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_第一百八十四章 愿纵容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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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景熙噎住。
  其实,倒也不必说的如此直白。
  他温声问:“修明是不是又惹你了?”
  孟瑾瑶老实巴交地回答:“倒也没有,就是太能演了,演了那么久也不嫌累,我也得陪着他演。”
  顾景熙以为她厌烦,不想看见修明,善解人意道:“那我让他以后别来给你请安了,这样你耳根能清静点。”
  殊不知,孟瑾瑶却拒绝了,忙摇了摇头,说话音量降低:“别啊,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就得盯着他,才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变数,没准儿稍有不注意,他坑我一把可怎么办?别看他现在对我尊敬,我才不信他真的把我当长辈敬着。”
  话音落下,她又悄悄的觑了觑顾景熙,对上男人过于平静的眼神,她有点忐忑,以前她可不敢对顾景熙说这种直白的话,怕顾景熙误以为她在挑拨人家父子关系。
  现在敢说了,那也是因为顾景熙看穿顾修明的心思,方才又语重心长的跟她说了这样一番话。
  若说她怂,她也承认。
  自从祖父去世后,她就知道自己跟别人家的姑娘不一样,她没有父母疼爱,更没有肆无忌惮的底气。
  长大后即使嫁了个好人家,但她若是闹出什么事,娘家会马上跟她断绝关系,二弟承章对她极好,可承章还小,也不能给她撑腰。
  现在的安稳生活来之不易,她不想闹出什么事,搞得最后在婆家也过不好,所以说话做事比旁人谨慎许多,要步步为营。
  顾景熙在官场多年,又是大理寺卿,很多时候只看对方一个眼神,就能看出不对劲,此刻哪里不知小姑娘在顾忌什么?
  他轻不可闻地叹息一声,对于平时大胆,却偶尔会胆小的小姑娘,他也琢磨明白了,那是因为没多少安全感,说到底还是跟成长环境有关,所以关系到某些事的时候就慎之又慎。
  其实小姑娘很小的时候他也是见过的,那时候老永昌伯还在世,带着小姑娘来侯府,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张扬明媚,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好好的孩子,在老永昌伯去世后,被孟家养成这样。
  虽然看出问题所在,但顾景熙也没有挑明,毕竟挑明了也无济于事,只能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来,让她真正觉得心安了,自然而然的就会好起来,遂温言道:“他目前可不敢搞什么小动作,夫人放心。”
  孟瑾瑶不置可否的抿了抿嘴,转而又凑近他,斟酌着言辞,小声问:“夫君若是能有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做世子?”
  顾景熙想也不想就回答:“不一定。”
  孟瑾瑶愕然:“为何?”
  顾景熙缓缓道:“能者居之,让无能的人做世子继承爵位,百年基业早晚会落败,若是个无能无德之人,即使是我亲生的,也不可能让他继承爵位。”
  闻言,孟瑾瑶心神一震,难以置信地看了他一眼,瞧他不像是在说笑的样子,就想到了顾修明,亲生的儿子无能无德都不能继承爵位,更何况是顾修明这个不是亲生,且又无能无德的儿子?看来他已经有了废掉顾修明这个世子的意思,现在没有行动,也不知是为何,但肯定有他的道理。
  片刻后,她又问:“倘若顾修明德才兼备,而你以后也有了亲生的孩子,同样的德才兼备,你会不会让自己亲生的儿子继承爵位?”
  顾景熙神色坦荡,不疾不徐道:“倘若过继的和亲生的同样德才兼备,那也是过继的儿子继承爵位,在我没有孩子的时候把孩子过继过来,那就是长子,理应继承家业,亲生的是意外之喜,若是有才能,也能有好前程,家里再帮衬点就好。”
  孟瑾瑶听罢,心底又掀起狂澜,同时也觉得顾修明蠢透了,如果顾修明老老实实的,不做让侯府蒙羞的事,做好世子该做的,成为侯府的骄傲,即使顾景熙以后身体的问题治好了,有了自己的亲骨肉,顾修明的地位也不受动摇。
  她看着一脸正气的男人,由衷的感慨道:“像夫君这样的人真的少有,不少男人在没有儿子之前,过继别人的儿子过来,初衷不过是传宗接代,但若是有了亲生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肯定要让步,让亲生的继承家业。”
  顾景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孩子若是孝顺懂事,不是亲生胜似亲生,亲生的也不一定是好孩子,不孝子孙的例子太多了,有时候还不如邻居家的孩子。”biqubao.com
  孟瑾瑶听着这话,就知道他曾经对顾修明有多重视,只可惜顾修明长歪了。
  顾景熙瞧着小姑娘眼珠子转了转,眼里漾着狡黠的光,他无奈扶额,方才还感觉小姑娘胆小,现在怎么觉得又开始酝酿什么胆大的计划?莫不是得知他对修明的想法,胆子又大了起来?
  这么想着,他没忍住笑了出声:“欺软怕硬?”
  孟瑾瑶茫然地“啊?”了一声。
  顾景熙又道:“安分点,别跟他计较,有什么事,我自会收拾他。”
  孟瑾瑶只觉莫名其妙,忍不住白他一眼,没好气道:“我也没说找他麻烦,你自个儿担心儿子被欺负,也不能这样揣度我。”
  见小姑娘又敢给自己甩脸色了,顾景熙倒也不恼,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嘴角,愿意纵容她。
  他虽然觉得小姑娘年纪小,还是个孩子,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妻子,要相伴终生的人。
  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在他面前的时候,说话做事还要瞻前顾后,孟家没有给妻子底气,他这个做丈夫的可以给。
  慢慢来,时间长了,小姑娘的性子总会放得开的,会活的肆意点,也会多一点信任他。
  忽然间,他感觉自己养媳妇,就跟养了个闺女似的。
  孟瑾瑶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相信,心里有点郁闷,忍不住又添了一句:“我没想跟他找茬呢,我就是幸灾乐祸。”
  顾景熙愕然:“幸灾乐祸?”
  孟瑾瑶眨了眨眼:“他倒霉,我幸灾乐祸,不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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