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光瞬间明白了,沈鹿出手,不过是想和他彻底撇清关系。 以后就算他再有什么事,哪怕他妈,也不可能逼迫沈鹿帮他。 因为恩情已经还清了。 “既然这样,我就收下了。” 沈明光现在经历了人情冷暖,也没有故作清高什么的。 清高能当饭吃吗? 他现在一分钱都不挣,也没有地方住。 先住着沈鹿给的房子,再慢慢找工作也行。 “这是二十万。” 沈鹿又拿出一张卡:“钱不多,但可以解您的燃眉之急。” 一套房加上那二十万,基本上就是这些年沈家养她的费用。 沈鹿用这种方式和沈家两清了。 房子都接受了,这二十万接受起来好像也没那么困难。 沈度还在医院,虽然预交了治疗费用,但出院总得花钱给他补充营养。 想要恢复身体,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想必沈鹿是知道这一点,才会给出这笔钱。 沈度还年轻,等养好伤,以后还是可以出去找工作的。 说不定父子俩还能东山再起。 想到这里,沈明光握紧了手里的银行卡和钥匙。 沈鹿微微一笑:“再见。” 沈明光恍恍惚惚目送沈鹿离开。 沈鹿完成了任务一般,还和秦女士打了个电话,表示沈明光现在没事,精神状态尚可。 自己安排了房子和钱给沈明光的事,她也一并告知了秦女士。 “谢谢你,呦呦。” “老大一家那么对你,你还能不计前嫌。” 沈鹿不置可否。 沈家公司破产已经尘埃落定。 沈明光搬了家。 沈老二一家也从以前的别墅里搬了出去。 这是沈鹿说要送老太太回乡下,沈雪娇主动加入来说的。 沈鹿开车,沈雪娇坐副驾,老太太在后面休息。 “我们家没大伯这么惨,多亏了我妈。” “我妈这些年虽然当全职主妇,但她投资很有一手,买了不少房子,还买了不少铺面。” “这些都在我妈自己,还有我和弟弟名下。” “在沈家破产清算之前,我爸和我妈就去办了离婚手续。” “所以现在她和我们名下的财产都还保留着。” “原本我们想的是保留一点根基。” “但没想到我大伯还挺有担当的,他承担了一大部分,我们家就算爸妈不离婚,也不至于没地方住。” 沈鹿点了点头,沈二婶看似大大咧咧,其实很有成算。 沈明光和沈明智这对兄弟,其实感情也很不错。 沈明光也一直很照顾这个弟弟。 在公司破产的时候,他自己揽下一大部分债务,也很正常。 当然,这也可能跟他本来就占公司最多的股份有关。 沈雪娇目前搬出来住的地方和原来是没法比,但也没有很落魄。 她爸妈现在暂时没有复婚的打算,她爸说等过段时间风波过去,他就去找工作。 她妈呢,打算让她爸去打理一家咖啡店。 好像并没有嫌弃她爸。 沈鹿觉得沈老二一家之所以过得比老大好,还是和夫妻感情有关。 沈明光夫妻俩各自背叛,但人沈老二却一直是个妻管严。 “对了,我听说萧家那边和沈思思解除婚约了。” 沈雪娇忍不住和沈鹿说起这个八卦。 “嗯?”虽然沈鹿猜到萧家人会这么做,但也没想到这么快。 “萧家那边想让萧宇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联姻,就解除了婚约。” “那个暴发户的女儿,据说长得一言难尽,偏偏萧家现在是危急关头,不得不选了她。” “听说,她很喜欢萧宇,为此还去医院找了沈思思麻烦。” 沈鹿对这种八卦不是很感兴趣。 萧宇在她这里早就是过去式了。 两人即便是未婚夫妻的时候,她对萧宇也没什么感情。 更何况之后两人还解除了婚约。 不过,沈雪娇嘴巴停不下来,她也就顺便听一听。 “你以前说得对,萧宇真没什么好惦记的。” “只要有钱,谁都可以得到他!” 沈雪娇咬着牙,觉得自己以前痴心错付了。 “你不要把人家说得像会所男模一样。” 沈鹿好笑。 沈雪娇一寻思,可不就是像吗? 不过萧宇不是会所男模,是萧家的工具人。 “我现在都有点同情沈思思了。” 沈鹿? 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事实上,萧宇带着新的未婚妻去医院,情况并不像沈雪娇猜测的那样。 萧宇这个新的对象,不是高晓庆家里那么富有,但她的暴发户爸爸也很宠她。 暴发户其实是靠运气发家,没多少经商的本事,女儿也没有。 所以他们家需要一个聪明人来继承家业。 如果直接找一凤凰男,父女俩很可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但这个萧宇不一样。 虽然萧总很市侩,但萧宇这个年轻人还是很不错的。 暴发户朱总就是看中了这一点。 他问过女儿的意见,女儿觉得萧宇长得不错,又聪明,以后肯定会生下一个优秀的继承人。 所以她愿意和萧宇相亲。 至于萧宇是有未婚妻的,这件事其实不难解决。 只要萧家这边愿意解除婚约就好。 朱总的态度也不强硬。 他和萧衡商量的,问萧宇的意见。 如果萧宇愿意解除婚约,并且承诺以后对他女儿好就可以了。 如果不愿意,那买卖不成仁义在。 朱总也不会强求。 朱婷婷的要求呢,就是让萧宇带上她,一起去和沈思思谈解除婚约的事。 既然要结婚,那她希望萧宇能让她的前未婚妻死心。 她可不想以后丈夫和前任藕断丝连。 萧宇原本是不同意的,但萧家现在的处境不容乐观。 父母强加在他身上的责任,让他没办法坚持下去。 于是,他见了朱婷婷。 朱婷婷当然不如沈思思漂亮,就更别说和萧宇的第一任未婚妻沈鹿相比了。 甚至,朱婷婷有一些胖。 不过,也不算很胖,还是蛮可爱的。 两人说好是联姻,朱婷婷也说了自己对他感兴趣的是皮囊和智商,希望以后两人结婚能尽快生下继承人。 萧宇虽然不想这么早结婚,但现在已经由不得他。 “好,我答应。” 于是,两人说好了就一起去医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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