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好不容易调整了心态,还是讪笑。 “没有那回事儿,我就是好奇能教出沈医生这么厉害的学生的老师,到底有多厉害。” 沈鹿一本正经:“那更要交流之后才知道了。” 李华噎住,这小姑娘说话怎么这么胀人? 她这分明是在指桑骂槐啊。 “我想,和沈医生交流是一样的。”李华也明白,人家是看出来他的态度,才会这么不客气。 李华想要道歉,又张不开嘴。 他现在倒是看出沈鹿不止医术厉害,嘴巴也很厉害。 李华就有点怵她。 哪怕比沈鹿年长,他也不敢在沈鹿面前摆谱了。 一波治服! 沈鹿可不知道李华心里在想什么,在医院待了两天,沈鹿又被庞绿枝邀请去悠然居吃了一顿好的。 她还给秦女士打包了。 秦女士这两天在休息了,她暂时还没回乡下。 是因为今年二儿子一家邀请她去家里过年。 怕秦女士拒绝,老二一家轮番上阵。 秦女士倒是不想和儿孙们一起过年,但她也考虑到了老大一家。 现在老大一家只剩下老大和孙子沈度两个人了。 如果她再回乡下,这父子俩还不知道怎么过年呢。 到底是亲生的,秦女士虽然瞧不上大儿子这德行,倒也不至于丢下他不管。 不过,沈鹿来了,又另当别论。 “鹿鹿,你从帝都回来了?” 秦女士知道,沈鹿除了在帝都大学念书,还有她的姥爷在帝都。 她没回来,必定是在姥爷家里。 秦女士倒是不担心沈鹿的安全。 更不会因为沈鹿没有及时回来看她,就生气。 但看到一手养大的孙女,秦女士还是非常高兴。 “奶奶,我前两天就回来了,在医院耽误了两天。” 秦女士一听,就知道跟骨癌那边的实验室有关。 因为沈鹿气色极好,一看就不是生病的。 “没关系,快进来,我炖了桃胶,正好给你吃。” 秦女士会养生,也爱美。 她很会做一些美容养颜补气血的甜品。 是跟黄元礼要的方子。 谁让两人是好友,秦女士对跟自己抢孙女的老友,毫不客气。 好在黄元礼对此也不甚在意。 “我早就想喝奶奶炖的甜汤了。” 沈鹿喝了一大碗,挑了一些上学的趣事儿和秦女士聊。 还说了她和秦悦见过了舅公,也一起吃了饭。 秦家表哥还邀请她去学法医。 “那小子确实和我提过,你的性子,做法医是最好不过。”、 秦女士失笑:“不过,我叫娇养长大的小姑娘,本来是要救死扶伤的,怎么能去天天和死人打交道?” “你不同意是对的。” 沈鹿:“……”其实她还挺想同意的。 打算以后有空就去辅修法医学。 不过,为了不让奶奶担心,暂时就不要说了吧。 “奶奶,明天就是腊月二十九了,您要不要和我去沈家村过年?” “沈家村过年很热闹的,而且乡下过年吃的都是土鸡土鸭各种自家种的蔬菜。” “还能肆无忌惮地放烟花,肯定比城里好!” 其他的话,都没有最后一句“肆无忌惮放烟花”打动秦女士。 秦女士性子娴静,又果决,否则也不会走外科手术这一道。 不过,她又很喜欢放烟花,看烟花,这和她的性格是相悖的。 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人,养出了沈鹿。 “可以放烟花,那和咱们乡下一样。”秦女士每年都会放烟花。 但一个人放,总是没那么热闹的。 倒是可以叫上儿孙,但她对两个儿子都不是那么地喜欢。 孙子孙女倒是还行,不过,她又不是个依赖孩子的人。 倒是沈鹿,不止是她的孙女,还是她的学生。 沈家村,那个地方,她去过了,人很热情,也很团结。 比她住的乡下还要好。 去过年也未尝不可。 但之前已经答应了老二一家。 更何况,还有老大这边…… 秦女士有些迟疑。 “我已经答应老二了,今年去他家过年。” 沈鹿看出了秦女士的意动,提议:“不如叫他们也一起去沈家村?” 过年人多热闹。 沈老太太也喜静,但她觉得沈老太太会喜欢秦女士的。 这两人,都是自己领域的佼佼者。 肯定能惺惺相惜! “他们一家去沈家村,还是太叨扰了。” 秦女士果断拒绝。 “不过,我可以在初一上完坟之后去。” 秦女士没有彻底拒绝沈鹿。 她既想照顾一下大儿子,又想去沈家村。 初一再去,算是一举两得。m.biqubao.com 沈鹿当然答应了。 她是年二十九和沈小叔,还有珍妮一起回的乡下。 哦,今年过年还有一件大事。 珍妮和沈小叔的婚礼在大年初三举行。 沈鹿看着珍妮微圆的肚子:“真是神奇呢,我马上就会有一个混血弟弟或者妹妹。” 本来是自己的朋友,却成了小婶婶,无端矮了一辈儿,沈鹿心里也挺怨念的。 珍妮以前脸上都是女强人的冷静,现在却沾染了母性的光辉。 怀孕真的会让人变得很不一样。 “不过,小叔叔你也太过分了吧,怎么能让珍妮先怀孕,再办婚礼呢?” 沈鹿故意这么说,想看看沈小叔是个什么态度。 说实在的,在得知两人要结婚的时候,她已经很惊讶了。 因为沈季冬和珍妮都不是那种爱情至上的人。 两人的事业心都挺重的,甚至连爱好都不太一样。 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走到最后吗? 沈鹿表示怀疑? 她以为两人彼此都是玩玩而已,游戏人间。 哪怕真的在一起,纠缠多年,也不会结婚的那种。 可两人却是以她想不到的速度,结婚生子了。 哦,不对,是还没结婚,就在肚子里揣了个球。 沈鹿只能感叹:到底是她太年轻,搞不懂饮食男女到底要的是什么。 沈季冬听到这话,也很无奈:“我们也不是故意的,但意外之喜,就要欢喜迎接。” 最初查出怀孕,他也征求过珍妮的意见。 如果珍妮不想生下孩子,他可以陪着她去做手术。 谁知道珍妮竟然把他臭骂一顿,质问他是不是要始乱终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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