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_第五百一十四章 闷闷不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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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久过后,清秋进来,见主子盯着手中的瓷盒发愣,好奇地问了句:“夫人,这是什么?”
  闻声,孟瑾瑶回过神来,又看了眼手中的东西,想起张氏说的话,霎时有点难为情,感觉自己拿了块烫手山芋,面色不自然地收拢手掌,将手里的瓷盒握在掌心,语气平静地回道:“没什么,只是美容养颜的脂膏,延缓衰老的。”
  清秋见主子面色古怪,她将信将疑,又道:“夫人,您还那么年轻,今年才十八,脸上连细纹都没有,哪里需要这些东西?”
  孟瑾瑶“嗯”了一声,道:“所以这东西先放着,不需要用。”
  清秋猜测道:“这东西可是大夫人送来的?”
  孟瑾瑶点了点头:“大嫂也是好心,有好东西就想到我,给我也送来一份,不过我暂时用不上。”说罢,她转移话题,“你去把晚晚抱过来,我陪他玩一会儿。”
  清秋应声退下,去隔间将小世子抱过来。
  孟瑾瑶陪着儿子玩,转移了注意力,暂时没时间去想张氏的话,中午吃过午饭之后,又陪着儿子睡午觉。
  过了半个时辰,孟瑾瑶午觉醒来,坐在梳妆台前梳头,仔细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发现自己胖了些,脑海中又回想起张氏的话,心情再次变得沉重,甚至有些焦虑。
  清秋心思细腻,察觉到她的异样,轻声唤她:“夫人?”
  孟瑾瑶道:“我想到后花园走走。”
  清秋道:“那奴婢陪您。”biqubao.com
  到了后花园,清秋见她眉宇舒展,暂且放心了。
  下午,酉时。
  顾景熙回来,见孟瑾瑶呆坐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就连自己走到她身边都没有发现,绕到她身后将她拥入怀中,柔声问:“阿瑶,怎么了?”
  孟瑾瑶这才发现他回来了,仰起头看他:“夫君刚回来的?”
  顾景熙回道:“我都在你身边站了一会儿了,只是你似乎没发现我的存在,想什么那么入神?”
  孟瑾瑶轻轻摇头,没说实话:“没想什么,就是在想我们的未来儿媳妇会是什么样的姑娘。”
  顾景熙并没有信她的话,她方才那副神情,哪里是想未来儿媳妇该有的神情?但还是顺着她的话回道:“那么长远的事,暂时不必想了,等十几年后再想也不迟。”
  孟瑾瑶点了点头,对上他那探究的眼神,便转移了视线看向别处,转而道:“夫君,我先去看看晚晚。”说罢,她就起身往外走。
  顾景熙觉着奇怪,将清秋找了过来询问情况:“清秋,夫人今日去了哪里?”
  清秋回道:“回侯爷,夫人今日在家,哪儿也没去。”
  顾景熙又问:“那今日有谁来过?”
  “今日大姑娘和大夫人来过。”清秋迟疑了下,又接着道,“不过,在大姑娘离开后,大夫人让夫人屏退奴婢与凝冬,然后跟夫人谈话,在大夫人离开后,夫人就似乎有什么心事。”
  顾景熙听罢,微微蹙起眉头,大嫂那张嘴,经常说话得罪人,不中听的话随口就来,阿瑶估计是被大嫂给气着了,就是不知大嫂究竟说了什么。
  到了晚上,孟瑾瑶沐浴完,准备穿衣服时忽然问了句:“清秋,我是不是胖了许多?”
  清秋听后一愣,对她忽然问这种问题有些不明所以,却也没有敷衍她,打量一眼之后回道:“夫人,您哪儿胖了?骨肉匀称,身上连赘肉都没有。”
  孟瑾瑶又问:“相比以前,不是胖了?今日我照镜子都觉得胖了些。”
  清秋回道:“夫人只是稍微圆润了些,一点也不显胖,您现在的身材刚刚好,夫人若是不信,回头可以问问春柳她们。”
  一旁的凝冬附和道:“清秋说得对,您这样刚刚好,一点也不胖。”
  孟瑾瑶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没有赘肉的腰,暂且相信她们的话,大概是她太在意了,所以今日总会忍不住多想,对自己身体上的问题变得敏感了许多。
  出了净室,清秋就寻个机会跟顾景熙汇报:“侯爷,方才夫人问奴婢,问她是不是胖了,奴婢忽然想起,早上大夫人还送了夫人美容养颜,延缓衰老的脂膏,夫人闷闷不乐许是跟这个有关。”
  顾景熙眉头紧皱,所以他的阿瑶今日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的,是因为大嫂送了延缓衰老的脂膏,并说阿瑶长胖了?大嫂年纪是不小,可也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他家阿瑶明明不胖,还白白嫩嫩的,皮肤白里透红,需要用这种东西延缓衰老?这东西要用也是他用。
  清秋见他皱着眉沉默不言,也没敢再说话。
  片刻后,顾景熙道:“我知道了,去让人备水。”
  清秋应声退下。
  顾景熙沐浴过后,回到卧房中,看到床上躺着的人儿,他迈步走过去,往床上一躺,然后伸手将人搂进怀里,在她颈窝蹭了蹭,柔声唤她:“阿瑶。”
  孟瑾瑶伸手抱着他的腰,在他怀里蹭了蹭,眼巴巴地看着他,问:“夫君,你有没有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顾景熙仔细端详了她一会儿,温声回道:“是有点变化。”
  孟瑾瑶面色一紧:“什么变化?”
  顾景熙莞尔笑:“我们家阿瑶本来就好看,如今变得更好看了,以前我总觉得你瘦,想把你喂胖一些,养了两年多现在总算长了点肉,看起来更加明艳动人,最重要的是,抱着软软的,为夫爱不释手。”
  虽然他有意哄阿瑶开心,但他说的是实话,他家阿瑶的确是长点肉更好看。
  孟瑾瑶听了他的话,笼罩在心间的阴霾瞬间散去了一大半,脸上露出笑意,可想到张氏的话,她笑意一顿,又问:“夫君,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生了晚晚之后,身体可能没有以前那么好,你会不会嫌弃我?”
  顾景熙听罢,先是一愣,旋即不假思索道:“傻姑娘,我心疼你都来不及,哪里会嫌弃你?以后别胡思乱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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