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你今年参加高考,这是你偶像对你最真挚得祝福。” “说起来,你要努力啊。” “我认识了顾琛,以后万一他问起你考个什么大学,考得太差我怕说不出口。” 沈雪娇一听,偶像要过问自己的学业,那是不能考得太差。 她支支吾吾半天,才说:“那可怎么办,我现在成绩都这样了,以后考不上,就随便选个离家近的大学。” “我妈也不指望我考得多好,让我好好打扮,以后找个好女婿就行了。” 沈鹿想到二婶那个性子,这话二婶是真的能说出来。 “可你如果不够优秀,别人家也会权衡利弊。” “还是得自己优秀,这样才有更多选择的权利。” “不然你只能和那些花心大萝卜,或者又丑又胖的男人联姻。” “万一那些人还有不为人知的爱好,你就更惨了。” 沈雪娇脸色一变,想到一个满脑肥肠的老男人成了自己的老公,而沈思思的男人是萧宇,沈鹿的老公也是个帅哥。 那她岂不是被比下去了? 要是还有特殊爱好,比如家暴……沈雪娇赶紧摇头:“那我还是好好读书吧。” “请帮我转告偶像,我一定考一个好大学!” 最后几个月,她头悬梁锥刺股,也一定要考个好成绩出来。 沈鹿没想到偶像的作用这么大。 可事实上,顾琛那么忙,也许根本想不起来沈雪娇这么一个小粉丝。 “好的。”沈鹿先答应了再说。 沈雪娇来接机,当然也给她安排好了吃饭的地方。 两人去吃了一顿海鲜自助。 在美食的安抚下,沈鹿的疲惫也去了不少。 这顿饭直接吃了两个小时。 在期间,沈雪娇也和沈鹿说起了自己的网友徐甜。 “她是顾琛的粉丝,我俩认识也有两三年了。” “她人真的不错,也是她自己认出你的,绝对不是我说的。” “她过两天要过来旅游,你愿不愿意见见人?” “一起吃个饭可以,再多的就没有了。”沈鹿是看在沈雪娇的面子上才答应。 沈雪娇没有把她就是救了顾琛的人这件事说出去,已经很难得了。 她也知道沈雪娇的性子,本来是憋不住的。 “好诶!”沈雪娇终于高兴了。 “对了,我偶像伤得真的不严重吗?” “现在网上都在传他毁容了,还有之前接的工作,好像都丢了两个。” 沈雪娇一脸为偶像担心。 沈鹿瞥她一眼:“没有毁容。” “丢掉的工作,就说明不是非他不可。” “娱乐圈的工作,就是一群饿狼抢食,复杂得很,你就别关心了。” 沈雪娇“哦”了一声,倒是识趣地不再问了。 不过,她很快又想起了另一件事:“谁带你去剧组探班的,我听说是琛哥得经纪人娟姐。” “真的是她吗?” “娟姐这人很厉害,你怎么认识她的?” 沈雪娇一脸好奇。 沈鹿:“是我母亲那边的关系。” 什么? 沈雪娇愣了一下,心说,大伯母哪里有这种关系? 后马上反应过来:“是你亲生母亲那边的吗?” “嗯。”沈鹿明显不想多说。 沈雪娇也识趣不问了。 两人吃完饭,休息了一个小时,又去做了spa。 这放松之后沈鹿回家,沈雪娇也跟着她去了公寓。 沈思思在得知沈鹿拿了选拔赛第一,得到了保送名额之后,嫉妒不已。 她已经回家哭了好几场了。 林柔也心疼女儿,可她也没有办法,难道要拦着沈鹿,不让她去参加竞赛吗? 拦不住,还不如卖个好。 而且这一次,女儿很是懂事。 虽然伤心,却没有多提要求。 她只是恨自己不如沈鹿。 这几天林柔担心她,也怕她回去在沈明光面前这个样子,惹得沈明光不满。 所以,她干脆住了过来,陪着女儿。 林柔这几天也没高兴到哪里去。 自打发现丈夫还跟多年前的学妹有来往,林柔心里就堵得慌。 莫晚晴当初就和沈明光不清不楚的。 如果不是她雷霆手段,只怕莫晚晴就要上位了。 林柔恨她恨得咬牙切齿。 只是当着沈明光的面不好发作,生生把这口气咽下去了。 现在又看到故人,她怕两人重新勾.搭上,心里就发了狠。 如果莫晚晴敢再勾.搭丈夫,她就要让莫晚晴身败名裂。 不是中学老师吗? 老师为人师表,就应该端正德行。 林柔让人去查莫晚晴去了。 看到女儿脸色又不好看,心里也有点不耐烦。 “思思,不是让你下楼买东西吗?又怎么了?” “我看到姐姐和娇娇了。” “她们感情真好。” 林柔皱眉,那俩以前见面就吵,现在是联合起来欺负她女儿是吧? “你别担心,她们俩好不到几天。” “沈雪娇就是个吃里扒外的蠢货。” 沈思思却突然道:“妈妈,你说娇娇和姐姐关系那么好,姐姐会不会把保送名额让给她?” 什么? 林柔愣了一下:“这是帝都大学的保送名额,就算沈鹿让出去,也得人家愿意接收才行。” “并不是说沈雪娇讨好沈鹿,就能得到这个名额。” 保送名额怎么能让呢? “如果她能考上帝都大学,把保送名额让出来应该也没什么吧?”沈思思当然知道保送名额轻易不能让。 但如果沈家愿意运作,肯定还是有办法的吧? 林柔脸色不太好看:“如果真能让出来,那也是让给你,怎么能让给沈雪娇?” “她可是咱们家花钱培养出来的!” 林柔原本没想过这事儿,可女儿提起来,她就觉得有道理。 之前也不是没那种例子,前年哪个省的状元,不就把自己的女朋友也弄进了帝都大学。 那些学校抢人,就要拿出诚意。 当时学校就承诺把那个男生的女朋友也录取了。 那沈鹿呢? 她成绩那么好,如果让她自己去考,肯定也能考个状元出来,把保送名额让给思思,不是理所当然吗? “让给我?”沈思思眼神一闪,“这可能吗?” “姐姐一直不待见我,如果妈妈让姐姐把名额让给我,她恐怕不愿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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