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_第四百一十二章 即将离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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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冬见她沉默不语,疑问道:“夫人,怎么了?”
  孟瑾瑶轻轻摇头,温声道:“没事,只是觉得挺好的,沈世子无论品貌还是家世,都能配得上阿妍。”
  她说着顿了顿,又道:“沈国公夫人病得那么重,他们早日成婚没准儿还能给沈国公夫人冲冲喜,都说家有喜事,家中有病人的,很多都能病情好转。”
  凝冬低声道:“夫人,奴婢听闻坊间传闻,沈国公夫人是吃药吃多了,把自己吃病了。自从沈二公子不幸离世,沈国公夫人就想方设法求子,估计真的是吃庸医的药吃多了。”
  孟瑾瑶怔然,没想到旁人真这么以为的,便道:“那估计是的,药有三分毒,药吃多了会吃坏身子,特别是一些庸医的偏方。”
  凝冬轻叹一声,甚是惋惜道:“她都三十岁出头了,听闻她当年因为生二公子伤了身子,再难有孕了,还折腾这些做什么?如今膝下也有原配所出的继子,还有庶子庶女孝顺她,国公爷也宠爱她,她只要安安心心做国公夫人就好,如今折腾出病来,等她去世,国公爷也才不到四十岁,可能还会娶续弦。”
  孟瑾瑶道:“每个人想法不同,或许她就想要个亲生的血脉,只是没想到会把自己折腾病了。”
  凝冬再次叹息:“那倒也是。”
  孟瑾瑶问:“对了,孟家那边可有什么动静?”
  凝冬回道:“二姑娘的孝期即将结束,伯爷还在给她物色夫家,为此二姑娘还跟伯爷吵了一架,也就前几天的事儿。”
  闻言,孟瑾瑶诧异道:“你怎知他们吵架了?”
  凝冬如实道:“奴婢前天在街上遇上了伯夫人身边的丫鬟,从那丫鬟口中打听到的,听闻伯爷还跟伯夫人抱怨二姑娘不懂事,这性子像极了孙氏,还说当初幸好休了孙氏,不然孙氏寻死,二姑娘还得守孝三年,休了孙氏,孙氏就是出母,只需守一年,便可将她嫁出去,免得在家看着糟心。”
  孟瑾瑶听后默然,以前父亲很宠爱孟瑾玉,如今竟然到了看见就厌烦的地步,这迫不及待想要将看不顺眼的女儿嫁出去,然后换取利益的丑恶嘴脸,其实并不比孙氏好到哪里去,都是一路货色。
  须臾,孟瑾瑶又问:“现在给她找到婆家了?”
  凝冬回道:“伯爷看中的是个扬州的富商,二姑娘嫌弃,说商人低贱,不愿意嫁,因此惹恼了伯爷。”
  孟瑾瑶再次默然,先前父亲给孟瑾玉找的是个丧妻的大臣,那大臣年纪比她父亲还大,如今又找了个富商,那是看中富商的钱财。
  孟家现在的景况,家中的钱财已经维持不起昔日的体面了,而孟瑾玉因为孙氏的缘故,名声已经毁了,想要嫁的有多好是不可能的,对父亲而言,孟瑾玉唯一的价值就是嫁人为孟家换取利益。
  而商人看中的是永昌伯府,孟家再落魄,那也是贵族,还有她的夫君,能与长兴侯做连襟,即使两家不来往,可有这层关系,也会让人高看一眼,还能捞到一些好处。
  孟瑾瑶再次问:“所以,现在是与那名富商定下婚事了?”
  凝冬摇头:“目前还没定下,不过看伯爷的意思,此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孟瑾瑶听罢,淡淡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过问此事,反正她不主动去算计孟瑾玉嫁给谁,同样的也不会出手帮孟瑾玉。
  -
  傍晚时分,顾景熙从宫里回来。
  孟瑾瑶见他回来了,连忙让丫鬟摆膳,准备用晚饭。
  用过晚饭之后,顾景熙就跟她说了件事:“阿瑶,明日让丫鬟给我收拾行囊,如今入秋了,收拾秋装,我后天要离京办事。”
  孟瑾瑶听罢,直接懵了,茫然地看着他:“夫君,我们今日才回到京城,皇上怎么又派你出去?大理寺还有其他官员啊,譬如祁大人就不错。”
  顾景熙解释道:“这件案子是我接手的,后续也应该由我去完成,原本以为只是魏大人的问题,但如今牵扯太大,还需深入去查,这次去的不是湖州府,而是杭州府。”
  闻言,孟瑾瑶就明白了过来,都说乱世出英雄,盛世出贪官,魏大人一个四品知府就能贪那么多财物,韩大人乃封疆大吏,若是要贪污受贿,那贪得的财物就是一笔惊人的巨款,巡抚如此,下属官员也会有不少蛀虫,要彻查起来,会有不少官员遭殃。
  孟瑾瑶心里也忧心不已,就因为那些账本和书信,韩大人都派人追杀他们,如果再次去深入查此案,那危险岂不是更大?
  她脸色黯然下来,轻声问:“夫君,那这次皇上就派你一个人去?”
  顾景熙知道她心里担忧,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以示安抚,又道:“我们回来的路上遭遇刺杀,已告知皇上,皇上派了武艺高强的侍卫随行,将韩大人与魏大人押往京城受审,如此一来,韩大人也不敢明目张胆继续派人行刺。”
  孟瑾瑶一听,也放心了不少,既然皇上已经下令,那韩大人就不得反抗,只能听从旨意被押送回京,若是违抗旨意是杀头的大罪,还会牵连家族,韩大人是万万不敢的。
  若是想要安然无恙,除非韩家谋反成功,但很显然韩家没有这样的能力,如今的镇国公虽然是韩大人的亲侄子,可镇国公没有兵权,镇国公在朝中的官职还没有韩大人大。
  而且,即便刺杀她夫君也没用,就算没有她夫君,还会有别的官员来查,并将他们押送到京城。韩大人能做到从二品大官,那也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不会在这种时刻做让自己罪加一等的事。
  她又问:“夫君,那此去要多久?”
  顾景熙回道:“估计要两三个月,如果不顺利,那就用时再久一些,过年前能回来。”
  孟瑾瑶听罢,心情甚是低落,他们还没试过分开那么久,但她也明白男人要做大事的,岂能整日跟女人在后宅腻歪?除非是她父亲这种没能力的男人,才会除了无意义的应酬,就是在后宅跟女人腻歪在一起。
  她弯起嘴角笑,抬头看顾景熙:“夫君,我在家等你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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