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却是欲言又止。 不是她看不起胡菁菁,是她这个级别的明星,花大价钱买一件礼服似乎有些不值得。 “礼服是还在,但有贵客要求为其保留一天,明天如果她们决定不要,您可以再过来试。” 胡菁菁脸色一变:“是刚才那两个人吗?” lisa没回答,但算是变相地承认。 只是她没想到胡菁菁这么莽,直接转身追了出去。 “两位等等!” 胡菁菁还真把人叫住了。 沈鹿和大舅妈同时停下脚步,看向这个追出来的人。 “你好,有什么事吗?”沈鹿觉得这人眼熟,可能是在哪部电视里看见过。 她从小到大学习课程都很满,看电视的时间少之又少。 倒是林柔没事的时候会在客厅看电视,茶几上有佣人为她准备的水果点心小零食。 当然,这些沈鹿一般是不能吃的。 林柔的意思是,让她学会克制自己的食欲。 很难想象,沈鹿在富足的沈家,却被怎么严苛多待的。 在沈鹿打量胡菁菁的时候,胡菁菁也在看她。 第一反应就是这姑娘好漂亮,她不会是娱乐圈的新人吧? 不,如果她真的是娱乐圈的新人,那自己没道理不知道。 看刚才lisa那重视的程度,说不定这是哪家的贵妇和千金。 于是,胡菁菁更加放低姿态。 “冒昧打扰,不好意思,我姓胡,是一名演员,后天有一场宴会要参加……”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鹿打断:“抱歉,可以直接说你想干什么,我们赶时间。” 其实不赶时间,但没必要在不认识的人身上浪费时间。 “我想买下那条白色珍珠连衣裙,听lisa说要先保留一天。” “是你们定下来的吗?” 沈鹿看向方芸,她对这个工作室租借和售卖礼服不了解,是大舅妈在操作。 方芸是没想过有人会提这个要求。 她看了看眼前的年轻女孩:“我们只保留到明天,如果明天没定下来,你可以再过来试衣服。” “不过……”方芸欲言又止。 眼前的女孩是明星,应该不差钱,但那件礼服不管是手工还是用料都不便宜,还是知名设计师的作品。 换言之,它的价钱不会太便宜。 “那条白色珍珠连衣裙确实很漂亮,也价值不菲。” 她委婉地提醒胡菁菁。 胡菁菁误以为对方看不起她,以为她买不起:“没关系,我很喜欢。” 她是没钱,但金主有的是钱啊。 相信这么一条裙子,对方还是很舍得给她买的。 “那你明天再来。”方芸觉得那条裙子外甥女穿起来也很好看。 即便不在后天的寿宴上穿,也可以在其他时候穿。 所以她并不是很想让渡出去。 胡菁菁皱眉:“我明天没时间过来,可以帮个忙现在先让给我吗?” 她再次看向沈鹿,这个小姑娘长得比她漂亮,身材也十分标准。 如果沈鹿真的穿上那条珍珠连衣裙,肯定也很漂亮。 她不想承认自己比不过沈鹿,但让她就这么放弃这条裙子,胡菁菁也不愿意。 沈鹿见胡菁菁纠缠不清,也开始皱眉:“那是你的事情。” 她替大舅妈打开车门,让她先上车。 虽然帝都没有玉城那么热,在外面总是不舒服的。 胡菁菁眼看着两人上车,跺了跺脚! 她没想到,这两人这么不给面子。 果然,上流社会的人都是拿鼻孔看人的,根本瞧不起她一个明星。 胡菁菁更加坚定自己要爬上高位,只有那样,才能把这些瞧不起自己的人统统踩在脚下。 她从名牌包包里掏出手机,给金主打电话。 “王哥,是我,菁菁。” “后天不是要陪您去参加一场生日宴吗?我看上了一件礼服,特别漂亮,是白色珍珠连衣裙,我发给你看。” 胡菁菁把图片发下去,那边很快就有了反馈,只一个字——买! 然后问她多少钱,二十万够不够。 胡菁菁还不知道具体价钱呢,她返回工作室,去问价。 不用lisa,前台就能告知她价格。 “那套礼服一百八十八万。” 胡菁菁惊掉了下巴。 她完全没想到,一条裙子,能开出这样的价格。 这些该死的有钱人! “这么贵?”八十八万,她拼命一点,兴许还能拿下,可一百八十八万,真的让她望尘莫及。 前台心里好笑,胡小姐没弄清楚那条裙子的价格,就敢跑去纠缠贵宾,还妄图让人把礼服让出来,真是……不知所谓。 不过,她一个前台,那条裙子的腰带都买不起,没什么资格嘲笑别人。 “对,那条裙子确实贵,所以我们不对外租借。” 不管心里怎么想,前台的微笑无懈可击。 贵有贵的道理,那条裙子才空运回来,就有好几拨人看中。 因为方芸是老板的朋友,又是盛家的太太,才有机会优先选择。 帝都的有钱人很多,胡菁菁买不起,但有的人是能买下。 胡菁菁犹豫,这个价格,她就算知道也不敢跟金主说。 可让她就这么放弃,她也不甘心。 一百八十八万,换以后在娱乐圈登顶,到底哪个更划算,她心里很快有了计较。 她决定今晚直接去找王总。 裙子能不能拿下,就看王总对她满不满意了。 “可以让我先试试吗?” 没有效果图,她怕王总不肯花钱。 “抱歉,胡小姐,这真的不行。” 前台再次拒绝。 胡菁菁明白了,是自己站得不够高。 她去洗手间给王总打电话。 “王哥,这套礼服已经被人提前保留了,我没办法试穿,否则肯定第一时间拍照给你看。” 王总是喜欢胡菁菁的,对方知情识趣,不过分漂亮,但好歹是纯天然的。 有野心,却没什么背景,这样的人最好拿捏。 关键是能满足他的变.态嗜好。 只要不过分,王总还是能满足她的虚荣心。 “你在哪里看的礼服?” 胡菁菁报了工作室的名字。 王总一听,他还真去光顾过,主要是他老婆是工作室那边的忠实粉丝,在那边花钱如流水。 这个工作室接待的都是有钱人,在圈内很有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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