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青岩见她还紧张上了,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儿。 这是女生外向吗? 怎么向着陆星野去了? 沈鹿? 这可不是什么女生外向,她是担心大哥会挑起不必要的矛盾。 本来没啥大事的,大哥这一整,弄出问题来,她懒得收拾。 黎家姐弟的想法她大概清楚,别说她,陆星野都不会让两人得逞。 不过,鉴于黎语阳在学校里的表现给她带来了困扰,沈鹿还是在和陆星野闲聊的时候透露了一句。 后续都不用她操心了,陆星野应该是把这事儿告知了黎语阳的家长。 反正后来沈鹿在学校里见到黎语阳,后者就对她退避三舍。 可能家里已经教育过孩子了。 具体发生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黎语阳老师了,目的就达到了。 沈鹿今晚跟着盛青岩回家,一家人都在。 周末了,一般盛家还有回老宅的规矩。 老爷子平时对儿孙都挺宽松的,平时随便他们干什么。 但周末都要在老宅住,大家随意聊聊近况,吃吃喝喝都好,主要是团结,亲近,联络感情。 沈鹿和盛青岩回家,其他人都已经回来了。 今天就连二舅妈这么忙的人,也在休息。 沈鹿他们进家门的时候,二舅妈正在和儿子聊新公司的事。 盛青舟把公司做得不错,第一批祛疤膏卖出去,得到的都是正向的反馈。 “祛疤膏如今卖得非常好,我们也在研究新款。” 刘慧娟听儿子这进度,就知道他是真找到正事儿干了,很起劲。 这款祛疤膏做得好,新款打算做的是止痛膏药。 与此同时,护肤品也在研究中,先推出一款养颜膏。 养颜膏是沈鹿平时自己调着用的。 效果很不错。 里面很多中草药成分,很费功夫。 想要批量生产,有的药草还要寻找替代品。 这种东西,不是光拿着一个配方就能马上生产出来的。 研发组那边还在研究,等到正式投入生产,恐怕还要一段时间。 但盛青舟不在意这点时间。 他更希望能把每一款产品都做好,口碑做起来,以后能赚的钱更多。 刘慧娟也认可儿子这种认真严谨的态度,母子俩聊了一会儿,就看见沈鹿回来。 刘慧娟马上丢下儿子,对外甥女嘘寒问暖。 盛青舟倒也不吃醋,只等他妈和鹿鹿聊完,他再和鹿鹿汇报公司的进度。 沈鹿虽然说了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一切都交给盛青舟去操作。 但盛青舟还是很想和她分享一下。 “你可以不参与,但你要知道基本的。” “鹿鹿,咱们这个祛疤膏,现在光预售就达到了两万支。” “虽然赚的不是大钱,但肯定会越来越好。” “这一行的前景很可观,幸好我有你这么个帮手。” “不懂行的人进这一行,要么坑自己,要么坑的就是消费者。” 盛青舟在这一行虽然才开始,但已经深有感触。 沈鹿也知道这一行利益可观,但以前她根本没想过把脑子里那些方子变现。 因为她有更想学的东西,更想做的事情。 但盛青舟想做这一行,她也赞同。 像祛疤膏这种东西,确实能造福不少人。 就像那些被烫伤,烧伤毁容的人,很多人因为毁容而自卑,进而人生的境遇都被改变。 要是有了这种祛疤膏,哪怕花的时间长一点,只要能把疤痕去掉,人都要自信不少。 总之,只要表哥不干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事,两人就能长期合作。 “行了行了,在家里就别聊工作了。” “鹿鹿,快来喝奶茶,这是才研究出来的,你尝尝味儿。” 大舅妈方芸从厨房那边出来。 她不怎么会做饭,但喜欢做甜品啊奶茶之类的。 家里有厨师,但她一有空就要自己弄点儿。 自己动手,也不求做得多好,就是做着玩,这点儿兴趣爱好。 全家人都还挺配合。 沈鹿一听,立马就跑过去,端出来好几杯奶茶。 她给每个人都发了一杯。 奶茶很香,一闻就知道用的是上好的茶叶。 沈鹿小喝一口,茶香和奶香在唇齿间冲撞,甜味儿在心里蔓延,确实很不错。 “怎么样?”方芸期待地看着沈鹿。 沈鹿赶紧朝大舅妈竖起大拇指:“好喝,您和山山,完全可以合起来开一家甜品店了。” 方芸噗嗤一笑:“我这水平,还是算了吧。” “倒是山山那孩子,如果努力一下,以后说不定会成为一个甜品大师。” 盛青舟一听,嘿笑了一下:“大伯母,您可千万别这么说。” “不然以后堂婶儿怪您教坏了山山,好好的霸总不做,跑去当厨子。” 方芸:“……你说得有道理,我可千万不能多嘴。” 沈鹿想起萧碧玉,也忍不住甩头:“山山以后要是去当甜品大师,第一个找上门吵架的就是堂舅妈。” “也不怪我们,谁让山山那孩子,自己喜欢呢?” 方芸把奶茶放一边儿:“其实山山小时候就有这方面的天赋,但萧碧玉那人,喜欢扼杀孩子的天赋。” “她望子成龙的心太迫切了,以后山山要是达不到她的要求,母子俩迟早闹翻。” 家里人都忍不住赞同。 盛老爷子不出手干预,萧碧玉就老蹦跶。 盛明桥管不住媳妇儿,确切地说,他是没怎么管。 盛二老爷,更是在外面找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 反正他老婆早就死了,他只要不结婚,也没人管他。 他也不想去管儿子儿媳妇。 就是可怜了嫣然和山山。 两个小的都很不错,就是没摊上个好妈。 沈鹿在家和大家一起聊八卦,吃完晚饭又陪着一家子散步。 等到十点多就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是张子沫的生日,她上午起来锻炼,看书,午饭后出门给张子沫买了个礼物,又在外面洗头剪头发。 等做完这些,回家换了一身衣服, 去张子沫家就正好合适。 盛老爷子和张老爷子是认识的,但一个小辈的生日,只要不大办,张家也不会邀请盛老爷子出席。 老爷子甚至根本不知道这件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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