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风和日丽,碧空万顷。 孟承章与顾修文启程去灵山书院,脸上的伤还没好全,但相比前天,已经好多了,只要按时上药,到达书院那天,基本上恢复好,看不出什么痕迹了。 顾修文第一次离家,张氏万般不舍,送儿子到京城外的十里亭,才与儿子依依惜别,看着儿子满脸兴奋,倒显得她这做母亲的离不开儿子。 张氏也不再多言,叮嘱道:“儿啊,你到了书院可要用功读书,争取年底全院考核时通过考核,不然被劝退了,你三叔也跟着丢人。” 顾修文颔首:“母亲,我知道的,您就放心吧。” 孟承章向来懂事,孟瑾瑶倒是没什么可以叮嘱的,只叮嘱他吃好穿好,别给自己太大压力,便又对顾修文道:“修文,在书院里,你跟你二舅舅互相照看一下。” “三婶放心,我会照顾好二舅舅的。”顾修文说罢,转眼看孟承章,自从前天他们俩一起揍了顾修明,感情又好了许多,隐隐有发展成挚友的趋势。 张氏也附和道:“三弟妹放心,修文这孩子会照顾人,能照顾好承章的。” 她是乐意儿子跟孟承章交好的,好读书的人能带动她儿子好好读书,且将来小叔子若真的想要她儿子过继过去,修文就是跟舅舅交好,关系更加牢固,肯定能取代修明做世子。 孟承章脸色一滞,他是长辈,但他比晚辈年纪小,还得晚辈照顾,怪不好意思的,搞得他都想把辈分换过来,唤顾修文一声‘二舅舅’。 时候不早了,将人送上马车,吩咐车夫出发。 灵山书院离京城不到四百里,也就两三天的路程,但张氏不放心儿子,专门派了会拳脚功夫的家仆随行保护,命家仆将人平安送达灵山书院再回来。 这样一来,既可以保护安全,又能让别的学子都看见,让别人都掂量着,这是大户人家的弟子,别随意招惹,毕竟即使是读书人,也有很多人是先敬罗衣后敬人的,出身大户人家的,别人轻易不敢招惹。 回府的时候,孟瑾瑶跟张氏乘坐一辆马车。 妯娌两个年纪相差甚远,都能做母女了,也没什么共同话题,一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经过一家首饰铺子时,张氏忽然道:“三弟妹,我看见永昌伯夫人和孟二姑娘了,就在前面。” 正在闭目养神的孟瑾瑶听了这话,缓缓睁眼睁开眼,见张氏撩起车帘,她坐到张氏身边,往外一瞧,果真就看到继母孙氏和孟瑾玉在首饰铺子门口,挥手辞别友人。 那对母女也发现了她,三双眼睛对视。 孙氏脸上的笑意顷刻间凝住,微微敛目,半眯着眼眸,眼神阴鸷地睨着她,仿佛要用目光在她身上狠狠剜下一块肉。 孟瑾玉脸色变了变,怒瞪着她。 见状,孟瑾瑶勾起嘴角笑了笑,能看得出来,这对母女恨她入骨,恨不得将她啖肉喋血。 她放下车帘,不再理会她们,转而跟张氏谈起其他事,绕开孙氏母女的话题。 见状,孟瑾玉气得直跺脚:“母亲,您看她,不就是攀了高枝儿,就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见了长辈也不知道停下来打个招呼,您真是白养她十六年了。” 孙氏看着扬长而去的马车,缓缓收回目光,压下心底翻涌的愤恨,拉着女儿上马车,然后温声道:“她嘚瑟不了多久,再过几年,色衰而爱弛,她又没有子嗣傍身,没了长兴侯的宠爱,就什么也不是。” “即使没了长兴侯的宠爱,她还是尊贵的侯爵夫人。”孟瑾玉说罢,撇了撇嘴,心情低落,前两天她参加小姐妹聚会,就有人奚落她,说她母亲跟她长姐闹翻脸,没了长姐的关系,就一个落魄的永昌伯府,给她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婆家,她这辈子都别想像她长姐那么风光。 孙氏不屑地轻嗤一声:“她这侯夫人,就是个守活寡的,跟嫁给太监对食又有何如别?”见女儿神情落魄,她安抚道,“阿玉,母亲会给你寻一门好亲事的,你不必羡慕她。” 孟瑾玉垂下头,嗫嚅道:“现在我还能嫁得了什么好人家?” 孙氏不以为然:“怎么就嫁不了?我们阿玉长得这般貌美,又会琴棋书画,是极好的姑娘。” “那是以前。”孟瑾玉看了母亲一眼,低声责怪道,“母亲,您当初为何要贪了她生母的嫁妆?若是没有这回事,你们没有闹翻,我的婚事也不会碰壁,这样在外人看来,我有个做侯夫人的长姐,以后会为我撑腰。” 作为长辈,现在被孩子用责怪的口吻责问,孙氏脸面挂不住,当即恼羞成怒,没好气地戳了戳她的额头,数落道:“母亲这样做,还不是为了你跟承兴?” “你那死去的二叔好赌,你祖母当年偏心幼子,纵着他替他隐瞒,这些年永昌伯府逐渐衰败,如今都快要成空壳子了,到时候你出嫁,都没有一份体面的嫁妆,在夫家面前抬不起头。” 孟瑾玉默然,那还不如当初别为她好,就不会闹出这种事了,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她也跟着丢人,受人奚落。永昌伯府如今这般境况,孟瑾瑶又不会帮扶娘家,她前程堪忧。 到底是亲生的,孙氏也没气多久,见女儿神情颓丧,也便没继续方才的问题,放柔了语气:“阿玉,你前两天不是说遇上静宁郡主,跟静宁郡主相谈甚欢?” 孟瑾玉眼眸里登时有了神采,脸露笑意,隐隐有几分得意:“静宁郡主办了赏花宴,给我也发了帖子,让我过两天去赴宴。” 孙氏看着如花似玉的女儿,若有所思,心里很快就有了主意,柔声叮嘱道:“阿玉,你可得好好跟静宁郡主打好关系,听闻郡主脾气大,你就忍一忍,哄得她高兴,能给你带来不少好处。” 孟瑾玉颔首:“母亲,这个我明白,好不容易才搭上静宁郡主这条线,不会轻易搞砸了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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