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进了sunny的店,虽然来消费的人多,但店里没有那种普通门店的繁忙。 贵客都集中在二楼,一楼销售的衣服是普通款,面向大众的。 这个大众,也不普通,这本来就是小众品牌,它的受众也都是有点小钱的人。 “欢迎光临!”热情的店员第一时间捕捉到顾客,立即迎了上来。 “二位贵客里面请,这边有茶点,二位逛累了可以坐着休息一会儿。” sunny的一楼就有甜品台,还有个小餐桌,上面摆放着一壶香烟袅袅的茶和点心。 另外一个小几上则是咖啡。 两种选择,端看客人喜欢。 “你们这有什么茶?” 大舅妈好奇。 “我推荐太太喝红茶,因为红茶对女性十分友好,有延缓衰老,美容抗癌的功效。” “如果太太不喜欢,这里还有果茶,我们可以现在为您冲泡。” 大舅妈闻出来了,这里的红茶香味醇厚,是好茶。 “给我来一杯吧。” 店员微笑着应声,给大舅妈倒了一杯,看色泽就知道茶不便宜。 看来sunny的老板十分舍得。 也是,这么贵的衣服,搭配一流的服务,才能让客人宾至如归。 “小姐想喝什么呢?”店员知道主导消费的是方芸,但也没有忽略年轻的沈鹿。 沈鹿要了一杯果茶,听店员对它的功效信口拈来,心下满意。 她还尝试了一块看起来很漂亮的糕点,入口即化,甜而不腻,就更满意了。 在两人尝过之后,就开始挑选衣服。 “请问二位需要我帮忙介绍吗?” 店员并不碍眼,先征求两人的意见。 不管是沈鹿还是大舅妈审美都很在线,自然不用店员帮忙搭配挑选。 “我们自己看看。” 两人虽然说了自己看,但店员随时都关注着她们,以便第一时间为两位客人服务。 方芸说是给沈鹿挑礼服,但在一楼看到漂亮的衣服也很想都买下来给她。 “鹿鹿,你去试试这件,绿色主题,有点儿绿野仙踪那意思。” 和夏天很配。 沈鹿摇头:“大舅妈,这件衣服我有。” sunny的每一款做出来都会让沈鹿优先挑选。 绿野仙踪长裙确实很漂亮,她还被珍妮缠着拍了一组照片。 不过,是蒙上面纱的。 不一定有人能认出她来,但也没有完全遮掩。 “那这件呢?”大舅妈审美ok,选出来的都是适合沈鹿的。 沈鹿无奈:“这件我也有。” 连续选了三件,都是沈鹿自己拥有的款,大舅妈恍然回神。 好像鹿鹿第一次来盛家,带的就是sunny的衣服。 看来她是一直很喜欢这个牌子,并且有渠道购买。 没法子,方芸想给外甥女花钱都花不出去。 她只能带外甥女上二楼。 一楼的衣服,每个款式型号,只有三件,卖完就没了。 二楼的款式就更独特一点,每个型号只有三件。 而礼服那一排,都是仅此一件。biqubao.com 特殊定制,要预约。 现在来不及定制,方芸便想挑一件礼服给沈鹿。 巧的是这边真有一件合适的。 “你看你选这件,还是简爱那边的。都喜欢的话,咱们都留下。” “其实那条白色珍珠长裙很漂亮,也很衬你。” 那个胡菁菁虽然没什么头脑,但眼光还不错的。 “就这件吧,那边的不是有人喜欢?”沈鹿知道大舅妈是非要给自己买单不可的。 那与其买别人家的还不如买自家的呢,主打一个肥水不流外人田。 “你愿意把那条裙子让出去?”年轻女孩儿,怎么没有一点胜负欲呢? 若换了明珠…… 明珠是什么样的呢? 方芸仔细回想,那大概就是,我看上的东西,谁也抢不走。 但一件衣服罢了,别人就算穿上也没我漂亮。 是的,盛明珠就有这样的自信。 那是从小优渥家境里培养出来的大小姐。 她的吃穿无一不精致,但她从来不在这方面花费太多的心思。 “我让了,也不一定会到她手里。” 沈鹿无所谓。 胡菁菁确实买不到那条裙子,在方芸表明不会要了之后,王太太就把那条裙子买了下来。 就算没人穿,也不会给一个小情人。 不过,王家有影视公司,王太太并不打算把白色珍珠长裙闲置下来。 等后面有机会,送给为公司赚钱的女明星不行吗? 她送出去的东西,王总是不会动的。 否则,这条裙子到了谁手里,谁就可能会遭殃。 等到盛老爷子寿宴这天,举办寿宴的酒店离盛家老宅不远。 这里是中式酒楼,小宴会厅古色古香。 众人一开始还以为只是举办生日宴。 这是小范围的,老爷子发出去的请帖少,但有些人厚着脸皮也想为盛老爷子祝寿。 盛家的商业伙伴,听到消息的都求到盛大爷盛二爷那边,包括盛青川,就又给出去好几张请帖。 而王总就是凭借与盛二太太刘慧娟的关系,混到了一张请帖。 “首先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为盛某人庆生,我本来只是想举办家宴,但有这么多亲朋捧场……” 盛老爷子亲自上台,说了一大堆话之后,朝沈鹿招手。 “今天除了庆生之外,老夫还想和大家介绍一个人。” 沈鹿的出现,让在场所有人都为之一怔。 不止是她的美貌,还因为现场认识盛明珠的人,在这一刻都从她身上看到了盛明珠的影子。 盛二老爷之前早就听说大哥家找回了外孙女。 但他很忙,忙着和小美女们谈情说爱,根本顾不上回帝都看一眼这个侄孙女长什么样儿。 现在赶回来参加大哥的寿宴,也终于看到了侄孙女,也不由得愣住。 “还真像。” 他嘀咕一声。 原本因为侄子的事对盛家大房怨气深重的萧碧玉此时就更不满了。 她嫉妒! 她不如盛家的明珠,而自己的女儿嫣然竟然也不如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 “爸,您就不管管,再过不了多久,这野丫头就彻底取代咱们家嫣然了。” “本来大房那边对嫣然很喜爱的,现在都不叫她过去了。” “这个野丫头哪有我们嫣然优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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