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是一位珠宝鉴定师,看到漂亮的珠宝就忍不住想欣赏一下。” “您二位身上佩戴的都很漂亮,所以我想拍照做纪念。” 徐浩然妈妈知道自己这么要求是在为难人家。 但她真的好喜欢这些首饰。 本来她家也是做珠宝生意的,她从小耳濡目染。 看到这么漂亮的珠宝,不拍个照怎么对得起自己呢? “拍吧,给我们拍一张也行。”董明君看向沈老太太,“海棠,你介意拍照吗?” “我倒是想跟你留影,回梅国之后也能看看。” 沈海棠见董明君都同意了,倒是没有拒绝。 只提了要求:“拍照可以,但我们的照片不能用作商用,而且最好不要给别人看,你可以自己欣赏。” “或者单独拍我们的珠宝首饰,不要拍人。” “若你做不到,被我发现,会让律师起诉你。” 老太太态度十分强硬,让沈鹿都有些意外。 不过她的要求也没毛病。 徐浩然妈妈点头:“二位请放心,我就是私底下欣赏,绝对不会拿出来。” “没有经过你们的同意,我也不会把二位的照片给其他人看的。” “我会私人珍藏。” 徐浩然妈妈态度诚恳,两位老太太都同意了。 两人都是老人精,别人有没有算计,她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位徐妈妈,眼里就是对珠宝的欣赏,两位老太太还是能分辨的。 徐浩然妈妈为了记录儿子高考,特意带了相机过来,这一次终于派上用场了。 没用的儿子走出考场就那样,不拍也罢。 还是多拍拍两位老太太,甚至还和两位老太太合影了,叫沈鹿帮着拍了两张。 拍完照片之后,徐浩然妈妈还表示要请她们吃饭。 沈老太太直接拒绝了。 老友重逢,她们想要独立的空间,被个陌生人请吃饭,到时候都不好聊天,多尴尬。 徐浩然妈妈也识趣,心里想着沈鹿成绩这么好,到时候一定是状元了,等她家摆状元宴,自己包个大红包。 沈老太太和董明君带着沈鹿到了悠然居。 刚好和来接沈思思的林柔,沈明光错过了。 沈思思出来,沈明光还探头到处望呢,就连沈度也在看学校里面,明显心不在焉。 沈思思有些无法忍受:“爸爸,你们找谁呢?” “看到你姐姐了吗?怎么你都交卷出来了,还没见她出来?” 沈明光完全没有掩饰,他就是在等沈鹿,还顺便邀请沈老太太一起吃个饭。 沈思思嘴角一撇,不高兴已经很明显了。 今天也是她高考结束,家里人就不能单纯只关心她吗? “她应该早就出来了吧,听说她每一场考试都提前交卷,第一个出学校。” 喜欢出风头吧? 这两天沈鹿可是出尽了风头。 沈思思没说酸话,但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那她们已经走了吗?”沈明光皱眉,这是错过了啊。 现在给沈鹿打个电话吗? 沈明光犹豫着。 沈思思已经拉住了林柔的胳膊:“妈妈,我们去哪里吃饭呀,我都饿了。” “辛苦了,思思。” 林柔摸了摸女儿的头发。 “明光,你之前不是说在悠然居定了包厢吗?我们现在过去?” 沈明光点头:“行,先过去吧,我打个电话。” 沈鹿接到沈明光的电话,就已经在悠然居了。 “沈叔叔,有什么事吗?” 沈鹿对沈明光很客气,就是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客气。 沈明光听着不太舒服,可这也不是说教的时候。 “听说你提前出考场了,怎么样,是不是发挥得还不错?” 沈鹿没去追究是听谁说的,只十分平静:“还可以吧,正常发挥。” “那肯定考个状元没问题了。” 沈明光一听就满意。 这才是他理想中的女儿。 而不是像沈思思那样,一问她考得怎么样,就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 说起来,沈明光和林柔这一对父母其实都不合格。 “你和奶奶现在在哪呢,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好歹庆祝一下你和思思高考结束,以后终于是大人了。” 沈鹿想起上一次给她举办成人礼,沈明光好像也说过她以后就是大人了这样的话。 不过,没什么意思。 她直接拒绝:“我和奶奶已经到餐厅了,而且奶奶遇到一位许多年不见的老友,恐怕不太方便。” “那行,先提前恭喜你了。” 沈明光听沈鹿说老太太遇到朋友,就知道这顿饭肯定没办法一起吃了。 他也不强求,想要重新修补裂痕不容易,沈明光有的是耐心。 沈鹿这边,接电话是出来接的,老太太和董明君在包厢里聊天呢,她就跑去和庞绿枝玩。 “海棠,你当年,为何不与李柏青一起出国?” 沈海棠一叹:“人各有志,我喜欢在华国的生活,这里是我的祖国,不管它是满目疮痍,还是战火翻飞,都是我热爱的地方。” “我不喜欢国外,就跟吃不惯西餐厅冷冰冰的饭菜一样。” “我喜欢烟火气,哪怕那段特殊的年代受尽了委屈,不也一样挺过来了吗?” 董明君欲言又止。 沈老太太拍了拍她的手:“没关系,我不想听他去了国外之后的生活,你也不必说与我听。” 董明君没想到沈海棠会这么说,但一想又觉得很符合她的性格。 “你不想听,我就不说了。” 沈海棠微微一笑。 多年杳无音信,突来的消息不如不知。 董明君也叹了口气:“你的脾气,这么多年真是一点没变,其实……” “人都会变的,你是不知道我这些年经历了什么。” 沈海棠料定董明君还没去打探关于自己的消息,她主动说起:“我儿子儿媳妇就给我留下小鹿这么一个孙女。” “小鹿还被人抱错,最近才找回来的。” “这孩子,也算和我有缘分,回到家半点不认生。” “她长得像她爸,也像她妈妈……” 说起沈鹿,沈海棠的话要稍微多一些。 但也听得董明君云里雾里。 “等等,孩子怎么会抱错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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