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舅舅,我今儿玩不成了,要回玉城。” 沈鹿手里捏着盛明路塞的卡,哭笑不得。 舅舅这是把她当小孩儿哄呢。 “那就把卡收着,自己回玉城找小伙伴们一起逛街压惊。” 盛明路知道外甥女要高考,也确实不可能把人留下。 “舅舅的一番好心,我就却之不恭了。” 沈鹿大大方方地把卡收下了。 盛家不缺钱,盛家老少爷们儿都喜欢拿卡给人当零花。 沈鹿已经习惯了。 过年的时候她收到的压岁钱,都是银行卡呢。 “钱不够花再找舅舅。” 二舅舅一句不提二舅妈,沈鹿却知道这压惊是为了什么。 舅舅舅妈感情是真的好。 二舅舅怕她因此和舅妈生出嫌隙来,想办法弥补呢。 沈鹿怎么可能因为舅妈带她出去就怪人家呢。 刘慧娟没来得及见外甥女,一大早被叫去了警.局。 警方那边查到了一点线索,她去配合调查了。 等从警.局出来,又听说有狗仔差点闯了顾琛的病房,刘慧娟忙得脚不沾地,又去了医院。 顾琛已经醒来了。 刚才狗仔闹了那么一通,他也没办法养好伤。 这会儿正在吃早饭。 “娟姐,给你添麻烦了。”看到刘慧娟的黑眼圈,顾琛心下愧疚。 “知道就好,你赶紧好起来,王导那边也说了,让你养好了回去继续拍戏。” 顾琛有些意外,王导很爱和圈子里另外一位导演别苗头,这次因为他,拖延了进度,难道没有动换他的念头? “你以为你还是什么小虾米,说换掉就能换掉?” “在王导得剧组里出事,差点丢了命,他不给你补偿就罢了,还敢把你换掉?” 刘慧娟凤眸一瞪。 顾琛一下子反应过来。 是啊,他已经不是活在娱乐圈最底层的小演员了,如今好歹是个影帝。 不管哪个导演,发生这样的事都得给他一个交代,又怎么会换人? “事情查清楚了吗?” “有线索了。”刘慧娟没说具体的,因为警方还在查,不会对外泄露信息。 顾琛又问起沈鹿:“娟姐,你外甥女怎么样了?” “如果不是她,我恐怕会没命,就算……”侥幸不死,但万一伤了路人,对一个如今的他来说也是丑闻。 影帝是荣誉加身,但同时也是束缚。 影帝如果撞死了人,那外面肯定大肆宣传炒作。 那顾琛就不可能好过。 尽管他不是故意的,可谁管你这么多。 能借着这个机会把影帝拉下马,下一个就能上位。 大家都会铆足劲儿呢。 “你想当面道谢,暂时可能没机会。” 刘慧娟也不瞒着顾琛。 “我那外甥女读高三呢,本来就是参加竞赛选拔,现在马上要回玉城了。” “她成绩很好啊。”顾琛感叹。 数学竞赛是大事,这小姑娘能在其中拔得头筹,就足见她聪明。 “那她是不是考完还会来帝都?” 当面道谢不作假,可以延后,但不可以当做没发生。 “高考结束肯定会来,不出意外,她大学也会在帝都念书。” 顾琛明白了,要当面道谢,以后有的是机会。 但眼下,还得准备谢礼。 “小姑娘喜欢什么啊,我也不清楚,娟姐,有没有什么好建议?” 刘慧娟笑道:“我这个外甥,是什么都不缺,我们家把她看得跟眼珠子似的。” “这丫头愿意救你,是医者仁心,她从小跟着家中长辈学医。” “这谢礼,我也给你做不了参考。” 这倒是让顾琛苦恼起来。 他没怎么接触过女孩子,哪里知道女孩子喜欢什么。 不过,刚才娟姐特意提到了那姑娘救他,是医者仁心,学医的人,喜欢什么? “娟姐,她从小学医,学的是中医吧?”也就中医是从小学起,西医一般不需要。 “她中西医都学。” “有两位老师,都是医界翘楚。”刘慧娟颇为骄傲。 顾琛看出来了,娟姐十分喜欢她这位婆家的外甥女。 那小姑娘也确实讨人喜欢。 特别是她救人的时候,顾琛觉得,自己要是初入娱乐圈那会儿,八成心都得落在这小姑娘身上。 只是他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如果不是遇到娟姐的知遇之恩,他也不会有今天。 所以,即便小姑娘救了他的命,他心里感激不尽,却不敢动心。 他要是敢说他看上了娟姐的外甥女,别说那小姑娘怎么样,就是娟姐就能让他从云端坠落烂泥。 人家都说了,家里可宝贝那个小姑娘了。 “那我再琢磨琢磨谢礼的问题。” 刘慧娟叹了口气:“谢礼不急,鹿鹿也不是施恩图报的人。” “但是你眼下伤到脸上了,医生说不好恢复。” “我就担心你恢复期太长,影响拍戏。” 顾琛苦笑:“巧了,娟姐,之前硬闯病房的狗仔还问我是不是毁容了。” “只怕我毁容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得人尽皆知。” “这怕什么,等你养好了伤,就能见人。”刘慧娟没担心这个。 “就是你这疤痕如果留下,之后怕是得用医美的手段祛除了。” 她突然想到了沈鹿:“你先等等,我打个电话。” 顾琛没什么反应,娟姐做事极有分寸。 刘慧娟就给沈鹿打电话:“鹿鹿,你还在家吗?” 沈鹿已经收拾好东西,陆星野也过来了,是打算送她去机场的。 陆星野主动来,盛老爷子虽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却也没拦着他。 这会儿时间还没到,在客厅陪老爷子说话呢。 “还在呢,怎么了,二舅妈?” 盛老爷子听见沈鹿叫二舅妈,心里还有点不高兴呢。 好好一孩子,给她带出去一下午,弄得一脸伤回来。 听说还是为了救人。 她一个小姑娘家家得,逞什么能? 他没有迁怒慧娟,就是不大高兴。 “你脸上的伤会不会留疤?” 刘慧娟担心小姑娘那脸,如果真留下疤痕可怎么办? “你也不用太担心,顾琛这头,脸上可能比你还严重一点,之后我们可以用医美的手段祛疤痕。” “二舅妈不用担心我,我自己就是学医的,祛除疤痕得药膏还是能做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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