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柱立马急了,一把就拉住了刘岚,满脸急切的说道:“这事儿哪有让你花钱的道理,这样一弄我傻柱成了什么人了,不是打我的脸嘛。” “我身上装的有钱,待会儿我直接掏钱给张成飞就行,今天不把事儿办成了,我就不是傻柱。” 金戒指虽然值钱,但那可是刘岚最爱的东西,他也是不止一次的见到刘岚爱护的擦着,甚至连带都不舍得带。 要真是把金戒指给了张成飞,刘岚不心疼死才怪呢,还是花钱来的直接,不信张成飞不给他这个面子。 刘岚却是不乐意了,皱着眉头反驳道:“傻柱,说你傻你还真是一点儿脑子都没有,给钱人家张成飞能要嘛,人家可不是缺钱的人。” “四合院里还有那么多双眼睛看着,真要是给钱被人给看到了,那你让张成飞咋做人,你还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拿钱,对别人来说是挺稀罕的,但是张成飞可最不稀罕了,这送礼也没送到关键的地方。 傻柱啊傻柱,真是把张成飞想的有些太简单了,真不知道傻柱这么傻到底是遗传谁。 瞧着两人你拉我扯的,在一旁的何大清也是看不过去,磕了磕烟袋锅子后,满脸得意的炫耀道:“傻柱,你这时候可就不灵了,关键时刻还得看老子的。” “我在咱家里可藏了瓶好酒呢,想着你小子结婚时候喝的,现在为了我的大孙子也只能提前拿出来了,你小子多学着点儿,送礼这学问大着呢,不是说光用钱就能摆平的。” 送钱,也得亏傻柱能想的出来,真要是送钱上门去,张成飞肯定是不会接的,说不定还能引起张成飞的反感。 毕竟人家当着那么大的领导,根本就不缺这三瓜两枣的,缺的可就是个面子心情,只要一高兴的话,那肯定就是什么事儿都解决了。 傻柱立马就乐了,满脸谄媚的看向了何大清。 “那在哪儿呢爹,赶紧的拿出来,别藏着掖着了,这可是你的大孙子,你不能不管。” “姜还真是老的辣,张成飞平时就爱喝点儿,送这东西可真是最合适了。” 在这种关键的时候,亲爹还真是能指望的住,跟之前反对他结婚的时候,简直就是两个人。 怪不得人家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呢,这话可真是一点儿都没错。 “等着,我现在就去拿去。”何大清说完这话就转身离开了这里,朝着藏酒的地方过去了。 傻柱和刘岚也是相视一笑,心里面都感觉到了很满意。 约莫过了五分钟左右,何大清才拿着酒走了过来,递给了傻柱之后,满脸急切的就催促道:“赶紧的拿着过去吧,早点儿把事情搞定早点安心。” “你小子记着点儿,要是张成飞留你在那儿喝,你就喝,但是要先把正事儿给办了,千万别高兴了就要给我忘记了正事。” 傻柱这傻小子的性格他可是最清楚,真要是喝高兴了,那对什么事儿都能给忘在脑后。 还是先得给打个预防针的好,省的傻柱不办事儿。 看着手里的茅子,傻柱的脸上也是笑成了一朵花,狠狠的点了点头。 “放心吧老爹,今天这事儿要不办好,我就不姓何,保证漂漂亮亮的给你办完了!” 老爹都给了这么好的酒了,再不把这事儿办成,也太对不起刘岚了。 不等何大清反应,拿着酒的傻柱,美滋滋的就跑了出去,直奔张成飞的家里了。 …… 傻柱到了张成飞家后,一只手把茅子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快速的敲起了房门。 “咚咚咚,飞哥在吗,我找你有事儿。” 这时候敲门他可不敢太大声,免得把四合院剩下的人给吵醒了,再有人凑热闹可就不好了。 正要睡下的张成飞,也是批了个大衣就出来了,打开了房门后,看着一脸谄媚的傻柱,立马就乐了。 “傻柱,大晚上的你i这是弄的哪一出,怀里还捧着酒,哪儿有这时候喝酒的。” “下次你也早点儿啊,这时候喝我可不跟你喝了。” 虽说是茅子,但他也提不起来太大的兴趣,热芭和孩子们可都是已经睡下了,在折腾别把热芭给孩子们折腾醒了就麻烦了。 傻柱用手撑着房门,脸上露出了谄媚的微笑。 “飞哥,真不是我想这时候找你,只是今天我加班才下班晚了,不然我也不能那么没眼力见。” “你让我进去呗,不喝咱俩聊聊天也行,这酒可是专门拿来给你的,我喝不喝的都不碍事儿。” 眼瞅着刘岚的反应可是一天比一天大了,真要是继续拖延下去,显出来肚子可就麻烦了。 只能把希望给寄托在张成飞的身上,只要说张成飞出马的话,这点儿小事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他不信那么大的一领导,还管不了他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听到这么说,张成飞也是眉头一挑,直接打开了房门。 “那你千万注意动静小点儿,咱们有什么话还是回屋说,怪冷的。” “我老婆孩子都睡下了,你可别扯着你的大嗓门给我折腾醒了。” 傻柱这种五大三粗的性格,还真得小心的给嘱咐点儿,免得待会儿真闹了大动静。 至于傻柱这次放这么大的血,肯定是什么大事儿,不然按照傻柱的性格,不能说无缘无故的给拿那么好的酒过来。 看模样这得是解放前的茅子了,他还真是有点儿稀罕。 傻柱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屋里,把酒给放到了桌子上面后,端端正正的坐到了凳子上,像是一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 瞅着傻柱那么规矩,张成飞率先忍不住了,敲了敲桌子后催促道:“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别露出那一副怨妇的表情,不知道还以为你在我们家受什么委屈了呢。” “赶紧的把话给说完,我还等着睡觉呢。” 可不是他对傻柱有意见,只是明天还真得上班,天天这么一大堆事儿,都快赶上社畜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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