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夫妻俩那叫一个乱,双双出轨,都和别人整出了孩子。 沈鹿表示赞同:“是挺狠心,她也不怕莫晚晴直接弄死她的亲生女儿。” “沈思思的身世这么复杂?”沈季冬也赞同沈鹿的说法。 那丫头也算他们看着长大的,实在没想到。 那她的性子到底随了谁?以至于七姑姑在发现教育不了之后,就放弃了? “是有点复杂。” 沈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沈小叔他们对沈思思应该比对她熟悉才是。 沈小叔却没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 “不管她是谁的女儿,终归是林柔生的,你也不必为她担心。” “作为亲妈,林柔肯定会护着她的。” 不然不会认回去就把小鹿赶出沈家了。 林柔对养女和亲生女儿的态度一目了然。 “只是他们家吃相这么难看,后续让你帮任何忙,你都不要答应了。” 沈小叔还怕侄女心软。 “他们能做得出让你嫁给一个性取向有问题的男同志的事情,就能做出更没底线的事来。” “狗急跳墙的人可多了。” “你干脆搬过来和我一起住段时间,免得他们知道你的住址过去闹你。” 沈鹿赞同沈小叔狗急跳墙这个说法,但并不想去沈小叔那里住。 他和珍妮已经同居了。 珍妮到底是在国外长大的,喜欢有自己的隐私空间,可能并不会喜欢和沈鹿住在一起。 哪怕她很喜欢沈鹿。 当然,沈鹿也很识趣,并不多么想当电灯泡。 “我平时会小心的,您别担心。” “我态度坚决,他们也奈何不了我。” “何况,沈度出车祸,我还帮着做了手术。” “后续想要恢复如初,也需要我,他们是不敢对我做什么的。” 沈小叔听沈鹿这么说,稍微放心了一些。 但依旧提心吊胆。 “那你要不要先回乡下陪陪姑姑?” 反正假期这么长,留在城里也没用。 “又或者你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去帝都,陪你姥爷他们住一段时间?” 沈鹿知道,这是小叔还担心呢。 “我在医院实验室还有任务没完成,还有一个骨癌患者,就是奶奶那个朋友。” “租悠然居那位庞老爷子。” 沈鹿不是不想去帝都那边,只是医院实验室走不开。 她既然答应了林主.任,就会把属于自己的工作认真完成。 “这样,那我给你找个保姆。” “照顾你的饮食起居。”沈季冬突发奇想。 沈鹿就差翻白眼了。 “您这不是想给我找个保姆,是想找个保镖吧?” 沈季冬摸了摸鼻子,半点没有被拆穿的尴尬:“我这也是预防一下,沈家那边万一……” 沈家不止惦记着让沈鹿去联姻,还同时盯上了悠然居和友谊集团。 他们暂时还不知道友谊集团就是沈海棠的产业。 若是知道了,那还不得逼迫沈鹿说服七姑姑给沈明光的公司投资。 “到时候他们应该自顾不暇了,就更顾不上我了。”沈鹿坚持不让人跟着。 沈季冬没办法,只能给七姑姑打电话,把情况和老太太说明。 沈老太太一听沈明光一家的情况,就皱起了眉头。 特别是听说沈思思还不是沈明光亲生的,就更无语了。 “小鹿有自己的想法,她既然觉得不用保镖,那就不用。” “沈家人再怎么大胆,也不敢拿人命开玩笑。” “至于狗急跳墙,那也应该是跳他们自己人的墙。” “不过,你说的那种退役的女特种兵,如果有这种人才,先挑选一两个也行。” “让她们远远地盯着,不要给小鹿发现不就好了。” 沈季冬想给老太太点赞,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行,那我先物色两个。” 沈季冬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他人脉广,才一天就找到了两个。 两个人都通过了免试,沈季冬告诉她们是负责保护一个小姑娘,连沈鹿的作息都告知了两人。 “情况是这样的,她本人拒绝被保护,所以你们暗中跟着就行了。” “我家小侄女警惕心比较高,你们小心一点。” 两个女保镖对视一眼,心说,这次保护的是哪位大小姐吧,也不知道难不难搞。 不想被人跟着,倒是这些大小姐的通病。 她们嘴里都嚷嚷着要自由。 但有钱人家的女儿一旦被绑架,下场就很惨。 “我们会注意和大小姐保持距离的。” 这俩保镖一个叫余琳,一个叫陈燕。 两人身手都很干脆利落,话也不多。 沈季冬还是很满意的。 “她不是什么难伺候的人,这次我们也是主要担心她会有危险……” 沈季冬把沈家现在的情况描述了一下,又把自己的担忧都和两人说了。 余琳和陈燕这才知道,她们要保护的人,竟然是沈家那位假千金。 真假千金的事情之前闹得满城风雨,她们自然也有听说。 只是这假千金才是真千金吧? 否则人家叔叔怎么直接给她请两个保镖? 那沈家听着已经是风雨飘摇,强弩之末了。 沈家快破产这事儿,不会就是眼前这位小叔叔做的吧? 两女对沈季冬表示怀疑。 沈季冬却根本不知道她们脑子里在想什么。 给两人安排了时间,他就让她们根据自己给出的信息工作去了。 两人待遇也是一样的。 基础工资都是一个月两万,一日三餐和住宿,交通全包。 一旦出事,如果她们能成功保护沈鹿,会给奖金。 受伤的话,也会有补偿和医药费。 两人对于这个待遇还算满意。 毕竟是两个人干活,主家算是诚意十足了。 沈鹿从小学医,也练武,还是很敏锐的。 两人盯梢的第一天就被她发现了。 主要是她开车,她们也开车,一直跟着她到了医院门口,这不让人发现都难。 不过,沈鹿猜到了是沈小叔给自己找的保镖,就没拆穿,任由两人跟着。 在医院她倒是也安全。 因为老太太还在,她还先去了一趟沈度的病房。 秦韵也休息好了,她留下是看术后的情况,只要沈度不发烧不感染,只要配合医生做好复健就没问题了。 她倒也不是很担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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