们说不到一块儿去,还不如找沈鹿呢! “我想去乡下找沈鹿。”沈雪娇突然道。 沈二婶瞪女儿:“你脑子进水了?” “没见你大伯母他们这么讨厌沈鹿吗?” “你要是去了,你大伯母肯定让你伯父在公司给你爸使绊子。” “臭丫头,你给我消停一点吧!” 沈思思一脸不服气:“我怎么就不能去找她了?” “你想去找人家,人家未必就想看到你。” “你以前老和人家作对,感情又不好,你去了她不搭理你,还放乡下的狗咬你,我看你怎么办。” “乡下的狗和你养的小花可不一样,凶得很。” 沈二婶提醒女儿不要异想天开,忘记她和沈鹿从小关系就不好了。 沈雪娇不以为意:“我现在和沈鹿没有利益纠葛,说不定感情就好了呢?”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妈您没听过这句话吗?” 沈二婶:“那到底谁是你的敌人,你为什么要和人家为敌。” 哪怕沈思思是乡下回来的,那也是林柔的掌上明珠。 自家女儿这么作,她真担心惹怒大嫂。 “我……”沈雪娇话到了嘴边又吞了下去。 她当然不会说自己和沈思思是情敌,她喜欢萧宇。 主要是她现在也没有特别喜欢萧宇了。 没必要和她妈说。 她吃了午饭,去给沈鹿打电话。 沈鹿接到电话也有点惊讶:“沈雪娇,你找我?” “沈鹿,我想去乡下找你玩,你们乡下好玩吗?” 沈鹿无语,你忘记咱俩并不对付了吗? “怎么,城里已经不够你霍霍的了吗?” “乡下可没你想的那么好,你还是别来了。” “就你这招猫惹狗的脾气,我怕村口的大黄都追着你跑。” 沈雪娇:“……你就是不想让我去,你不会在乡下过得很惨吧?” “我听说有的地方连厚棉被都没盖的,你要不要我去送温暖呀?” 沈雪娇故意这么说。 沈鹿越不让她去,她就越想去。 沈鹿还是不松口。 只敷衍了她两句就挂了电话。 反倒是吃过饭的沈思思表示:“爸爸,妈妈,我想回沈家村一趟。” 沈思思提出这个要求,沈明光惊讶了一瞬,却又能够理解。 思思再怎么说也是在沈家村长大的,她惦记着村里才正常。 不像鹿鹿,对这个家存了气,就不肯回来过年。 这是个和鹿鹿和解的好机会,沈明光想也没想就同意了:“那就明天一早去,让你妈准备好年礼。” “我们全家都去给老太太拜年。” “也感谢她对你的养育之恩。” 林柔不高兴:“感谢什么感谢,我们把沈鹿养得那么好,结果养出个白眼狼。” “那老太太没怎么养我们思思,思思还这么善良懂事。” 林柔也就是亲妈滤镜。 其实在沈明光看来,沈思思过于小性,并不算懂事。 不过,她知道感恩是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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