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和小叔刚打包收拾好,胡启程就来了。 “沈小叔您好,我叫胡启程,是庞雅玉的儿子。” 胡启程自我介绍,沈季冬还是防备地打量他。 自家小侄女长得漂亮,他担心这小子献殷勤是不怀好意。 “你好。”沈季冬点头,看起来一派温和。 胡启程也暗自松了口气。 这位小叔气场强大,看他的眼神像看贼,他都怕人家给他赶出去。 沈季冬见他帮着搬东西上车,还道:“小胡,小鹿的东西不多,我们自己搬过去就行了。” “小叔,我来都来了,苦活儿累活儿都让我来干!” “不然我回去也不好和我妈交代不是?” 胡启程还是会说话的, 至少沈季冬就被他说服,默认他干活了。 搬家过去,胡启程也帮忙规整东西。 他是搞艺术的,还是很有眼光,把东西规整好,整个家看起来充满生活气息,还不凌乱。 “小胡这眼光还挺好。”沈季冬也是第一次来这边。 听小胡说,这边的软装都是他布置的,倒觉得这小子也有点本事。 “谢谢小叔夸奖。” 胡启程已经厚着脸皮喊小叔了。 反正嘴甜又不会少块肉。 “今天这第一顿,我来做,咱们现在下楼去买菜。” 胡启程提议。 原本沈季冬还想着他来做饭,既然有人自告奋勇,他就不发挥他的厨艺了。 “我和小胡去买菜,小鹿你留在家里收拾一下。” 大部分东西都收拾出来的,但沈鹿的衣服这些还没来得及挂出来。 沈鹿答应下来,她把之前买的衣服都挂进衣柜里。 很快接到了同桌冯恬的电话。 “鹿鹿,你新家是哪栋哪层哪户来着?” “我和魏明明一起来庆祝你搬新家。” 冯恬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有活力。 沈鹿有点惊讶,冯恬来,是因为她给冯恬说了今儿搬家。 但她没给魏明明说过。 “你怎么和魏明明凑一块儿了?” “你俩不会有情况吧?” 难道,冯恬喜欢的是魏明明这一款? “我俩能有什么情况啊?现在高三诶!” “再说了,我是那种一心学习的女孩子!” 冯恬嘻嘻哈哈,最后才主动解释:“我家和魏明明家不是离得近吗?” “我俩今儿碰巧遇到了。” “我说去庆祝你搬家,他不想去走亲戚,就说干脆跟我过来凑热闹。” “你如果不想让他来,我立马把这小子赶走,我俩单独约!” 沈鹿怎么可能让人家回去? “来都来了,你带他一起来呗,也没几个人。” “就我小叔,还有一个亲戚家的哥哥来帮忙搬家做饭的。” “你们今天有口福了,人家是大厨的外孙。” 冯恬一听就更来劲了。 她和魏明明买了盆栽,还有其他礼物,庆祝沈鹿搬家。 两人到的时候,沈小叔和胡启程买菜都还没回来。 冯恬手里拎着蛋糕,魏明明抱着一个大盆栽。 沈鹿开门,两人齐声喊:“鹿鹿,搬新家快乐!” “谢谢。”沈鹿笑着接过冯恬手里的蛋糕,指挥着魏明明把盆栽放到客厅。 “不用换鞋,等下叫阿姨来打扫就好了。” 沈鹿可没想过自己做清洁。 她把电视打开,三人各坐沙发一角看电视。 看的还是《名侦探》,这种烧脑的动漫,能合三个人的口味。 沈小叔和胡启程也很快回来了。 冯恬见过沈小叔,第一个站起来打招呼。 魏明明也跟着喊“小叔叔”好。 沈鹿又给他们介绍了胡启程。 两人都叫“胡哥”。 “胡哥辛苦了,听鹿鹿说今天中午是你掌厨。” “对,你们有什么忌口吗?” 冯恬和魏明明都毫不客气说了自己的喜好,沈鹿也说了。 都不是挑剔的人,胡启程快速拟定了菜单,做了五菜一汤。 一个水煮肉片,一个小炒牛肉,一个白灼虾,一道清炒芦笋,还有一个红烧鸡翅,最后来了个番茄丸子汤。 每个菜都非常香,勾得大家食指大动。 胡启程的厨艺在普通人当中绝对算好的。 大家吃得很开心,吃完魏明明和冯恬还主动帮忙收拾。 沈鹿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作为主人,好像什么都没做。 下午胡启程和沈季冬就告辞了,留下沈鹿和她的朋友一起玩。 沈鹿也没什么时间玩,她还要去补课呢。 倒是冯恬和魏明明赖在家里不想走。 “我们就在这儿看会儿电视吧,不想回家。” 冯恬和魏明明有同样的烦恼。 这快要高考了,家里每天走亲戚,亲戚们都问他们对高考有没有把握,让他们要努力啊什么的。 这些话,他们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恨不得在自己家不出门。 可你不出门,亲朋好友也会上门,照样会问这些问题。 两人好不容易来沈鹿家,耳根子清净,哪里还想回家? “行,你们俩待着吧,要不要去采购一些零食?” 才搬了新家,零食没采购呢。 冯恬和魏明明对视一眼:“行,我们先下去买零食。” 楼下就有个大超市,两人准备多买一点,也算是给沈鹿准备的。 三人一起出门,沈鹿开车去补课,两人去超市。 等她下课回家,发现客厅茶几上一堆零食水果。 “你俩压岁钱都花出去了?” 他俩买的这些东西,怎么也得上千了。 两人都乐呵呵的。 冯恬道:“没呢,我压岁钱还是有多的。” 魏明明也解释:“我们就随便买了点。” “也不知道你吃不吃速冻的食物,还给你买了几块牛排放冰箱。” “你如果饿了,可以煎牛排吃。” “对了,沈鹿你会煎牛排吗?”不是魏明明看不起沈鹿。 她以前好歹是个千金小姐,会不会煎牛排实在让人怀疑。 “煎牛排应该不难。”沈鹿自己在家,偶尔饿了也煎牛排吃。 林柔可不会管她,家里阿姨晚上又休息了,她也不便打扰。 沈鹿这刚说完,就接到了沈雪娇的电话。 “沈鹿,你搬家怎么不给我说一声?” “如果不是你们班的冯恬发朋友圈,我都不知道呢!” 沈雪娇是来兴师问罪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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