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老爷子板着脸,但看向盛嫣然的时候还是和颜悦色:“嫣然快坐下一起吃。” 至于这个侄媳妇,根本不用招呼,她脸皮够厚的。 盛嫣然还有些不好意思。 因为她觉得她妈真的太自来熟了。 盛嫣然今天被她妈拖着过来,都有点不好意思。 也不知道她妈从哪儿打听到消息是今儿沈鹿要回来。 “谢谢大爷爷。” 盛嫣然看了一下围着的众人,有点犹豫坐在哪里。 倒是方芸坐在沈鹿旁边,直接给盛嫣然让了个位置。 “嫣然,来,挨着你妹妹坐。” “谢谢大伯母。”盛嫣然坐下来。 保姆阿姨已经拿了两套碗碟过来。 沈鹿对盛嫣然一笑,把一块羊排放到她盘子里。 “嫣然姐,你尝尝这个羊排,二舅的手艺可好了。” 萧碧玉一听,笑道:“今天是二哥亲自下厨啊,那看来我们娘俩儿是有口福了。”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她恰好挤在刘慧娟身边,刘慧娟听了一笑:“那你可要感谢鹿鹿。” “如果不是她选拔赛拿到了第一名,老爷子开口让明路下厨,他可不会轻易动手。” 在精明的刘慧娟面前,萧碧玉的那些伎俩根本无所遁形。 她对这个隔房的弟媳妇特别不喜,光想着占便宜。 虽然她和大嫂都很喜欢女儿,也想有个女儿,所以对盛嫣然一直不错。 可耐不住盛嫣然有这么一个给她拖后腿的亲妈。 这话听在萧碧玉耳朵里,委实不太舒服。 敢情她还得感谢沈鹿一个小辈? “就是那什么数学竞赛吧?”萧碧玉自动忽略了感谢沈鹿这话。 “说起来,这孩子确实像明珠,明珠当初数学也超厉害。” “也难怪大伯这么喜欢她。” 这话听着没什么毛病,却也是在暗示,沈鹿之所以能在盛家得宠,完全是沾了母亲的光。 盛老爷子不过是把外孙女当成女儿的替身。 沈鹿听懂了,但她半点不生气,只觉得萧碧玉这位堂舅妈挺可笑。 老爷子如果不是因为她妈,又为什么要对她好? 人家是爱屋及乌啊。 总比那些对外孙女嫌弃,连门都不让进的好多了吧? “那幸好我遗传了母亲的天赋。”沈鹿笑眯眯地接话。 她看起来没有半点芥蒂。 这让萧碧玉心里难受。 她只能一边吃烤全羊,一边挑起又一个话题:“说起来,咱们盛家的姑娘长得都好看。” “鹿鹿可能更像她爸爸,但嫣然跟明珠这个姑姑却是很像的。” 其他人: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 沈鹿跟盛明珠可能有三分相似,而盛嫣然顶多一分。 “幸好明珠虽然找了个乡下人结婚,却也看了脸找的,不然哪能把鹿鹿生得这么如花似玉啊。” 旁边刘慧娟看不惯她故意贬低小姑子,姑爷,皱着眉头打断:“我看呐,鹿鹿的长相是结合了父母的优点。”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倒是嫣然,幸好像了姑姑,要是像你和老三,估计就没这么漂亮了。” 萧碧玉听得心里一哽,这什么妯娌啊。 竟然说她丑! 盛嫣然见她妈黑了脸,嘴角稍微上翘。 她还挺高兴。 这个动作被沈鹿看见了。 盛嫣然也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小声和沈鹿说话:“我妈每次都在外面夸我漂亮,像她。” “不过,家里人都说我更像盛家人。” 萧碧玉长得也不错,可她不算特别好看,至少她和盛老三结婚,是拉低了盛家的颜值基因的。 “姐你很漂亮。”沈鹿夸她。 “真的吗?”盛嫣然被妹妹夸了也高兴。 看沈鹿狠狠点头,她笑容更灿烂:“你也漂亮,我见过明珠姑姑的照片,明明你更像她。” “二嫂,你看嫣然这么漂亮,你带她进娱乐圈怎么样?” 萧碧玉没忘记今天过来的正事儿。 她以前是想让女儿嫁个好对象,可她上次被警告了,知道陆家那边可能不是她能肖想的。 就改变了主意。 如果女儿能进娱乐圈,谁都会看到她的美,以后找个联姻对象,也肯定是实力不差的。 她私心里觉得女儿不比沈鹿差,如果能找个比陆星野更厉害的未婚夫就好了。 可她也知道,这种家庭的人不多。 除非她狠心把女儿嫁给老头子。 萧碧玉虽然想找个优秀的女婿,倒也没有丧心病狂到卖女儿的程度。 她想到的是酒香也怕巷子深,不如找个舞台让盛嫣然展示。 虽然她现在才读大二,但之后大学毕业就可以结婚了呀。 “嫣然走的也是艺术路线,唱歌跳舞乐器她都会一点,如果让她进娱乐圈,肯定能火。” 萧碧玉不遗余力地推销女儿。 盛老爷子听得直皱眉头:“咱们家的孩子,不需要去娱乐圈抛头露面。” 他说完又看了二儿媳妇一眼,生怕她误会,补充了一句:“除非她是真的喜欢娱乐圈!” “老三媳妇,你要学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萧碧玉心里不屑,觉得老爷子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她尊重孩子,不为孩子打算,那以后孩子怎么办? “大伯,看您说的,我这不就是为了嫣然好吗?” “再说了,嫣然自己也喜欢表演,对吧?” 萧碧玉说着,赶紧给盛嫣然使眼色。 谁知道盛嫣然根本不听她的:“大爷爷,二伯母,我没想进娱乐圈,眼下我就想好好读书。” “就算进圈,我也想靠自己的努力。” “不想给二伯母添麻烦。” 盛嫣然这一番话,让盛老爷子和刘慧娟听着都挺高兴。 唯一不高兴的就是亲妈了。 “嫣然,你说什么傻话呢,进圈越早越有优势,你自己闯荡,哪有你二伯母随手给你铺路强?” “你二伯母厉害,在圈里也有地位,她如果愿意带你,你要少走十年弯路!” 沈鹿见这位堂舅妈一直训斥表姐,皱了皱眉头。 “堂舅妈,我觉得人生是嫣然姐自己的,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家里又不是没有钱,还需要她为生计奔波。” “她才上大学,有的是时间考虑未来。” “万一她以后不想进娱乐圈,只想找个单位上班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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