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听后,当即就不赞同道:“夫君,大姑娘现在怀了孩子,哪能随意出门走动?” 孟冬远不以为意道:“乡下的农妇怀孕七八个月还能种地,不说乡下的,就说其他家的媳妇,怀孕后也能出门赴宴,她才怀孕一个月多点的身孕,都还没显怀,怎么就不能出门了?这怕是宫里娘娘都没有这般金贵的。” 董氏回道:“夫君,别人跟我们大姑娘能一样吗?大姑娘肚子里怀的,可是亲家盼了多年的孙儿,大姑爷盼了多年的孩子,这孩子来之不易,顾家全府上下都小心照顾着,若是出门磕着碰着了,我们孟家赔得起吗?” 此言一出,孟冬远瞬时清醒过来,这孩子若是磕着碰着没了,顾家会因此恨上孟家,此后就不是亲家,而是仇家了。 董氏见他不语,也怕他因此不高兴,便道:“夫君,我知道你想要跟大姑娘缓和关系,也是为了孟家着想,但这种事也急不来的,越是着急就越是适得其反。” 孟冬远心里着急,却又无可奈何,如今有个实缺,若是长女能帮他在女婿面前说说好话,让女婿帮忙打点一下,八成就落到他头上了。 董氏安抚道:“这次时机不对,大姑爷都不在京城,你跟大姑娘说也没用,以后有的是机会。” 孟冬远郁闷不已,这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正巧长女又怀孕了,女婿老来得子,看在孩子的份上会好说话点,只要长女跟女婿说一声就行,这人没在京城,还不能写书信去说? 董氏跟他对视一眼,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道:“夫君,我们先吃晚饭吧。” 孟冬远刚想说话,就被董氏这话给堵住了,心里也憋了气,可他还是很喜欢知书达理又温柔漂亮的董氏,倒也没对着董氏撒气。 - 两日后,孟家就传来消息,孟瑾玉和那位姓邓的扬州富商定下了亲事,今年十月份完婚,完婚后就随夫前往扬州。 孟瑾瑶内心毫无波澜,这于她而言,届时也就回娘家吃宴席,并送上一份添妆礼的事儿。 孟家跟商人结亲,不少人在背后说孟冬远这是卖女儿,堂堂勋爵之家,竟然堕落到跟满身铜臭味的商人结亲,这还不是看中了商人的银子? 但也有人说把一个名声不怎么好的女儿嫁给富商,能拿到到手的实惠,总比嫁给门第比自家低的读书人好,门第低的读书人就算以后能当官,也不一定能当大官,或许一辈子就是个小官,且还穷,不仅女儿受苦,还对娘家半点帮衬都没有,没准儿还要娘家去帮衬他们,能顶什么用?还不如嫁给富商过锦衣玉食的日子。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孟瑾瑶在家中养胎,也没到外面走动。 半个多月后,婵儿和清秋回来了,先前受了那么重的伤,婵儿清减了不少,清秋照顾婵儿虽然没什么辛苦的,但因过于担心自家主子,也清减了不少。 孟瑾瑶看到她们两个都瘦了,也甚是心疼,寒暄几句,知道她们路上辛苦,就先让她们梳洗一番,然后好好休息。 到了傍晚时分,清秋醒来,穿戴好准备去服侍主子用晚饭,跟春柳说话时,从春柳口中得知主子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夫人怀孕了?” 春柳道:“是啊,夫人回府的第二天被诊出有身孕的。” 清秋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幸好回来的时候一路平安,没出什么问题。” 春柳听着她的话,有些摸不着头脑,笑道:“你怎么神神叨叨的?有侯爷陪着,夫人肯定一路平安到家啊。” 清秋笑了笑,没说什么,只道:“走吧,该去侍候夫人用晚饭了。” 春柳应声。 - 孟瑾瑶怀孕后没什么孕期反应,胃口也还不错,每日待在家里养胎,下人侍候周到,日子过得挺好,就是经常会想念孩子父亲。 为了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打发一下时间,她给孩子和孩子父亲做衣服,由于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给孩子做的小衣服,料子是红色的,男女都能穿,还喜庆。 凝冬看她经常做针线活,便道:“夫人,您这些天都在做绣活,当心伤了眼睛,如今外面天气不错,不如奴婢陪您到后花园里走走?” 孟瑾瑶听罢,放下手中的绣活,又缓缓的伸了个懒腰,然后跟凝冬去后花园里走走。 到了后花园里,碰见修远媳妇蒋氏正抱着孩子玩。 顾云鑫三月份出生的,如今也才几个月大,长得玉雪可爱又乖巧爱笑,特别招人喜欢。 孟瑾瑶本就喜欢孩子,如今自己即将要做母亲了,对孩子的喜欢比以前更甚,见小家伙笑着“呀呀”的跟蒋氏互动,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蒋氏看到她,忙福身一礼:“三婶。” 孟瑾瑶含笑点点头,视线始终不离她怀里的小家伙,迈步走过去,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蒋氏回道:“三婶,云鑫他小叔以后也会很可爱的。” 云鑫他小叔? 孟瑾瑶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片刻后才明白过来,笑道:“没准不是小叔叔,是个小姑姑呢。” 蒋氏嘴甜,笑着道:“就算是小姑姑,那也是个可爱的小姑娘,而且三叔和三婶长得好看,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肯定长得好看。” 孟瑾瑶嗔她一眼:“就你嘴甜。” 蒋氏道:“三婶,我说的都是实话。” 孟瑾瑶温言道:“给我抱抱,许久没抱这孩子了。” 蒋氏却不敢累着她,回道:“三婶,云鑫这孩子还挺沉的,您怀着身孕不能累着,且这孩子的脚也不安分,若是踢到小叔叔或者小姑姑就不好了。” 闻言,孟瑾瑶也只好作罢,跟蒋氏取一取育儿经。 蒋氏这人平日里话不多,是个温柔贤惠的小媳妇,可只要有人跟她聊到她熟知的领域,那话马上就多了,对孟瑾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孟瑾瑶与她相谈甚欢,听了不少来自过来人的经验,也知道孕期的一些变化。 与她分别后,孟瑾瑶就回葳蕤轩,这刚进屋坐下,清秋就拿着一封信进来,跟她道:“夫人,侯爷寄了家书回来。” 孟瑾瑶听后一愣,京城到杭州府,那也得半个月多点,现在这时间是到达杭州府了,但要写信寄回来,那也没那么快送达啊。 她疑问道:“你确定是侯爷寄回来的信?” 清秋笑着反问:“这还能有假?您先瞧瞧不就知道了?这家书不仅给您寄了,老夫人那边也有,是侯爷去杭州府的途中写的家书,然后寄回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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