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别哭了,我跟你回去。” 秦女士觉得大儿子越来越离谱了。 “谢谢奶奶!”沈雪娇一秒破涕为笑。 她心说,还是沈鹿有办法,知道老太太见不得这种事,就让她把老太太招回去。 于是,当沈雪娇带着秦韵来到沈明光家里的时候,沈明光夫妻二人一时傻了眼。 他们是真没想到沈雪娇会把老太太请回来。 那件事,老太太不知道就算了,知道了,肯定会阻止的。 这对他们的计划不利。 夫妻俩对视一眼,都有些措手不及。 “大伯,伯母,今天既然是家庭聚餐,我把奶奶一道接回来,应该没问题吧?” 林柔笑得勉强:“当然没问题,把妈接回来是应该的。” “之前是我们考虑不周,没想到这一点。” 沈二婶儿悄悄给女儿竖起大拇指。 能把婆婆请动,这个女儿也算机灵能干。 她这个婆婆,对两个儿媳妇都不偏不倚,都不咋喜欢。 但沈二婶觉得,比起大嫂,自己还稍微受待见一点。 因为大嫂和大哥结婚的手段可不怎么光彩。 自家虽然不算大富大贵,好歹也有些家底,她嫁给沈二,也算合适。 再加上她从来不主动凑到婆婆跟前,自然不会讨人嫌。 大嫂就不一样了,她可能有受虐倾向,最开始的时候竟然主动往婆婆跟前凑,想要讨好婆婆。 后来是婆婆直说处得远一些,彼此都自在,大嫂才放弃了。 但妯娌二人都知道,婆婆在这个大家庭里还是很有话语权的。 只是平时她不怎么爱管儿孙的事罢了。 就像沈鹿小时候差点发高烧没了,婆婆二话不说把孩子带去乡下。 林柔那时候可是哭得肝肠寸断,说自己是孩子亲妈,又不是什么恶毒后妈,怎么会故意虐.待孩子。 她不过是一时出去没注意,孩子差点没了,她也心疼。 现在婆婆要把孩子从自己身边带走,那不是离间她和孩子之间的感情吗? 后来沈二婶也不知道婆婆和大哥大嫂说了什么,反正沈鹿就给带去乡下了。 她还以为老太太在乡下教导出来的孩子肯定赶不上自家娇娇。 却不想沈鹿再次回来,竟然比在林柔身边还要亮眼。 早知道也该把娇娇送给婆婆带了。 沈二婶不止一次在丈夫面前嘀咕过这事。 丈夫都让她打消念头,不要白日做梦。 他妈是看大嫂对女儿不上心,才会带走沈鹿。 而她对女儿挺好,他妈对此也十分肯定。 “妈,这次主要是想和二弟他们商量一下公司的事情。”沈明光也主动和秦韵解释。 别看他都这么大年纪了,依旧是害怕亲妈。 “嗯。”秦韵对此表示理解。 上了饭桌,她就成了最大的那个。 她不开口,其他人都不敢动手吃饭。 “怎么不见思思?”秦韵平时并不关注这个突然找回来的孙女。 过年的时候虽然都准备了同样的红包,但也看得出秦韵对沈思思并不热情。 之前的反应,大家也都能理解,毕竟沈鹿是老太太一手养大的。 结果告诉她,孩子被抱错了,她一时接受不了沈思思也很正常。biqubao.com 现在她突然问起沈思思,大家都还挺纳闷儿。 “妈,思思高考考砸了,她心情不好,我就让她一个人出去散心了。” 实际上沈思思就住在南山对面的公寓,哪里都没去。 但林柔觉得这个时候不让她回沈家是好的。 沈明光刚知道沈思思不是亲生的,对这个女儿自然不待见。 而且他还动过让沈思思和刘家公子相亲的念头。 林柔就更怕沈明光重新提起来。 “高考只是人生的一道坎,迈过去就好了,你们也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 沈明光根本不想听到沈思思这三个字,赶紧转移话题:“妈,您尝尝今天这道菠萝咕咾肉,我记得您爱吃。” 秦韵顺势停下来,不提这个了。 这顿饭原本应该是鸿门宴,但因为秦韵的到来,谁也不敢在餐桌上提起让沈雪娇去和刘家公子相亲的事。 林柔看了沈明光好几次,如果不提,二弟和弟妹等下就走了。 难道他们明天要继续叫老二一家来吃饭? 看沈雪娇这丫头能把老太太搬出来,显然是不乐意和刘家公子订婚的。 他们现在只有把难处说在明处,才能有机会说服老太太不插手不干涉这件事。 沈明光也知道,但他不知道怎么开口。 老太太在他心目中的威严那是几十年不变的。 “老二,之前我和你提的那件事,你和弟妹商量了吗?” 沈明光在林柔再三提示下,和弟弟开口。 沈老二看了老婆一眼。 商量是商量了,但老婆坚决不同意啊。 他在听完老婆说的刘家那肥猪的样子之后,也不想同意。 而且还是去做同妻,他好好的女儿不就被糟蹋了吗? 沈老二又不是傻子,甚至还有点埋怨大哥,这出的是什么馊主意? 怎么不让沈度去入赘? 偌大的玉城,总有人家女儿不行的,需要一个能干又体面的女婿吧? “大哥,你们了解过刘家那个儿子吗?”沈老二不好直接拒绝大哥,想从侧面点他。 “我之前见过一次,长得高大,虽然不算帅气,但人家也出国留学归来了,如今在银行上班。” “有刘行长的扶持,这个刘公子以后也该是前途无忧。” “我知道娇娇还是小女孩,肯定也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但咱们家目前这个情况,大哥也是没办法。” “但凡还能从其他渠道弄到钱,都不会让娇娇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好在刘家那边家境不错,刘家也就一个儿子,娇娇以后就算嫁过去,也不会委屈了她。” 沈雪娇听见大伯说这话,迫不及待地翻出手机,拿出她之前偷拍的照片。 “大伯,您看看这是谁?” 沈明光觉得沈雪娇这会儿不懂事,他和老二在谈正事,一个小丫头打什么岔。 可沈雪娇执意举着手机,他只能勉强一看。 这乍看之下,没认出来。 他摇了摇头:“不认识。” 这么胖,五官都快看不清楚了,谁会认识这么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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