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_第二百章 景熙开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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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寺衙门。
  散值后,好几个官员从大理寺出来,相互告别,准备打道回府。
  祁蕴文忽然道:“曜灵,先别走,陪我去买件首饰。”
  “我陪你去买首饰?”顾景熙侧过头,将他上下打量一眼,神色莫名道,“那是姑娘家用到的东西,你一个大男人要首饰做什么?”
  祁蕴文被他的话噎住,眼神古怪地觑他一眼,没好气道:“你好歹是有媳妇的人,怎么就没有半点开窍?男人去买首饰,不是给媳妇买,难不成是留着自己戴?”
  顾景熙一听,马上反应过来,轻咳两声缓解尴尬。
  祁蕴文又道:“我觉得你眼光不错,帮忙挑一下。”
  顾景熙颔首应下:“好。”
  金玉阁。
  作为京城最大的首饰铺子,金玉阁内的各种首饰琳琅满目,看的人眼花缭乱。
  相比起孤家寡人多年的顾景熙,祁蕴文对这些首饰还有几分了解,毕竟时不时的就买一件送给妻子,什么款式是时下流行的都清楚。
  祁蕴文拿起一支玉簪,问:“曜灵,你觉得这簪子如何?”
  顾景熙瞥了一眼,回道:“尚可。”
  祁蕴文又拿起另一支:“那这支呢?”
  顾景熙答:“也还行。”
  闻言,祁蕴文拿着两支簪子比较一番,一时间选不出来,便又问:“这两支哪一支更好?”
  顾景熙看了两眼,客观评价:“都差不多,两支都做工精致,玉质也通透。”
  祁蕴文无言以对,忍不住冲他翻了个白眼。
  他问的是玉器的品质吗?
  他问的明明是款式,简直答非所问。
  顾景熙倒是没察觉到好友的白眼,他刚说完话,目光就被一小排簪子给吸引了过去。
  他移步过去看了眼,那都是纯金打造的簪子,每一支都有两条流苏,珍珠在流苏末端做点缀,做工很精致,共有十二支,各有特色,每一支簪子的样式都不一样,有梅花、杏花、桃花、牡丹、石榴、莲花、海棠、桂花、菊花、芙蓉、山茶、水仙,十二种样式,看样子是对应一年的十二个月。
  看着簪子,他忽然想起家里有个小姑娘,这些簪子,他家那小姑娘戴着正好,小姑娘五官明艳,适合戴颜色鲜亮的首饰,戴金饰也不会显得庸俗,他见过小姑娘戴金饰,明艳大气,很是好看。
  顾景熙看了眼,十二支都挺好,分不出伯仲,而小姑娘的首饰也不多,想着都买了,小姑娘还能换着戴,直接财大气粗道:“掌柜的,这十二支簪子我都要了,多少银子?”
  祁蕴文有注意好友的动向,看着这举动,他莞尔而笑,感觉好友还不算迟钝,好歹进了首饰铺子,知道要给妻子买首饰,也不枉费他今日的一番心思,就这样下去,离铁树开花大概也不远了。
  而掌柜的一听,眼神登时就亮了,方才看他们两人都是穿着官袍,官职也不低,肯定是有银子的。
  这不,这位大人一出手就是一千多两银子,掌柜的脸瞬间就笑成一朵花,道:“这位大人,您可真有眼光,这套簪子是我们金玉阁的老师傅亲手打造的,刚刚才拿出来售卖,每一支都是纯金打造的,做工也极为精美,您瞧瞧,每一朵花都打造的栩栩如生,还有这珍珠每一颗都有拇指大小,色泽莹润,形态又浑圆,毫无瑕疵。”
  顾景熙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讲重点。”
  掌柜的笑容一滞,回道:“这十二支簪子,每一支价格都一样,八十八两一支,总共一千零五十六两银子,您买那么多,给您抹去零头,一千零五十两即可。”
  顾景熙听罢,眼睛都不眨一下,便道:“好,我都要了。”
  言罢,他就伸手掏银子,掏出一张五百两面值,两张一百两面值的,发现还不够,又从荷包里掏出七十八两银子以及五文钱。
  他身上也就只有七百七十八两银子,五文钱忽略不计,还差二百七十二两银子。
  囊中羞涩,让顾景熙沉默了会儿,然后不慌不忙地看向好友:“墨白,先借我二百七十二两银子。”
  祁蕴文看到好友难得开窍了一次,知道买首饰给小姑娘,那心情就跟老父亲看到儿子高中状元似的,自然一口应下:“欸,好,都借你,别说二百七十二两了,两千七百二十两都借。”
  他马上去掏荷包。
  这不掏还好,掏了之后发现有点尴尬,他没有二百七十二两那么多,刚好二百五十两,这银子借出去还不够就算了,且他也没银子给妻子买首饰了。
  他也沉默了半晌,默默拿出一张一百两面值的银票递给好友,在好友的注视下,他又拿出一张一百两的,最后把五十两也塞给好友。
  还差二十二两银子。
  顾景熙看着他,示意他再给点。
  见好友还看着他,祁蕴文也不怕丢脸,干脆破罐子破摔,把荷包翻过来,道:“没了,我就这么多了。”
  掌柜的看着两个朝廷命官凑银子买首饰,也有点诧异,不过能随身带那么多钱出门的,肯定是家底极为丰厚的人家,还差二十二两银子,他可以不收,就当作是做个人情。
  然而,还不等掌柜的开口说话,就传来一道少女的声音:“舅舅,您也在这啊。”
  宋馨宁原本想买支发钗就回家的,没曾想看到自家舅舅,眼神马上就亮了,仿佛看到了冤大头,屁颠屁颠儿的跑到祁蕴文身边,准备说点好话哄哄舅舅,然后让舅舅送她几件首饰,等会儿再拽着舅舅去前面的胭脂铺子,美名曰给舅母选点胭脂,然后再给自己谋点福利。
  然而,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最疼爱她的舅舅面前,也有如意算盘落空的那一天。
  只见她舅舅看到她之后,脸上瞬时浮现出笑容,那笑容要多慈祥就有多慈祥,她以为今日舅舅高兴,要主动给她买首饰,哪曾想她舅舅跟她说:“阿宁啊,你来得正好,你带了银子出门吧?先给舅舅二十二两银子。”
  宋馨宁懵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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