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好处?” 沈鹿很感兴趣的样子。 “一只翡翠手镯,我妈可喜欢了。” 那只手镯很漂亮,他妈已经戴出去炫耀好几次了。 这次参加晚宴,也戴的那只手镯。 沈鹿几乎过目不忘,她记得萧碧玉那天宴会上确实戴了一个手镯,水头很好,还是高冰种辣阳绿,估计不便宜。 盛嫣然的表情一言难尽:“我妈确实喜欢收集翡翠。” “她喜欢珠宝,最喜欢的就是翡翠,难怪抵抗不住诱惑。” 萧碧玉的家庭远不如盛家。 她就是普通女孩子嫁入豪门的范例。 所以她喜欢的东西是能装点门面的,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她的贵气。 可能萧碧玉觉得翡翠就是贵妇必备。 所以她买的翡翠是最多的。 偏偏她的眼光还不怎么样,经常因为买翡翠被骗。 后来盛明路知道了,就控制了她每个月的零花钱。 她堂嫂送过来一只翡翠手镯,就让萧碧玉为萧霖奔走。 “我妈……她不听我的,只有让山山回头说说她。” 盛青山摊摊手:“别以为她就能听我的,在翡翠面前,儿子也不管用。” 沈鹿不意外盛青山的话,毕竟萧碧玉都能做出把女儿收到的礼物转送给她的事来。 萧碧玉知道这边走不通,还想去找吴西竹,可惜都被刘慧娟挡了回去。 娟姐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到位,至今圈里人只知道吴西竹已经回了帝都,却不知道她的住处。 吴西竹住在刘慧娟名下的一个公寓里,那种高级公寓,没有人脸识别都进不去。 私密性好的地方,房价也不便宜,但其实吴西竹进圈几年,非常拼命,受伤都不舍得停止工作,她手里赚的钱不少。 住在这个公寓里,她是每个月给娟姐房租的。 娟姐原本只想把房子借给她住,但吴西竹坚决要给房租,每个月两万。 这绝对是便宜的了,友情价。 原本这里的房子,是三到五万一个月不等的。 “我妈现在找不到吴西竹,天天在家骂人。” 盛青山完全不介意家丑外扬。 沈鹿:“……”她并不想听。 “我们去逛街吧,我今天带上山山,就是想带个苦力,马上开学了,得置办一些东西。” “还有鹿鹿你要参加军训的,防晒这些必须备上,还有花露水什么的。” “你相信我,姐姐是过来人,经验充足。” “嫣然姐,我觉得防晒什么的,我还是不需要,我有,还有驱蚊的花露水什么的,也不需要,我有这个。”biqubao.com 沈鹿掏出一个自制的驱蚊香包。 “这个效果很好。” 盛嫣然眼睛一亮,不止是这个香包有驱蚊效果,关键是这个缝制得很漂亮。 “这个还有吗?是哪里买的?” 等等,盛嫣然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是不是SUNNY的限量版周边?” 盛嫣然也去买过SUNNY的衣服,见过这种香包。 不过,香包数量有限,送完就没了。 她当时的消费不够,还没拿到。 这个驱蚊香包在她们小圈子里可抢手了。 之前张家那位小姐手里就有一个香包,虽然她说自己没在炫耀,但挂在包上,时不时提一句,可不就是在炫耀吗? “是吧。”沈鹿也不知道是不是。 珍妮看见她做驱蚊香包,就让人做了一堆。 香包当然不是沈鹿缝制的,但药是她配好的。 珍妮说把香包拿去送给顾客,沈鹿就没管。 SUNNY的顾客都是高消费群体,人家不一定看得上这么一个香包。 沈鹿这一点就错了,如果只是普通的驱蚊香包,那些贵妇千金们自然看不上。 但SUNNY的香包不止做得漂亮,效果也是一等一的好。 又因为限量,需要一定的消费限制,所以在圈里很受欢迎。 物以稀为贵,贵圈更是如此。 “你竟然有这个,也太厉害了。” “那你应该买了不少SUNNY的衣服吧?” “是买了不少。”沈鹿点点头。 沈鹿见她盯着香包眼睛都在发光,干脆道:“你想要香包简单,我可以给你新的。” “啊?”盛嫣然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 “你还有吗?不是限量版?” “我认识SUNNY的负责人珍妮。” 沈鹿原本想说这本来就是她做的,但还是换了个说法。 “她是我小叔的女朋友呀。” 盛嫣然恍然大悟:“鹿鹿你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难怪能买到那么多SUNNY的限定款。” 沈鹿:“……说得是呢,我走后门买的。” “我也好想走后门,呜呜——”盛嫣然羡慕极了。 不过,即便沈鹿表示自己不需要花露水和防晒霜这些,还是被盛嫣然拉着去逛街了。 姐妹俩随便一打扮,都非常漂亮,盛青山又是个可爱少年,充满青春气息,一走出去,立刻吸引大众目光。 这不,他们才刚到步行街,就有男的上前要联络方式了。 “美女,你们长得真漂亮,考虑进娱乐圈发展吗?” 原本以为被搭讪的姐妹? 这竟然是个经纪人吗? 沈鹿冷漠脸,盛嫣然礼貌拒绝:“抱歉,我们没兴趣。” 男人并不死心:“美女,别急着拒绝嘛,你们身材好,长得也好,进圈肯定比别人容易红。” “你们喜欢哪个明星,进圈之后也好追星,能近距离见到自己喜欢的人,还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呢?” “你看,最近火起来的XX,还有XXX,都是我们公司的,我姓程,不介意的话,你们可以叫我程哥。” “最近我们有偶像选秀计划,你们俩一起进,只要稍微会点才艺,保证吊打其他公司的艺人。” “……” 男人发现自己嘴巴都要说干了,两个美女不为所动。 倒是盛青山,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程哥:“你怎么只问她们俩,我难道不行吗?” 程哥一开始确实只注意到两个美女,盛青山一开口,他才注意到这个长相可爱带虎牙的男生。 “卧槽,弟弟,你愿意进圈,我保证你就是下一个顶流!” 这不就是时下最流行的小奶狗形象代言人吗? 只要运作得好,那还不成行走的女粉收割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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